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現在學校中的生徙,往往有讀書數年,能做“今夫”“且夫”或“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的濫調文章,而不能寫通暢之家信,看普通之報紙雜誌文章者,這是誰害他的?是誰造的孽?
第二,現在社會上,有許多似通非通一知半解的學校畢業生,學科學的往往不能譯書,學法政的往往不能草公事,批案件,學商業的往往不能訂合同,寫書信,卻都能做些非驢非馬的小說詩詞,在報紙上雜誌上出醜。此等“謬種而非桐城,妖孽而非選學”的怪物,是誰造就出來的?是誰該入地獄?
諸位別怪我的話說得太激烈,這一等人我已親眼看見了不少。當知無論幹什麼事,總須認清了路頭,方有美滿的成效。譬如一個人,天天不吃飯,專吃肥魚大肉,定要害胃病;有了小孩子不教他好好走路,一下子便強迫他賽跑,定要跌斷四肢,終身殘廢。
我從前也做過一年半載的教書先生,那時口講指畫,津津有味的,便是新八股。前文一大批話,若沒有什麼人肯賞收,便由昔日之我完全承認了罷。
去年秋季,我又做了教書先生了。那時因文學革命諸同誌之所建議,及一己懷疑之結果,又因所教學生,將來大都不是要做文學家的,我便借此機會,為教授應用文之實驗。雖將來成績如何,目下全無把握,可自信沒有走錯了路頭。
我在教授之前,即抱定宗旨:
不好高騖遠,不講派別門戶,隻求在短時間內,使學生人人能看普通人應看的書,及其職業上所必看的書,人人能作普通人應作的文章,及其職業上所必作的文章。更作一簡括之語曰:實事求是。
既抱定此宗旨,故於授課之第一日,即將從前研究文學文與現在研究應用文不同之點,列一簡明之表格,以示學生,且一一舉例證明之;今僅錄表格如下:
字法句法〖〗章法昔之所重而今當革除者1用怪僻費解之字。(如用古字,及古物名之類)2借用不適當之字。(如字之通假及強以虛字作實字,實字作虛字之類)3用不合義理之典故。〖〗1講駢儷
2講古拙其敝之所極,必至於不合文法。3語意含混,無一定之是非可否。4不合邏輯。1(措辭)摹仿古人。2(立意)依附古人。昔之所輕而今當注重者1無論虛字實字,一一研究其正確之意義,作文時勿亂用,讀書時勿任滑過。2字在句中,力求位置妥協,意義確定。1駢散一任自然,務求句之構造,不與文法相背。2句句有著實之意義與力量。3造句時,處處施以邏輯的考核。1(措辭)說理通暢,敘事明了。2(立意)以自身為主體,而以古人或他人之說為參證,不主一家言。以上是教授應用文的“開宗明義章第一”,以下可分作兩項說:
第一項是選講模範文章,這是蠶吃的桑葉,吃不著要餓死,吃了壞的是要害瘟病的。今分為選的方麵與講的方麵,各別言之:
【選的方麵】
1、凡文筆自然,與語言之辭氣相近者選,矯揉做作者不選。
2、凡駢儷文及專以堆砌典故為事者不選。
3、凡違逆一時代文筆之趨勢,而刻意摹仿古人者,如韓愈《平淮西碑》之類,不選。
4、凡思想過於頑固,不合現代生活,或迷信鬼神,不脫神權時代之習氣者,不選。
5、凡思想學說適於現代生活,或能與國外學說互相參證者選;其陳義過高,已入於哲學的專門研究範圍者,不選;意義膚淺,而故為深刻怪僻之文以欺世駭俗者,如《揚子法言》之類,亦不選。
6、卑鄙齷齪之應酬文,幹祿文,不選。
7、墓文不選;其為友朋或家屬所撰,確有至性語者選。
8、意興枯索,及故為恬淡之筆,而其實並無微辭奧義者,不選。
9、小品文字,即短至十數言,而確有好處,能自成篇幅者,亦選。
10、文章內容,與學生專習之科目有關係者,選。
11、記事文同一題目,而內容有詳略或時代之不同;論辨文同一題目,而內容有全部或一部之反對;或題目雖不同,而所記所論,可以互相參證者,均酌選一篇為主篇,餘為附篇。
12、凡長篇文字,僅選讀一節者,即以此節為主,其餘為附,用字體分別,庶無任意割裂,首尾不完之弊。
【講的方麵】
1、選定之文,均加標點符號,且分全文為若幹段,或每段中複分為若幹小段,便於學生之預備及自習。
2、每講一文,先命學生自行預備,上課時,僅就後方3至7條仔細解釋之。
3、作者所處時代之文學趨勢如何;此時代之文學,優點如何,劣點如何;作者在此時代中所占地位如何;所講之文,在其一生作品中所占地位如何。
