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生肖集郵展覽展品評審專用規則(試行)(1 / 1)

第1條 競賽性郵展

1.1 生肖集郵是收集、研究、鑒賞世界各國和地區發行的以幹支紀年的十二種生肖動物為圖文、以及有幹支紀年特征的郵票及郵品的集郵方式。

1.2 為規範生肖集郵競賽性展品的評審和指導參展者組編展品,根據《FIP競賽性展品評審總規則(GREV)》第1條第4款和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ACPF)第1條第4款精神,結合生肖集郵實際,特製定本專用規則。

第2條 競賽性展品

指以生肖為主題的集郵展品。

第3條 展品組成的原則

3.1 生肖集郵類展品由生肖集郵素材和與拓展生肖主題有關的相關集郵素材組成。試驗類中的開放類生肖展品還可使用不超過50%的相關非集郵素材。

3.1.1 生肖集郵素材包括:郵政部門發行的或授權發行的以十二生肖或生肖文字為圖案的郵票(含電子郵票)、郵政用品,上述票品在設計、印刷過程中產生的采用或未采用的設計圖稿、試樣、印樣、樣票樣張、錯體變體等,生肖複合郵品,加蓋在郵件上的生肖郵政戳記,生肖極限片,有生肖圖文的各種郵政簽條等。

3.1.2 拓展生肖主題有關的相關集郵素材要最大範圍地使用在專題信息上切題適用的非生肖集郵郵政素材,包括郵資票品(郵票、小本票、郵政用品、郵資機符誌及其設計圖稿、試樣、印樣、樣票樣張、錯體變體),複合郵品上的郵政戳記、各種郵政簽條等。試驗類中以開放模式編組的生肖展品的相關非集郵素材包括適於放置在貼片上展出的賀卡、請柬、門券、煙標、火花、廣告、磁卡、利是封、商標、照片、字畫、文稿、獎牌、標本、小型工藝品等。

3.2 生肖集郵展品的分類

3.2.1 生肖郵品專門研究類:對生肖郵品本身進行傳統、郵政曆史的專門研究模式。

3.2.2 生肖專題集郵類:表現一個生肖專題的專題模式。

3.2.3 生肖集郵試驗類:包括一框展品、生肖首日封展品、生肖開放類展品及其他試驗模式。

3.2.4 生肖集郵文獻類

3.3 生肖集郵展品由綱要頁和內容頁組成。綱要頁包括題目、介紹性前言和綱要。

3.4 展品規模:生肖郵品專門類與生肖集郵專題類展品為3-5框、試驗類展品為1-5框。

第4條 評審標準

4.1 展品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定。全國生肖集郵展覽評審委員會由郵展組織委員會聘請國家級郵展評審員(含國際郵展評審員)若幹人組成。

4.2 競賽性展品的評審標準:

展品的處理和重要性;

知識、個人的學習和研究;

品相和收集難度;

外觀印象。

4.3 評審標準說明

4.3.1 處理指選題的創新性、拓展的均衡性和邏輯性、所選素材的完整性和正確性。重要性指所選主題的集郵意義、包括選題和所用素材在郵政領域或集郵領域的重要程度。

4.3.2 知識是參展者對所選題目和素材基本知識的了解程度。學習指恰當地分析了參展郵品或利用前人的成果,從而對郵品有進一步的認識。研究指對郵品做深入的剖析從而作出新的發現。

4.3.3 品相指郵品完整、清潔、戳記清晰。收集難度以對素材的質量、產生的曆史時期、重要程度和相對稀缺度來評定,而不完全是其價格。

4.3.4 外觀印象評價展品素材整潔、製作精巧規範、文字工整清晰,整體美觀、均衡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