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亮是一名初中三年級的學生,他從小就像是有“多動症”一樣,一天不闖點禍就渾身不自在。不論是在課堂上、家裏或上下學的路上,他都會想出各式各樣的鬼點子給別人搗搗亂。初一的時候,一天他趴在陽台上吃蘋果,吃完的蘋果核被他順手扔到了樓下,正好有一輛私家車經過,蘋果核不偏不倚地砸在車的擋風玻璃上,隻聽見一個急刹車的聲音,車子是停住了,卻撞到了路邊的垃圾桶上。車主下車後,發現郝亮不僅不知錯,反而對著自己哈哈大笑,這可氣惱了車主。他找到郝亮的父母,而且還報了警,交警按交通事故進行了處理,責令其父母對損壞車輛進行了修複。
可是,郝亮並沒有因此而長記性,他依然未改搗亂的本性,類似的事情還接連發生。2009年9月的一個周末,郝亮的父母應邀去參加朋友的婚禮,他們一早就出門了。郝亮在家根本閑不住,他決定撿點小石子,用它來做彈弓的子彈打樹上的鳥。撿著撿著,他就扔起了石頭,不是瞄準路邊的圍牆,就是瞄準正在行駛或停靠在路邊的機動車,越扔越起勁。
扔著扔著,郝亮儼然把自己當成一個百發百中的射手,用“獨眼龍”的方式拿著石子瞄準了一輛正在行駛的公交車,猛地用力扔過去,石子通過打開的車窗被扔進了車內,恰好打在一個乘客的臉上,當時乘客被突如其來的石子嚇了一跳。由於此事,導致交通堵塞近半個小時。隨後,公交司機和這名被打的乘客將郝亮扭送到了附近派出所。這次等待郝亮的不再是寫檢查、批評教育那麼簡單,而是將郝亮拘留8天,並且罰款30元。
因為貪玩把自己送進派出所、勞教所的青少年為數不少。郝亮將石子肆意地扔向公交車,影響了公交車的出行,耽誤了大家的時間,使乘客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傷害,其性質是惡劣的。雖說好玩是青少年的天性,但玩應該有個限度,也應該在法律規章所允許的範圍內,不能沒有節製隨著自己的意願胡鬧,否則隻會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