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工程社會學與社會項目評價(3)(1 / 3)

工程活動的本質是創造一個原先沒有的新的工程事物,工程活動的開展就是將工程決策的藍圖變成現實的工程實在。因此,工程決策也不隻有理論思考,任何工程決策也都是在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和環境條件下進行的,包括資金、技術、資源、環境、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等。理論抽象可以很完美,然而發生在現實社會結構中的具體的工程活動卻不得不考慮各種自然、社會、曆史、文化和環境等條件的製約與承受。不仔細認真的了解某項工程活動需要具備的自然物質基礎,不考察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等地方性知識及其工程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不評估工程建設及其運行的環境成本,所決策出的工程方案就隻能是“烏托邦的工程”,注定要失敗。即使技術上工程本身完全可以建成,也可能會與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矛盾,也不會持續長久。曆史上有很多天才的工程設想,要麼沒有付諸實施,要麼遭遇重大失敗,究其原因,人們就會發現許多錯誤都是由於忽視了現實存在的約束條件和環境條件的影響所造成的。

@@@四、工程決策的雙重邏輯

工程按照其結構來看,不僅是技術的係統集成,而且也是社會和環境因素的係統集成,因為它不僅涉及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而且也涉及人與人的關係問題。工程活動既是一種技術活動,也是一種社會活動。在技術要素集成與綜合的過程中,同時發生著社會要素的綜合與集成,發生著與技術過程與技術結構相適應的社會關係結構的構建與重組。所以,工程實踐的過程,也就是社會結構與社會關係重新建構的過程。當工程活動結束時不僅塑造了一個物質性的工程存在,也塑造了一個新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過程。因此,作為工程活動關鍵環節的工程決策,不僅是對技術係統的決策,也是對社會係統的決策,社會決策是技術決策的基礎和環境,直接影響和製約著工程技術的選擇和應用。

1.工程的社會決策――合理性和合法性邏輯

工程的各類參與者和受影響者都是工程的利益相關者,包括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谘詢專家、建設方、監理方、工程用戶和當地社區公眾等。工程活動影響著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任何一項工程都是和一個利益相關者共同體聯係在一起的,不同的利益相關方之間又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大家被同一個工程聯係在一起。因此,工程的社會決策過程就是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合作、博弈與權衡。工程的社會決策,也就是不同的利益相關者的博弈依賴於工程社會決策的製度安排。在某些工程中之所以能出現“長官意誌”和“專家意誌”,正是特定類型的製度安排的結果。因此,工程的社會決策製度決定了不同利益相關者參與決策的話語權和利益分配[10]。

工程從設計開始起就處在一定的社會文化環境之中,受到特定時期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發展水平和社會結構、政策製度等方麵因素的影響,工程項目的建設和實施也要經受社會大眾等各方麵社會主體的認知與評價,工程項目要能在社會中順利的進行和存在,就必須要慎重考慮社會合法性的問題。工程社會決策的合法性問題取決於工程決策製度和機製的設計。決策機製和製度的安排也影響著工程建設中的技術選擇和技術集成的模式,甚至決定著工程項目能否成立。大型工程的立項和決策常常不是工程師的事情,更不是技術的單一決定,而是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以及技術因素在特定社會決策機製下的共同決定,這種對多元社會因素,包括價值因素的綜合權衡的決策機製和決策過程,就是獲取社會合法性的一種體現,其內在邏輯是價值合理性導向。工程項目從構想目標、設計方案到決策立項首先是一個社會工程過程,是工程的決策主體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的現實程度,區域曆史文化和地方性知識的發展狀況,綜合權衡的過程和結果。甚至一些影響國計民生的重大的、公益性工程項目還要滿足政治和軍事需要。例如青藏鐵路工程,剛剛決策上馬的中國大飛機製造工程和中國神舟飛船工程等,都是立足於國際關係的風雲變化,在對中國政治、經濟、軍事發展的現狀和未來思考和權衡的基礎上做出的綜合性戰略決策。從決策的意義和決策的過程不難看出,影響這些工程決策的是社會合法性和合理性邏輯,這種邏輯背後體現的是對價值合理性的追求。大型工程一旦在某個區域投入,會帶來相關上遊和下遊配套工程的建設,有些工程也會產生大量的移民,這在相當程度上改變區域的產業和就業結構,也會進一步改變區域社會結構,從而實現帶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目的。例如,三峽工程建設之後,一批相關的配套工程紛紛建設,現在三峽地區形成了擁有發電、旅遊等為特色的新型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帶來社會主體的利益分化和重組,改變了區域社會流動和社會分層。因而幾乎完全改變了建設之前的經濟和社會結構。

