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藥混用七忌
栽培技術
作者:王豔 王海寧
1、人糞尿等農家肥不能與草木灰、石灰氮、鈣鎂磷肥等堿性肥料混用,因為人畜尿中的主要成分是氮,若與強堿性肥料混用,則會中和失效。
2、過磷酸鈣不能與草木灰、石灰氮等堿性肥料混用,否則會降低磷的有效性。磷礦粉、骨粉等難溶性磷肥,也不能與草木灰、石灰氮等堿性肥料混用,否則會中和土壤的有機酸類物質,使難溶性磷肥更難溶解,作物無法吸收利用。
3、鈣鎂磷肥等堿性肥料不能與銨態氮肥混施。因為堿性肥料若與銨態氮肥,如碳酸氫銨、磷酸銨、氯化銨等混施,則會增加氨的揮發損失,降低肥效。
4、化學肥料不能與細菌性肥料混用。化學肥料有較強的腐蝕性、揮發性和吸水性,若與根瘤菌等細菌性肥料混合施用,會殺傷或抑製活菌體,使細菌性肥料失效。
5、堿性肥料氨氮、石灰氮、草木灰等不能與速滅威、托布津、多菌靈、聚酯類殺蟲劑等農藥混用,否則會降低藥效。
6、堿性農藥石硫合劑、波爾多液等不能與碳酸氫銨、硫酸銨、氯化銨等銨態氮肥及過磷酸鈣混用,否則會降低肥效。
7、化學肥料不能與微生物農藥混用,因為化學肥料揮發性、腐蝕性都很強,若與微生物農藥如殺螟杆菌、青蟲菌等混用。
(作者單位陝西省鹹陽市秦都區農業技術推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