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3)

五分鍾後,他騎著一輛破舊的自行車回到黎錦麵前。

“騎得到嗎?”他問。

“哪裏來的?”黎錦看著自行車上鏽得看不出原來顏色的鐵鏽,嘴角抽搐。

“之前買來騎著去公司的,後來你嫌丟人,我就隨便擱那裏了。”駱飛使勁壓了兩下車座,“沒想到還有氣。”

黎錦伸腿跨坐上去:“你騎著,我坐著,走!”

還好警察沒有半夜巡邏這裏,還好這城市的監控鏡頭沒有人定期檢查,還好每個看到這一切的人都沒有聲張,否則也許第二天,很多人都會知道有兩個大男人是怎樣哼著不成調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樹,從一頭向另一頭跋涉。

騎行半小時,駱飛氣喘籲籲地將自行車停在一座廢棄海邊倉庫旁。黎錦跳下後座,幾步走到倉庫門前,不知用了什麼辦法,一分鍾後,推開倉庫大門。接著,他徑直走到門邊,隨著“哢嗒”,開關啟動的聲響,整間倉庫都亮了起來。

這裏竟然是一個小型的演出場地。

巨大的音箱,頭頂的七彩頂燈,以及牆上五顏六色的囂張塗鴉,每一樣,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們宣告,I AM ROCK!

“來幫忙!”黎錦狠狠拍了一把駱飛的頭。

駱飛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夢,他的麵前,真的,是一個,舞台!

他抱緊吉他,幾乎連滾帶爬跟著黎錦奔赴後台。

場地長久不用,即便各項設備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層灰,更別提考慮到安全,所有設備的線路全部散開,需要重新組裝。駱飛對這些一竅不通,笨手笨腳地在黎錦的指揮下將淩亂的線頭歸位組裝插接,然後打開開關調試。

“你怎麼會組裝音箱?”駱飛像十萬個為什麼一樣在黎錦背後發問,“你為什麼會知道這裏?你怎麼進來的?你不怕有人來抓咱們?這根線應該插哪裏?”

我為什麼會知道這裏?我怎麼進來的?

黎錦的後背不可察覺地繃緊了。

因為,這裏本來就是屬於我的啊。

十年前,這裏是本市紅極一時的地下搖滾聖地,舒慕的第一場LIVE就在這裏。那天夜裏,舒慕一曲唱罷,所有人都沸騰了,他們瘋狂喊著舒慕的名字,他們踩在凳子上揮舞著自己的手臂,他們甚至試圖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擁抱和熱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遠愛上了舒慕。

後來搖滾沒落,這裏漸漸冷寂,難以維持,柯遠就將它從原主人的手裏買了下來,按照當初的樣子裝修一新,甚至找出當年舒慕用過的電吉他,珍而重之地作為這裏的一部分,放在後台櫃子裏的第三排架子上。

當然,大門鑰匙也照老規矩,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門左邊那蓬無論春夏秋冬都不發芽的雜草叢裏。

可他怎麼跟駱飛解釋?

所以他隻能吊起眼睛,沒好氣:“問那麼多幹嘛?我要是說我偷來的,你就不唱了?閉嘴,幹活!”他指著手邊的插口,“這根線插這裏!”

十分鍾後,所有設備準備就緒,黎錦單手撐住舞台邊緣的木板突起,一躍而下。

“開始吧,你的個人演唱會。”他伸出雙臂,仿佛要擁抱空氣中隱約漂浮的炙熱氣息,“舞台,燈光,還有我,你的聽眾。”

如果你的夢想僅僅如此的話,那就實現它,又有什麼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