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別打井蓋的“主意”(1 / 1)

18歲的王鐵峰是胡同裏盡人皆知的“混世魔王”,他整天不好好學習,總是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無業遊民東遊西逛,不是偷鄰居放在外麵的易拉罐、塑料瓶,就是將他人晾曬的衣物偷走,有時還和別人打架鬥毆。學校幾次想開除他,都是看在他父母不停乞求的分上才“網開一麵”。可是王鐵峰卻不知道珍惜,還是整日吊兒郎當,不務正業。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同學們都背著書包上學,王鐵峰卻跑到網吧和他的“哥們兒”上網玩起了遊戲。

正玩得起勁,王鐵峰和同伴的電腦被強製關機了。“媽的,怎麼回事?”王鐵峰大罵道。

“不好意思,你們的錢用完了,電腦自動關機了。”網管走過來說。

“什麼,錢用完了?”其中一個叫李強的同伴歪著腦袋說。

“誰還有錢啊?趕緊給他,這玩得正起勁呢!”另一個叫張豪的同伴說。

“誰有錢啊?都沒錢,下了吧!”王鐵峰流裏流氣地說著,然後把鼠標往電腦桌上一摔,起身走出了網吧,兩個同伴也跟著一起走了出來。

“上不了網咱們去哪兒啊?”張豪問。

“沒錢哪兒都去不了。”李強說。

“所以咱們得先去弄錢。”王鐵峰似乎說到了點子上。

“上哪兒弄啊?”張豪問道。

三個人都不說話了,王鐵峰四下裏尋找著什麼,“你們看見那個了嗎?”他指著胡同中間說。

“什麼啊?有人掉錢了?”李強說。

“和掉錢差不多。”王鐵峰神神秘秘地說。

“哪兒呢?”張豪立刻有了精神頭。

王鐵峰走到胡同中央,站在一個井蓋上跳了幾下說:“看見了嗎?這就是錢。”

“你說井蓋,它能幹什麼?”張豪驚訝地問。

“你小點聲,這還不明白嗎?賣錢唄!”李強一邊壞笑一邊說道。

張豪高興地上去就要搬井蓋,這一舉動被王鐵峰製止了:“你幹什麼,現在就要搬啊?”

“那什麼時候搬?”張豪莫名其妙地說。

“當然是晚上了,現在大街上這麼多人,你也不怕被人逮住?”李強一邊說一邊踢了張豪一腳。

三個人商量,待到天黑的時候再來搬井蓋。他們在外麵閑逛了一天,等到晚上7點多鍾天已經黑了,他們拿著準備好的工具把井蓋撬了起來,然後三個人搬著井蓋迅速地離開了現場。

“這家夥夠沉的,能值不少錢吧?什麼時候把它賣了啊?”張豪問道。

“明天一大早,附近就有一個收廢品的地方,到時候就上那裏去賣,有了錢什麼都好說了。”李強說。

把井蓋藏好後,三個人各自回家了,第二天一大早,三個人一同來到藏井蓋的地方,然後把井蓋搬到了附近的廢品收購站。

“老板,我們要賣廢鐵,你看值多少錢?”王鐵峰說。

老板看了看井蓋,又看了看這三個年輕人,說:“你們等一下,我去看看賬本,我剛接手不了解價格。”說完,老板轉身進屋了。王鐵峰等三人在門口等著。

不一會兒,幾個穿著製服的民警走了過來,三個人看見有警察,丟下井蓋轉身就要離開,卻被民警攔住了:“先別走,這井蓋是你們拿來的?”

“不是,我們路過這裏。”王鐵峰說。

這時老板走了過來,說:“還是說實話吧,民警同誌就是衝著你們來的。”這下三個人明白了,原來是廢品收購站的老板報了警。

“跟我們回派出所再說吧。”民警說著就把三個人帶到了派出所,並且叫來了三個人的家長。在訊問的過程中,民警說:“昨天晚上有一個女性受害人來報案,說路中央的井蓋被偷走了,她在騎自行車回家的時候,因為天黑沒有看到路中間敞開的井口,車子不小心陷了進去,她也摔倒了。我們就到附近的廢品收購站詢問,果然早上廢品收購站的老板打電話報警說有人賣井蓋。”

王鐵峰等三人麵對鐵證無言以對,隻是低頭不語,最後,公安機關決定給予王鐵峰、張豪、李強三人拘留3天的處罰,並共同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用,同時每人並處50元罰款。

井蓋雖然髒兮兮地被大家踩在腳下,沒有人會注意到它的存在,但一時“手緊”的無業遊民也會想到搬走井蓋撈點賣廢鐵的小錢救救急。但是他們不知道,在漆黑的夜裏有多少人會因為井口敞開而受到傷害。

在審理王鐵峰等三人的案子時,人民法院認為他們三人明知盜走通行路麵的井蓋會發生危及路人健康甚至生命的嚴重後果,卻依然實施該偷盜行為,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三十七條規定,盜竊、損毀路麵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因此,王鐵峰、張豪、李強三人必須接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