4、艱深之字義,費解之典故,均探求其來曆及出處;其用於本文中之當與不當,與作文時能否仿用,亦詳細說明。
5、古奧之文句;依文法剖析之,且說明其合與不合,及作文時能否仿造。古人用字用典及造句,盡有廖誤不宜盲從者,4、5兩條尤應注意。
6、所講之文,如與學生專習之科目有關,則命學生自為比較的研究。
7、前後所講各文,如其內容,性質,文體等有互相類似或相反對者,一一比較說明之。
8、講述上列各條既畢,如學生於不講處有未能明白者,許其自由發問;但一人發問,即以所問者向全體學生細講之。9、文中如有引證或相關事實之過於冗長,必兼閱他書始能明白者,即指出書名,令學生自向圖書館借閱。
10、將逐日所講,另編《注解》一份,與《選本》分訂,於每學年之末發給學生。
第二項是作文,我定了十二個注意事項,令學生於每次作文之前閱看一過:
1、題目要認得清楚,其主要處尤須著意。
2、文宜分段;文中意義,當依照層次說出。
3、下筆時應先將全篇大意想定,勿作一句想一句,做一段想一段。
4、時時注意字意安適與否,文法妥協與否,立論合於邏輯與否。
5、作文要有獨立的精神,闊大的眼光;勿落前人窠臼,勿主一家言,勿作道學語及禪話。
6、勿用古字僻字;字義有費解,或其真義未能了解者,宜檢查字典,或以相當之習見字代之;字有古義今已不習用者,宜隻用其習用之今義。
7、不避俗字俗語,即全用白話亦可,要以記事明暢,說理透徹為練習作文第一趣旨。
8、勿打濫調,勿作無謂之套語,勿故作生硬語;應用文最宜明白曉暢,凡古文家,四六家,八股家之惡習,宜一概革除。
9、引證當詳記出處,勿作“古人有言“西哲有言”等籠統語。
10、應用文貴迅速,篇幅不逾五百字者,限兩小時完篇;過五百字及有特別情形者,可酌量延長。
11、篇幅不論長短,自一二百字至一二千字均可;要以不漏不煩,首尾勻稱,精神飽滿為合格。
12、字體以明了為佳,亦不必過求工整,免費時刻。
這都是對學生說的話,在教授上,則分為出題批改兩方麵。
【出題方麵】
1、出一記事文或論文題目,令學生自由作文。
2、說一段話,令學生筆述,不許增損原義。
3、譯白話文為文言文,或譯文言文為白話文。
4、譯韻文為散文。
5、令學生按“講的方麵”第6條自行研究,而將其結果撰為論文或筆記。
6、以一段長冗之文字,令學生刪繁就簡,作為短文。
7、就學生專習之學科,出種種應用題目,令其練習。
8、以一段文字,抽去緊要虛字,令學生填補之。
9、以一篇不通文字,或文理不通而意義尚佳之小說雜記等,令學生細心改訂,不許攙入己意。
10、以一篇文字,顛倒其段落字句,令學生校訂之。
11、以一段簡短之文字,令學生演繹成篇。
12、預先指定一書,或一書之一部分,交學生自行閱看,令其於看畢後提綱挈領,作為筆記,或加以論斷。
【批改方麵】
前輩先生批改學生文字,大約不出三途:
一種是專拍學生馬屁,不問通與不通,把密密的圈兒圈到底,再加上個肉麻惡濫的批語;
一種是老氣橫秋的插爛汙,在文卷上畫了無數杠子,末了寫上“不通”“不知所雲”等字便算辦完公事;
一種是認真得無謂,他把學生的原作,改得體無完膚,麵目全變,學生看了,卻是莫名其妙。
今欲補救其失,每作一文,必批改二次;
1、初次批改,隻用種種記號,將文中弊病逐一指出;已定之記號,凡二十四種:
各記號皆記於字右:遇記號不敷用時,則於字左加一直,而以“眉批”說明之。
2、初次批改後,以原卷發還學生,令其互相研究,自行改正;有不能改,或雖有符號指出其弊病,而仍不能知其所以然者,許其詳問。
3、學生自行改訂後,另卷謄真,乃為第二次批改。此次不用記號,竟為塗抹添補。至評判分數,則折衷於初作二作之間。
4、第二次批改後,學生如仍有不明了處,仍許來問。
我把學生作文應行注意的十二事,和二十四種記號,合印一本小冊子。其空白處,填了些古人成語,亦頗有趣味,如——
“才學,便須知有著力處;既學,便須知有得力處。”——王守仁。
“習於見聞之人,則事之雖非者,亦莫覺其非矣。”——薛王宣。
“識度曾不及人,或乃競為僻字澀句,以駭庸眾,斫自然之元氣;斯又才士之所同蔽,戒律之所必嚴。”——曾國藩。
(六年十一月,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