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淨化網絡空間(3)(1 / 2)

網絡文明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一是融合互動性。網絡技術促進融合,並以實時互動、空間重疊為鮮明特征,網民的社會身份、真實情況被淡化和消解,網絡信息傳播更新更快、易逝性強,網絡行為的隱蔽性、隨意性增大,網絡主體的道德感、責任感易缺失,網絡主體的雙重和多重角色往往也是整合或同一的。網絡文明也就呈現出明顯的融合消解性和互動傳感性。二是多元性。在網絡空間,各種價值觀念、文明準則和道德規範交織在一起,形成了多元並列、包容並蓄的道德結構和道德狀況。同時,互動交流的即時明顯、動態可變的形勢發展更是讓網絡道德撲朔迷離、異彩紛呈。三是自主開放性。在網絡空間中,個性化發展明顯,群體化趨勢日漸減弱,在其中所表現出的價值觀念、道德行為、文明狀態也就更加強調自主和平等,更加體現民主和開放。四是技術依靠性。網絡文明是現代科技發展的產物,同時也需要計算機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來推動其進步,網絡文明與網絡技術、網絡時代相伴而生、同步發展。

未成年人網絡問題是網絡給未成年人群體帶來的問題,由於未成年人被家庭社會廣泛關注,因而這個問題也演升為社會公共問題。未成年人網絡問題主要體現在網絡的不正確使用對未成年人智力、生理和心理、社會化、道德的健康發展的影響上,甚至有未成年人受網絡影響走向犯罪的道路,對這些方麵我們要高度關注並加以治理。

網絡管理是一項綜合工程,需要借助國家立法、道德教育等綜合手段,依靠家庭、學校、社會各方共同參與,通過網上、網下多種渠道協同治理。對網絡的規範和管理更多依賴於公眾的參與,對互聯網的治理應該是政府主導,而不是政府包攬。因為互聯網有它的開放性、互動性,人人都是信息的傳播者,人人都是信息的獲取者,互聯網領域出現了管理權、控製權分散的局麵,在這種情況下動員行業組織和社會力量進行監督,發動公眾參與是非常重要的方式,而政府主導主要體現在建立標準,依法管理和加大溝通交流工作力度上,而把監督權交給網民和社會。未成年人網絡問題公共治理的理想體係應該是政府調控機製同社會協調機製互聯、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從而形成對全社會進行有效覆蓋和全麵管理的體係。

1.政府

這裏的政府指的是廣義的政府,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門,代表了一個國家的公權力。在未成年人網絡問題的公共治理中,政府起著重要的掌舵作用。

政府的掌舵作用首先體現在依法管理網絡上。在網絡道德規範尚未形成的今天,我們更應該靠法律的強製力量來規範網民的行為。因此,加快立法進程,加大未成年人網絡法製教育的力度,是擺在全社會麵前的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我國已經建立了網絡管理法律的初步框架。國務院頒布了《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信息產業部發布了《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刑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文本也有打擊計算機犯罪、保護信息安全的條款。《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有相關的保護未成年人的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強化了對網絡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對網上行為的規範和保護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和實際的網絡問題相比,這些法規還存在覆蓋不全,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亟待進一步完善,要盡快修訂、補充、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使其更適用於未成年人網絡權益的保護和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在條件成熟時,應出台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的專項法規。

從世界範圍特別是網絡發展較早的國家來看,它們以“防止未成年人信息汙染,維護未成年人網上安全”為原則,製定了涉及信息發布、審查、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