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二(2 / 2)

玉秀緊緊抓住了我不停點煙的手,低聲抽泣,身子抖的厲害。我把她攬在懷裏。

剩下的隻有沉默,和結滿一地的歎息。

黎明時分,我從包裏拿出一張四十萬的存折,給了東子。

“兄弟,沒什麼,一切從頭再來。”

“哥!”東子抱住了我,他的眼裏已經沒有了眼淚。

幾天後,東子委托朋友處理了苦心經營了六年的貿易公司,新房給了銀行,又托馬嘯把那張存折轉交給了我。他說,用不著了,在農村老家,他能養活自己。唯一的,讓我好好保護玉秀。

他一刻也不想再留在這個城市。

他走了,一個人走了,拖著那高大微駝的身軀走了。就像他來到這個城市時,一無所有。

那一天,我沒有送他,也不敢送他。

東子走了,一連幾天,晚上我總是睡不著,翻來覆去,似乎得了憂鬱症。閉上眼睛,就會出現東子一個人在西客站,孤零零地回頭張望,卻義無反顧獨行的身影,耳邊時常會響起東子初來北京打拚時的話:哥!這座城市是屬於我的,幾年後我會成為她的主人!

八年的時光,這座城市不但沒屬於他,也沒成為主人,卻成了這座城市的棄兒,百萬個悲情人的一員。八年的時光,不但沒有給他帶來夢想的財富,卻給予了他滿身的傷痕和無奈的記憶。甚至連一個男人活著的尊嚴都被無情地剝奪。

東子選擇了回家,選擇了回到親人的身邊。父母在,不遠遊。這千百年的古訓,竟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演繹得如此經典,如此荒誕,如此辛酸,如此無奈。

東子也許是對的,家,才能療傷;家,才是最好的庇護所;家,才是最溫暖的港灣。

東子的身影,折磨得我已找不到方向,已看不到陽光。我始終生活在黑暗裏,沒天沒地,沒晝沒夜,像是一具僵屍。天天深夜,死魂靈一般,瘋狂地大喊,狂叫什麼我也不知道。隻聽玉秀說,我在喊著東子、燕子、小順還有騙子魔鬼等等。

也許,我是真的瘋了,甚至想去精神病院掛號住院,可連起來走的力氣也沒有了。

玉秀辭了職,連續一周日夜陪在我的身邊,也許看出來我是一個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人,這孩子在盡她的一份孝心。有一天,半夜驚醒,看著在身邊憔悴不堪的孩子,握著她的手:“玉秀,哥現在就是走了,也不會遺憾,起碼還有你陪在哥的身邊,還有人給我收屍送終,還有人為我哭泣,哥也無悔了。”

不知道為什麼對這孩子說這些傷感的話,可是,我就是這麼想的。

就這樣,昏昏沌沌中,我等待天堂的邀請,那是我夢中最向往的地方。那裏有和煦的陽光、有盛放的鮮花、有清澈的溪水、有豐美的草地、有遍地的牛羊,還有慈祥的爸爸媽媽,一桌好酒好飯,等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