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的邵雲偉是個頑皮的家夥。不過他的父母並不認為頑皮是什麼壞事,反而覺得這才是孩子健康、聰明的一種表現,盡管鄰居、同學、老師們經常跑到他家來“告狀”,希望他的父母能好好地管管這個孩子,但他們還是放任邵雲偉的玩鬧,在父母的“默許”下,邵雲偉更加“無法無天”。
暑假的一天,邵雲偉找來幾個朋友拿著足球準備到小區的空地上去踢,可空地被為國慶會演排練太極拳的老爺爺老奶奶“占領”了。
“算了,別踢球了,玩點別的吧。”一個小朋友建議說。
“為什麼不玩了?這兒玩不了可以到別的地方嘛!”邵雲偉說。
“別的地方?哪還有空地了,難道要到大街上去踢球嗎?”另一個小朋友問道。
“那有什麼不行的,現在是上班時間,街上又沒有多少人。”邵雲偉滿不在乎地說。
“算了吧,還是玩點別的吧。”小朋友們都勸邵雲偉打消到街上踢球的想法。
“你們不玩拉倒,我自己去!”說完,邵雲偉就抱著足球走了。
他來到一個小區的行車道旁邊踢起球來,自己玩得不亦樂乎,行人們卻被飛來飛去的足球搞得怨聲連連:步行的人生怕被這亂蹦的足球砸到,騎自行車和開車的人又怕在行駛中被足球影響,更怕撞到“神出鬼沒”的踢球人。小小的邵雲偉、小小的足球把這條道搞得喇叭齊鳴,路人膽戰心驚。
突然,一陣稀裏嘩啦的聲音響起,一個蒼老的叫喊聲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原來,邵雲偉玩得過於興奮,來了個“淩空遠射”,他射門的方向正好是65歲鄭老的書房,正在看書的鄭老被破窗而入的足球打了個正著,與球一起飛進來的碎玻璃硬生生地紮在了他的頭上,霎時間鄭老的臉上全是鮮血。跑過去撿球的邵雲偉看到這個場景嚇得渾身發抖,家人和鄰居急忙把鄭老送到醫院,還好玻璃碎片沒有打中老人的要害,但還是在他的頭部縫了7針。而此時的邵雲偉已經被送到了派出所,他的爸爸也被叫來了。邵雲偉的爸爸一進派出所就問:“怎麼了雲偉?”邵雲偉麵對爸爸隻是低頭不語。
“你們家孩子在馬路上踢球,把人家的玻璃砸碎了,玻璃的碎片還傷了人。”民警同誌說。
“哦,是這樣啊,那人要緊嗎?”邵雲偉的爸爸繼續問。
“沒什麼大事,但頭上縫了7針。”民警說。
“那就好,我現在可以領我的兒子回家了吧?”邵雲偉的爸爸說著就要帶他走。
“哎,怎麼能說走就走啊!”民警對邵雲偉爸爸的冷漠和若無其事的樣子十分氣憤。
“那還有什麼事?”邵雲偉爸爸理直氣壯地說。
“你兒子把人家都弄受傷了,玻璃也被砸壞了,你當父親的不應該承擔責任嗎?”
“責任,什麼責任?我的孩子還是未成年人!”他爸爸不解地說。
“不錯,你的孩子還未成年,可你是他的爸爸,由於你們疏於管教才使孩子闖禍傷人,怎麼能說和你沒關係呢?”經過民警的教育,並且給他翻看了相關的法律條文,邵雲偉的爸爸終於恍然大悟,他意識到了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
最後,公安機關決定,責令邵雲偉的爸爸賠償鄰居鄭老家的經濟損失費和醫藥費共計700元整,而且要求他們父子倆一同登門對鄭老及其家人賠禮道歉。
邵雲偉盡管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不負有責任,並不意味著他就可以逍遙法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看來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責任太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