第74章 人人皆知(1 / 2)

肖光偉一看羅天明也嚇得臉色大變,就又責怪他說讓他坐穩,好好商量一下該怎麼辦?兩個人愁眉相對,商量了好久,終於有了一個對策,如此如此,這般這般,即便是保不住李明春毫發無傷,但最起碼可以保全他不受囹圄之災!

商議完畢,羅天明一刻也不敢耽誤,萬一調查組趕在他的前麵限製了李明春的自由,那就什麼信都透不出去了!於是他趕緊上車,恨不得肋生雙翅,飛回市裏!一路上把司機催的急急如律令,在高速上不停地聽到監控超速的攝像頭刷刷的響,也不知道被拍到了多少次超速!

到了市裏,他沒有打電話,直接到了李明春的辦公室,天可憐見,李明春竟然在!羅天明強忍下自己內心的恐慌,沉著的和秘書們打著招呼進了屋。關好門,看到李明春,他嘴裏說著工作上的事情,害怕李的辦公室裏有監聽設備,重要的話全不敢說。

寒暄過後羅天明就趴在李明春的桌子上,在一張稿紙上寫了起來,他寫著,李明春看著,沒一會兒,就看的臉如死灰,雙手也抖了起來!羅天明捏了捏他的胳膊,示意他鎮靜,然後寫完一張撕一張,寫完一張撕一張,李明春也一起寫了起來,兩個人筆談多時,羅天明停筆之後,李明春又匆忙的寫下了幾封信,封好後交給了羅天明,羅天明裝好信,又把碎紙統統裝進自己的口袋,這才告辭出門。

下了樓,出門找了一家公廁,把這些紙屑統統倒進馬桶,眼看著它們隨著水流消失不見了,羅天明才放心的撒起尿來,這才意識到自己已經憋了半天了!

出了廁所,羅天明又上車催著司機,二次進省,到了省裏天已經黑了,他說自己有事,讓司機和秘書先去吃飯,然後安排好住處再給自己打電話。

他自己也顧不得又累又餓,打著車連夜把李明春寫的信交給了要交的人,至於隨著信還送了些什麼,那就隻有李明春與羅天明才知道的了!

也多虧羅天明動作快!他走了沒有多時,省裏的調查組就來到了李明春的辦公室,他們隻說了徐麗娜夥同朱姓商人,賄賂有關幹部,套購國家資產的案件,並沒有一個字涉及到李明春。隻是客氣的請李明春到某某賓館清情假靜靜的協助調查。

李明春心知肚明,在羅天明走後,他就忙活了半天,把自己的辦公室裏有關的東西收拾幹淨,不該保存的東西統統撕的碎碎的衝進了馬桶!心裏也做好了準備,也就坦然的跟他們上了車,到了指定的賓館,調查組才告訴李明春,已經給他準備好了日常用品,讓他在規定地點,規定時間內說明自己的問題,(這就是俗語說的雙規吧!)不言聲的就限製了他的自由!

雖然調查組的人十分客氣,但是,他們隻讓李明春睡了一晚上的安穩覺,(相對而言,隻是說他們沒有打擾他,但他能不能睡的安穩,可就難說了!)第二天一早,吃過飯,就開始搬進來幾把凳子,團團圍著李明春坐了,開始一板一眼的問他問題,這就頗有些審訊的意思了!

李明春得到肖光偉的指點,自己也深知哪些該說,那些不該說,倒也沒有避諱自己與徐麗娜的關係,隻是說和她有肉體上的關係,徐也曾打著自己的旗號幹過些過格的事情,自己已經訓斥過她,且已經和她久已斷絕了來往,也嚴令她關閉公司離開本市,某某人可以作證。

李明春知道,和徐麗娜的事情在市裏不說是人人皆知了,圈內的人知道這是很多的,如果自己否認和徐麗娜的關係,那就太容易露餡了,此事自己爽爽快快的認了,大不了辦自己一個私生活不嚴謹,受處理時肯定的了,但最起碼不至於傷筋動骨的!

至於徐夥同朱姓商人套購國家企業的事情,自己的確是一無所聞,不曾參與,也有某某某可以作證。

審案人員看他把自己的不雅私事都供了出來,倒覺得他十分實在,也就沒有用非常手段來逼問他,隻是讓他自己再想一想還犯了那些罪過,並說他們已經掌握了好多的證據,勸李明春還是自己說出來比較好,他們還能算他自首的!

李明春心知肚明他們是在詐他,但這也多虧肖光偉事先告知,要不然自己不明所以,突然被執,方寸大亂之間,不定會胡說出什麼事情來,到那時可就悔之晚矣了!

辦案人員見問不出什麼了,來的時候肖書記再三叮囑過,李明春案情未明,他畢竟是市委書記,多年來口碑很好的,也許是被冤枉的呢,要他們一定要尊重他,不能因為一件未明的案件使他受到打擊。

所以他們就暫且放過了李明春,打算從外圍突擊,看能不能有收獲,於是他們就到了市機關,找有關的領導幹部了解情況,找過一個兩個,雖然都是在保密狀態下進行的,可現在的怪事就是――――越是機密的事情越是傳揚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