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儀是某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她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竟然成為學校裏的“明星”,而自己的出名竟然是由於一個小小的“DV”造成的。
每逢星期三,學校都要召開早會,組織學生觀看學校錄製的有關學生不文明舉動的錄像。錄像涉及的不文明舉動很多,如橫穿運動場、亂倒剩菜剩飯、踢門翻窗進教室等,每一組鏡頭還配有文字說明。就在錄像快要結束時,畫麵上出現這樣一個鏡頭:一男一女坐在教室的最後一排,男同學一隻手摟住女同學的腰部,女同學則將頭靠在男同學的肩膀上,兩人有說有笑。不僅如此,畫麵下方還配有“自習課上卿卿我我,有礙風化”的字樣。
“文儀,這不是你嗎?”一名同學不由得喊出聲,張文儀仔細觀察畫麵,畫麵中的“主人公”不就是自己與同班男友劉偉利嗎?她不由得回頭看了看劉偉利,兩個人視線剛一對上,就引起全班同學的哄堂大笑,張文儀羞得不敢再抬起頭來。
早課結束後,大家開始上課,但張文儀一個字也聽不進去,滿腦子裏都是早課時播放的那個畫麵。終於熬到了午休,張文儀剛想去外麵吃午飯,沒想到教室門口站了很多人,有認識她的人就過來揶揄幾句,更多的是指指點點。張文儀像逃犯似的逃到學校外,直到下午上課時才回來。這一天,張文儀精神恍惚,她隻希望時間能快點過去,讓大家都忘掉。
距播放錄像帶已經過去了兩周,同學們對“自習課親熱事件”已經不再感興趣,張文儀和劉偉利也逐漸走出了錄像帶的陰影。然而,這一切仍然沒有結束。這天是周末,張文儀起床後準備複習功課,沒多久電話鈴響起來了。
“文儀,你快上網!”電話那端是張文儀的好朋友周小娟。
張文儀感到很奇怪,但聽到周小娟如此急切的聲音,便打開電腦,點開周小娟傳給她的視頻網址。讓她沒有想到的是,網站上的視頻居然是學校在兩周前放過的錄像,在視頻下方大多都是針對張文儀和劉偉利“親熱行為”的點評,有的是義正詞嚴的批評,有的則是調侃,張文儀不敢再看下去,急忙將電腦關掉。
第二天早晨,張文儀拒絕上學,經過父母的詢問,她將這件事原原本本地說出來。父母也十分氣憤,他們找到學校,要求學校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學校認為,拍攝DV錄像是為了教育學生,並無不妥之處,拒絕了張文儀及其父母的要求。在父母的支持下,張文儀將學校告上法庭,經審理,法院判決學校侵犯了張文儀的肖像權,應當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學校的做法是否構成侵害肖像權,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肖像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從損害的事實來看,由於親熱錄像的播放以及被傳到網絡,張文儀的肖像確實受到損害,而且這個事實是由於學校錄製DV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最關鍵的是,學校是為達到“教育”的目的而錄製的,也就是說在主觀上故意,具有過錯。由此可以證明,學校確實侵害了張文儀和劉偉利的肖像權。雖然學校出發點是好的,卻對被教育者造成了不良影響。由於高中生處於青春期,逆反心理較強,曝光不文明的做法很可能會強化其逆反心理,不但達不到教育的目的,可能還會觸犯法律。學校在播出這些DV錄像前,應當征得被拍攝學生的同意,還應當對畫麵做相關處理,並應當考慮到錄像在學生中造成的負麵影響,這樣做才是最合理、最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