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描繪一對新人在教堂舉行婚禮的情景(18 世紀意大利畫家皮也特洛·隆基繪,約1755 年)《農民婚宴》(彼得·布呂蓋爾繪,1568 年)
弗洛姆之所以像科普作者那樣講解愛的藝術,是因為他認為,“二戰”後的歐洲社會結構產生出的時代精神中,“愛已經是一種相當罕見的現象”,不罕見的則是存在主義理論的流傳,精神分析理論的推廣。這似乎反映出新時代來臨之前的一種焦慮以及對消除焦慮的思想需求。
終於,社會學家忽然注意到,連法國人都猶豫了,不太好意思說愛了,愛情主題也從嚴肅的文學作品中退場,成了娛樂文化中消費的主題,或商品推廣中的作料。隻有一些學者還把它當作一個嚴肅的政治、社會主題。
婚姻於是遇到了新的危機。短短的半個世紀裏發生的變化,當年阻礙愛情婚姻的障礙一個個被克服後,“從前所說的需要結婚的理由又一個一個消失”:成家立業曾是成熟男人被社會認可的標誌,現在男人立足於社會靠的是職業職務和社會地位;婚生子女曾是享有繼承權的重要條件,現在未婚生子同樣可以成為繼承人;避孕術的廣泛使用,對生育的控製直接促進了性解放的範圍,性問題完全可以不依賴婚姻解決;同居作為個人自由也不再被視為非法或有違倫常。原來必須在婚姻內部解決的生存問題,如今都有了其他解決途徑,留給婚姻家庭的似乎“隻剩下一種象征性關係”。
沒有航標的“日常社會實驗”
現代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卸去了政治、經濟、後代等負擔,婚姻關係越來越明顯地從其他社會關係領域突出出來,家庭隨之變成了一個與其他社會環境判然有別的領域。按福柯的說法,婚姻越少,各種生存策略的負擔就越自由。它的價值就集中在建立和維護一種強大和穩定的個人關係,包括共享生活、互相幫助以及道德支持。如果說這種婚姻的起點是因為雙方以很文化的方式“凝結”出了某種愛情,那麼《偽幣製造者》裏紀德感興趣的問題就變成了:愛情是怎樣溶解的?即使承認在婚姻中愛情好像有了主導地位,但愛情並不能保證什麼,尤其不能保證長久穩定的婚姻。
曾經,公共權力一直充當著婚姻的保護者。福柯發現,婚姻這個私人體製的內部變化總會像公共體製的演變。古羅馬時,一整套立法措施表明公共權力一點一點控製了對婚姻體製的評判。比如通奸法的出台其實沒有在對事實認定上提出任何新東西,完全照搬倫理評價的傳統解釋,它的功用隻是把原來屬於家庭內部的製裁權轉讓給了公共權力。這種變化一直存在。今天,針對婚姻的公共權力的約束力是曆史上最寬敞的,這種寬敞不是來自法律條目,而是現代婚姻內部的約束力變得嚴格了。他說,越少依賴於經濟或社會目的,越會促進夫妻之間發展成一種比以往更緊密的生活方式,這種關係就越有約束力。婚姻問題常常在遠遠沒有觸及到公共體製的邊界時,內部雙方早已調節、鬥爭、妥協、商討過,到了需要公共權力來認定時,其實內部的認定已經完成,走個手續而已。公共權力的作用除了可以保護一些經濟利益或相關權利,對婚姻本身的保護基本是無效的,公共權力也缺少對現代婚姻倫理的解釋。
婚姻的傳統目標已經發生了變化,它與傳統婚姻目標的最大區別在於:對方既要被更加地推崇為獨立自主的另一個人,同時又必須塑造,進而承認與之形成的統一體。在福柯看來,這是現代婚姻家庭的最大的悖論。
因此這造成了新的焦慮和要求,離婚率提高、不婚人群增加或許與之有關。吉登斯究其原因,起自浪漫愛情觀念假設的一種心靈溝通,一種特殊的信念。在堅持這種信念的婚姻中,如果愛情結束了,要麼征服世俗陳規利益,拒絕和解,離婚;要麼在“合法化的道德犯罪”中延續婚姻。這是1889年時愛情婚姻倡導者的決絕態度。但是,吉登斯說,因為與子女的關聯以及共同生活痕跡的糾纏,這種顛覆性態度一直受到抑製,真愛永存白頭到老的觀念也參與了這種抑製。由於這種抑製的存在,兩個人原有的那種獨特感會有趨同的傾向。但這種趨同並不被感受為趨同,恰恰相反,常常被感受為對方不獨特了,兩人距離越來越遠了,愛情婚姻的過程曾被視為兩人共同去創造“一部相互敘述的傳記”,這時卻又變成了對各自生活的孤獨應對,合作、港灣、保護子女等策略替代所謂的愛情。晚近的變化是,即使保護子女的負擔也變得不那麼嚴重了,社會文化還是提供了大量如何照顧單親子女的方法。
