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層,思想家固然不易得,因為人的天才不同,這是一個原因,但勞心者的際(機)會比較天才還要緊呢!勞心者,他所以能勞心,因為他得到勞心的際(機)會,而這個際(機)會起初是由一個出類拔萃的天才所獨造的,沒有甚麼不公平,而後來的勞心的人,未必都是天才,而勞力的人,也未必沒有天才,不過因為際(機)會的關係,就是有天才,也不免要埋沒了,那麼這個勞心者,並不是不易得,而際(機)會不許他,如此勞心者的“難能可貴”,不成問題了!我們也用不著因為他“難能可貴”,特別尊重他了!
第三層,勞心者的貢獻多過勞力者的貢獻,這話確是不錯,但是因為他貢獻的大,所以要得到比較多的代價,這話似乎也不見得正當,因為勞心者,對於社會的物質是沒有直接生產的貢獻,並且他的銷(消)費要幾十倍於勞力者,而勞力者對於社會物質的生產,有直接的貢獻;那麼勞心者,就是有比較大的貢獻於社會,也是應當的,公道的,沒有必得特別高的代價的道理。
我們應當知道,社會的組織,不是很簡單而有很清楚的界限的,是相助為理的,所以無論是勞力者,或是勞心者,都不能單獨的生活。勞心者離開勞力者,無以表現他的思想;勞力者離開勞心者,無所用其勞力。就比如勞心者發明了科學的原理,這功勞是很大的了!而鐵路的成功,機械的構造,豈不是那千萬數的勞力者,終年苦辛,滴滴血汗構成的嗎?更推廣說來,這全世界燦爛的物質文明,哪一件不是要費許多勞力者辛苦經營出來的呢?
再者,勞心者,所以有價值的原因,不僅是在他思想的本身,貴在能表現他的思想,使人類能得到他的寶惠,而獲得比較安樂幸福,才算有價值。若果無實利於人類,這個思想無論是如何的高超,他的價值也是表現不出來的,縱說他沒有價值,也未嚐不可呢!而要表現出他的價值,決不是勞心者本身所能作到的,必有待於勞力者的。照這樣看來,勞力者的價值和勞心者的價值,是一樣,沒有高低,是很明了的了!
但是數千年的“役人役於人”的階級,又如何能打破呢?若在“役人役於人”的本身著手,是不能解決,因為這是不徹底的,“役人役於人”是果,其因則在社會不平等的工資製度,舍本而逐末,當然是無濟於事的。必要從根本上著手,推翻一切不平等的製度,人人本著互助的天性,共同的精神,謀人類的幸福快樂,貢獻的多寡,量力而為,總以得到快樂的人生,安寧的社會為目標的。人類的職分是如此,那麼沒有甚麼人可以自居於人類以外,而支配人類種種的報酬。而社會上物質精神的福利,是人類個各應享受的,個各可以任意取得他所應要的,以足用為限,沒有“你的”“我的”的分別,也沒有你應當吃飯,我不當吃飯的正義。那少數勞心者的壟斷,決不是人道所以為正當的,這是我們所當奮鬥的努力的!
因為有少數勞心者的壟斷,而生出種種階級製度,流弊所及,不僅勞心者壟斷而已,並且不勞力,不勞心,而得到比勞心、勞力的代價高出幾十萬倍的人,遍國都是;靠得法律上,“我的金錢”,殘殺人類,奴使同胞,而一般可憐的勞力者,因為他的錢不是我的,就是勞苦一生,也隻能得到最少數的代價,度他們的殘喘。這種非人道的,不平等的製度,能使他“萬歲千秋而不朽”嗎?有頭腦的同胞,大家澄心細想,我們對於這種製度應當持甚麼態度,大家想罷!仔細的想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