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小剛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高考前爸爸對他說:“如果你能考上北京某大學,我就帶你去旅遊,你說去哪咱們就去哪。”常小剛果然沒有辜負家人的期望,他如願以償地被北京某大學錄取了。爸爸沒有食言,他和媽媽帶著常小剛開始了暑假旅遊計劃。
在開學前一個月,小剛的父母帶著他來到北京。剛下火車,小剛就對父母說:“爸爸媽媽,我們明天去爬長城吧!我要實現我多年的願望,看看偉大的長城,看看世界的奇跡,都說不到長城非好漢,我也要當一回好漢!”
第二天,一家三口早早出門坐上了開往長城的大巴,一路上常小剛都興奮不已,以前隻是在電視上見過長城的宏偉壯觀,今天就要身臨其境地站在長城上了,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兩個小時後,旅遊大巴終於到達了目的地,還沒等車停穩,常小剛迫不及待地跳下車,跑到售票口購買門票,然後和爸爸媽媽一起登上長城的階梯。
當爬到一半的時候,小剛站在長城上放眼望去,前方是連綿不絕、沒有盡頭的長城盤旋在崇山峻嶺之間,後麵是自己踏在長城上的足跡,他感歎這奇觀的宏偉。此時,常小剛的父母已經累得氣喘籲籲,而他卻絲毫沒有累意:“你們累了就在這歇著吧,我一會兒下來找你們。”說完自己繼續意氣風發地向上攀登,又攀爬了半個小時,他發現前方立著一個警示牌,寫著“前方正在維修,請遊客止步”。
“到這就可以了,該往回返了。”常小剛一邊想一邊走到長城的城牆旁,他看著周圍壯觀的景色,無比激動。“我要怎樣才能在這裏留下我的足跡,讓世人知道曾經有一個叫常小剛的人在此感歎呢?”想到這裏他四下望望,眼神停留在長城古老的城牆上,他激動地從地上撿起一個小石塊,走到城牆邊認真地刻上了“常小剛到此一遊”的字樣。正當他“大功告成”,準備離開的時候,被兩名長城保衛人員攔住。“有事嗎?”常小剛問道。
“你剛才在幹什麼?”其中一個穿製服的人說。
“沒幹什麼啊。”
“你是不是在城牆上寫字了?”另一個人問道。
“是啊,怎麼了?”常小剛有些摸不到頭腦。
“你知道你違反了文物保護法嗎?”穿製服的人嚴肅地說道。
“啊,違法,我沒有啊!”常小剛連忙搖頭揮手。
“你手裏拿著石頭往城牆上刻字,這難道不是破壞文物嗎?”管理人員說道。
常小剛看看自己手中的石頭,似懂非懂地將它扔到了一邊。管理人員看常小剛還沒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說:“看樣子你還是不明白啊,那就跟我去學習學習吧。”
隨後,常小剛在管理人員的帶領下來到了一個小亭子,管理人員遞給常小剛一本《文物保護法》。常小剛看了似乎明白了什麼,他後悔不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故意汙損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損毀公共場所雕塑,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故意破壞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名勝古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刻畫、塗汙或者損壞文物尚不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或文物所在單位給予警告,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保護曆史的足跡有利於對祖國的新一代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有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所以,保護文物是每一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作為祖國的未來,我們應該愛護文物,同一切破壞文物的行為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