通過對工程社會決策邏輯的分析,我們認為,影響和決定工程建設的社會性因素更為複雜和重要。工程在哪個區域布局,環境能否承受,建設之後誰受益,建設之後能改變什麼,會影響和產生什麼問題,建設過程中的矛盾和利益如何處理,建設由誰投入等?這些問題幾乎不會受到純粹工程技術專家的影響,更應該是政府管理者、社會學家、生態學家、規劃專家和工程利益的相關主體在遵從社會價值合理性基礎上的選擇和決定。也隻有這樣,工程決策才能獲得社會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礎,也才能被工程活動的相關利益主體接受和支持。

2.工程的技術決策――可行性與可能性邏輯

如果說,社會決策主體的立足點和考慮更多的是社會性變量及其關係,工程技術變量隻是被作為工程決策的一個要素,把它放在社會關係的大背景中考慮其與社會整體的關係。這時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要素不是決定性的要素,決策者考慮更多的是工程立項的必要性,工程項目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關係等方麵。但是,一旦決定要建某項工程,怎麼建,采用什麼技術,如何組織實施和管理?則主要是工程技術專家的事情了,工程決策也就從社會決策進入到了技術決策階段。如果說工程的社會決策體現的是價值合理性和社會合法性,那麼工程對技術可行性的選擇與決策,追求的就是一種工具合理性。

工程是人類為改善自己的生活,滿足自身需要而進行的建造活動,任何工程立項和建設的必要性在於它對人類生存和發展需求的滿足,這是工程存在的首要價值,沒有滿足和發展人類需求的功能,工程就會失去存在的價值基礎。從工程的技術決策看,技術的可行與否隻是工程項目決策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在某些情況下,技術可行並不一定要建設工程,技術可行也不一定工程就可行,可能還存在著現有技術不可行也不一定工程就不能決策。因此決定工程要不要建設首先不應該是技術層麵的考慮,而應該是社會大係統中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及其對它們的考慮和權衡。即使在一項工程決策所涉及的技術方麵沒有任何問題,那也僅僅表示工程項目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並不表示就一定要決策建設工程。如果影響工程決策的社會因素出現問題,工程一樣不能順利決策。在工程決策中也可能存在現有技術不可行,但是工程照樣決策的例子。即工程的價值合理性導向下的社會決策可以改變和消解工程的技術合理性導向的技術決策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麵,雖然我們還沒有相應的技術手段,但我們可以預期在工程過程中開發出相應的技術,甚至工程的子目標之一就是開發新技術。例如我們對“兩彈一星”的決策,就是在沒有相關技術可用的情況下,根據國家戰略安全的需要所做出的決策,我們在後期的研究中,成功的探索出了我們自己的技術方案。當年的“兩彈一星”工程,今天的神舟飛船工程、中國的大飛機製造工程等,也是在沒有現成技術的基礎上,從國家政治、經濟和軍事安全等戰略需求方麵做出的重大決策;另一方麵是,即使沒有任何現有技術,也沒有對技術開發的預期,甚至從可預期結果上看,工程涉及的技術是不可能的,但是也會出現工程項目被決策立項的情況。許多本不該立項的工程,卻在現實生活中被決策立項了,因為這些項目要麼是決策機製和製度的問題,要麼滿足了決策主體價值合理性需求,因此獲得了決策的合法性。盡管這些決策的結果可能是錯誤和不應該的。這也是社會體製的原因,也正是這種決策機製的缺陷,導致了社會上存在許多不良工程的可能,而這與工程的技術選擇幾乎沒有任何關係。

工程項目作為綜合性的社會事物,工程活動涉及的社會性因素和技術性因素一起影響著其決策的過程和結果。然而從影響工程決策的方式和效果看,各類社會性因素和方麵的影響遠遠超越了技術的緯度,它們始終貫穿著工程活動的生命曆程,決定著工程項目的生成、建設和運行發展。因此,一個工程項目要成功,必須注重分析和理解工程涉及的多種社會性要素及其關係網絡,對工程本身做出超越技術層麵的擴展理解,應當注重從工程社會學的視角研究看待工程生存的社會基礎,研究工程決策的過程和環境,使工程決策能有更多社會科學領域專家的參與。可喜的是,學界的有識之士也已經認識到這個問題,工程師――社會學家的工程主體的提出就是這種思考的結果。改變單一的工程技術決策思維,重視和研究工程的社會決策,對我們以後的工程建設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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