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一(1 / 2)

一場暴風雨過後,整個城市忽然間冷得可怕。天空也變得昏暗起來。

早上,晚報刊登了這樣一條新聞:影視新星高小順因聚眾吸毒,昨天淩晨被朝陽警方查獲時,拒捕襲警,刺傷一名警察,被朝陽區公安局治安大隊抓獲。據警方調查,該吸毒團夥涉及一起毒品販毒案,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一整天,我找了所有的關係,托人打聽小順的事情,他們說,抓丫的時候,丫的很牛逼,英雄似地,對著一個撲上來的警察,就是一刀。真準!當時左心室就穿了。最後,四個警察才壓住了他。唉!沒見過這麼狠的戲子!可惜了!我說,還有回旋餘地嗎?他們說,這案子案情重大,不好插手。

傍晚,我來到京郊的看守所,見到了小順。我們沒說一句話,他隻是流淚。我給他留下五萬塊錢,我說,兄弟,好自為之吧!

從看守所出來,灰暗的天空下起了雨。我把車停在了廣場外圍,漫無目的地遊蕩,仿佛移動著的不是我的身軀,而是我的遊魂,輕飄飄地,我已經失去了知覺,亦沒了思想,任憑寒風撲打著臉頰,冰冷的雨水浸透衣衫。站在黃昏的十字路口,打量著熙熙攘攘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車輛,這對於我早已麻木,激不起一丁點想象,給不了我一丁點感動的景象,卻突然感到從未有過的陌生。這景象是繁華的,但卻不屬於我,我也不屬於它,而我該屬於哪裏?也許我就是那飄擺不定的風箏,隨時都有可能脫線飄走或被風雨撕碎、打落。

廣場四周的燈漸次亮了起來,一盞接著一盞;人卻愈變愈稀少,大概是都回家了吧,畢竟,家裏亮著的那盞燈才是真正屬於他們的溫暖,無論什麼時候回去,都會為他們一直亮著。可等候我的那盞燈呢?它也會隨時為我而亮嗎?

滄桑的前門城樓已變得斑駁模糊,無數次拍攝的靈感已蕩然無存,找不到可以讓我蘇醒的主題。我知道,我已經沒有了靈魂。

從廢墟走出的那一夜起,我記不清已經有多少個黃昏夜來這裏了。我試圖找回自己,找回逝去的靈感和欲望,可每一次都是徒勞。

我想起了年輕時寫過的那首詩:誰的手,可以伸進季節的深處,為我斟滿憂傷的風雨,灑在這絕無回音的心壁上?於是,夜色不可避免,痛楚亦不可避免。擠在秋天的狹縫裏,我聽到了一聲悲哀的慟哭,斜斜飄來,棲於我的心髒;在雁翅的拍動中,我感到生命的磨損和時間的空耗。

今天我才發現,這詩就是為我今天而寫的。

我不過就是一個瘋子,一個空著皮囊的瘋子。也許瘋子就該是沒有思想和靈魂,更不該有常人的幻想和奢望。

我該回到本屬於我的瘋人院中,那裏至少還有簡單快樂地活著的理由。

我放棄了一批批訂單,把更多的時間都交給了自己,喜歡上了一個人的沉思默想。在沒有了心跳動的日子裏,我沉穩的多,也安靜的多,寡言的助手常常背著我,一個人在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