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李書記出了事情,已經被捕,(大抵謠言都會添油加醋一二的,其實‘雙規’和‘被捕’是截然不同的二個概念,但人們對於落馬的官員,總是心懷幸災樂禍之心,巴不得嚴重呢!)現在正在追查有關涉案的人呢,這件事立馬就被傳播的沸沸揚揚,滿城皆知了!
這一下可恰便似滾油鍋裏加水,炸了鍋了!一時間惶恐不安者有之,幸災樂禍者有之,事不關己者有之,添油加醋者有之,各色人等,不一而足,均粉墨登場,一霎時,攪亂了一池春水,p市的官場,就成了一鍋翻花亂滾的粥!
李明春出了事,最最開心的當屬市長方德明了!方德明其人其實也不算是大奸大惡,隻是久在宦海沉浮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點自私,他是和李明春一年來的p市,本來在別的地市就是正職的市長了,來p市的時候也是衝著書記的位置來的,基本上都差不多了,誰料到卻半路上殺出來個程咬金---被李明春拔了頭籌,自己隻是平調到這裏,依舊還是個市長!
這些年方德明為人低調,韜光隱晦,暗暗地站穩腳跟,現在他在這個市裏,已經打好了足夠的人事基礎,就隻等著李明春或走或落,自己才能取而代之了!
所以,方德明依然在表麵上對李明春言聽計從,市委與政府之間有了什麼爭執,他一切以李明春的意見為準,從來不自作主張,很聰明的把自己定位為“二把手”,這一點很得李明春的欣賞,反而在很多事情上給他讓步的,正所謂“爭是不爭,不爭是爭”,這位方市長在這一方麵的確是做的爐火純青!
但私下裏,我們這位方市長可沒有閑著,他在不動聲色之間,已經籠絡了一大批的正處級幹部,他們在他的許諾之下,唯他的馬首是瞻,隻是機會未到,還沒有露出端倪。
上一次因為徐麗娜的事情,方市長就曾經授意一位下屬局長,讓他以知情人的身份匿名狀告李明春“縱容情婦,胡作非為”,但信件寄出之後,卻如泥牛入海,毫無音信!那位下屬問他是否再次寄信,被他製止了!
因為他知道,以李明春根深蒂固的關係與後台,這種小事隻能是惡心惡心他,想要以此扳倒他是絕不可能的!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比前幾年了,男女關係這種事情已經司空見慣,已經在無形之中被大家接受乃至認可了!它甚至成了一種能力的象征,成了一種榮耀的花絮,再也不可能成為置人於死地的法寶了!
這種檢舉信可一而不可再,一擊不成就說明,李明春在省裏必定有很硬的保護人,如果再次檢舉,必定引起李明春的警覺,到那時如果他懷疑到自己的頭上,對自己有所戒備,甚至以牙還牙,對付自己,那就得不償失了!
於是,方市長偃旗息鼓了這一段時間,直到如今上訪事件發生,那天其實在省裏接訪的同誌是把電話打給了李明春的,可李明春正好在忙別的事情,也是合該出事,就不耐煩的說給方市長彙報吧,就掛了電話!
工作人員無奈,就又彙報給了方德明,,方德明一聽,馬上就意識到這是一個大事,要馬上處理的,於是就叫來那個拍板的幹部過來詢問,誰知一問之下才知道事關徐麗娜!
這一下方市長馬上意識到,這是一個多麼好的機會!於是,他先是危言聳聽的嚇唬了那個幹部一番,然後才貌似不經意的說,這個女人好像是李書記的情人,要是李書記能承擔些責任的話,那你的罪名可就輕很多了!這個人眼睛一亮,於是……
那天李明春事發,省紀委開始公開調查,等李明春一被雙規,省委來了通知要他暫時主持工作。方市長這才意識到,這一次才真真正正是天降祥瑞了!但官場上的事情,波譎雲詭,瞬息萬變,也不排除李明春再次逃脫厄運,卷土重來的可能,要想掌握先機,占據主動,自己也應該依勢而變,開始行動了!
於是,他秘密的打了幾個電話,走馬燈似的約見了幾個下屬領導,麵授機宜。現在的人多麼現實,特別是行政幹部,一看到李書記出事,馬上就感覺以後這位方市長就要主宰乾坤了,那一個不是趨之若鶩的,生怕自己答應的遲了,會被方市長認為是李書記的人!官場上最為忌諱的就是跟錯主子站錯隊伍!如此一來,李明春的災難就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