表麵上,這種婚姻家庭的維係好像僅僅是傳統習俗的因循,但關於婚姻狀況的社會調查也有大量的案例並不支持這種表麵結論。在婚姻被社會環境一步步純化的過程中,所有與對方有關的事務都集中於婚姻內部,與社會目標的關聯幾乎隔斷了。在這個徹底的自治領域裏,僅限於雙方之間的情感關係變得愈加成為首要事務。
這種最純粹的關係反而是最富可能性的關係,它不可能停留在對“一個特殊的人”的愛情中,而是能創造出一種“特殊的關係”。所以福柯說:“自尊的人不會隻是結婚,他必須賦予自己的婚姻生活一種反思的形式和一種特殊的風格。”這種特殊風格,不隻是為了指揮對方或管好自己,而是由某種互相塑造的方式界定,“作為特殊伴侶的配偶必須被當作與自我相同的存在,用來形成一個統一實體的成分”。這是婚姻論題中的自我教化,盡管是在福柯所說的“悖論”之中。
所以說,現在的婚姻家庭已經不是傳統婚姻那樣一種“自然狀態”。所謂自然狀態就是在沒有外在的極端境遇一般會“自然地”持續下去。吉登斯認為:這不僅是婚姻體製的變化,也是社會所經曆的變化,現代生活中我們都卷入在一種“日常社會實驗”之中,廣泛的社會變化迫使人們多多少少要從事這種實驗。吉登斯把現代愛情的本質理解為,一種組織個人生活的方式。這種方式與拓展未來,與自我認同相連,所以它會通向一種兩人共同塑造“親密關係”,婚姻關係能為之提供一個心理環境和實踐環境。其中,平等是親密關係的必要因素,在情感中雙方的予取越是平等,婚姻關係的維係越是可能發展出親密關係。自治的重要性意味著不必依賴於對方的需求,還在於各自尊重不同的發展軌道,並提供反思的環境。
自治和依賴之間能達到平衡不是沒有問題的,一定會存在著衝突的餘地,因此,沒人確切地知道這種平衡以怎樣的形態達成,這一點才是顯示個人創造能力的平台。英國心理學家艾米麗·漢克柯調查過很多婚姻中的女性,她們所處的婚姻類型不同,遇到的困境不同,追求的獨立定義不同,自救或自我調整的方式也很不同。她發現,把愛和婚姻聯結在一起的永恒化態度當作一種“終極狀況”,是一種工具主義的、男性世界的意圖。所以每當在遇到問題或變化時,男性偏向於工具化解決,外遇、離婚、逃避、憤怒等等。她描述的一些女性則被她稱之為“真正的拓荒者”:她們正在穿越沒有航標、沒有地圖的區域,當她們遇到挑戰和變化時,她們能標出自我身份如何轉向的標記。艾米麗·漢克柯還描述了另一些新的變化:對一些更有獨立感的女性而言,婚姻問題已不是浪漫愛情的保有問題,當然也不是找一位伴侶的事情,無論她們是否談論婚姻,她們都是在探索重建“親密關係”的道路,以此參與著對私人關係紐帶的改進。
吉登斯作為社會學家,一直主張把婚姻製度當作一種政治製度來觀察。他斷定,今天的婚姻比經濟婚姻、戀愛婚姻遠為深刻。雖然經濟婚姻、戀愛婚姻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但隨著社會製度和社會觀念的改變,婚姻的主導傾向越來越向私人領域的民主化轉化,越來越會呈現出不同的麵貌和形式。
20 世紀30 年代,汽車成了親密又刺激的新玩具,它強行重寫了男女間的距離
這個私人領域的民主化在當代婚姻中已經是一個隱含的性質,雖然不同於公共領域,但其含義可能同樣深刻。按英國政治學家戴維·赫爾德的區分:大多數政治民主的方法之間都存有共同因素,這些因素都旨在穩定個人之間的“自由和平等關係”,從而促進自治的能力、尊重的能力、協商的能力的產生。自治能力成為婚姻的根本,隻有非遵從的自治態度才能免受流行時尚、利益交換、公平交易等市場倫理的影響,它意味著自我反思、自我確定的能力,和認知視野的開闊。尤其重要的是在婚姻中已經出現的推心置腹,能夠公開各自的關懷,同時適於公開各自的需要,以“反射性的自我規劃”,相互發現對方的潛能和個性,並助其實現和開發。其中,信任、責任和誠懇不再是傾吐情感的手段,而都是作為交往的方式。這種所謂純粹的親密關係被吉登斯看作當代婚姻區別於傳統婚姻的根本。
像在公共領域一樣,這種私人關係也很烏托邦。兩性之間的心理和依然存在的經濟差異還是在起著阻礙作用,但無論如何,改造這種環境的條件正在發生著變化。今天,人們依然選擇婚姻建立家庭,除了強大的文化傳統為其塑造的嚴肅感,也是因為婚姻家庭依然是提供個人滿足感的領域,向人們提供著情感支持、性滿足、生活趣味、記憶的分享,對於無障礙,至少是最少障礙的私人親密關係,現代的婚姻提供了一個相對的最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