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這種“不凡”的議論的要點是:(一)尖刻的冷箭,“令受者難堪,聽者痛快”,不過是取得“偉大”的秘訣;(二)這秘訣還在於“借主義,成大名,掛羊頭,賣狗肉的戲法”;(三)照《大晚報》的意見,似乎應當為著自己的“主義”——高唱“神武的大文”,“張開血盆似的大口”去吃人,雖在二十歲就落伍,就變為僵石,亦所不惜;(四)如果蕭伯納不讚成這種“主義”,就不應當坐安樂椅,不應當有家財,讚成了那種主義,當然又當別論。
可惜,這世界的崩潰,偏偏已經到了這步田地:——小資產的知識階層分化出一些愛光明不肯落伍的人,他們向著革命的道路上開步走。他們利用自己的種種可能,誠懇的讚助革命的前進。他們在以前,也許客觀上是資本主義社會關係的擁護者。但是,他們偏要變成資產階級的“叛徒”。而叛徒常常比敵人更可惡。
卑劣的資產階級心理,以為給了你“百萬家財”,給了你世界的大名,你還要背叛,你還有什麼不滿意,“實屬可惡之至”。這自然是“借主義,成大名”了。對於這種卑劣的市儈,每一件事情一定有一種物質上的榮華富貴的目的。這是道地的“唯物主義”——名利主義。蕭伯納不在這種卑劣心理的意料之中,所以可惡之至。
而《大晚報》還推論到一般的時代風尚,推論到中國也有“坐在安樂椅裏發著尖刺的冷箭來宣傳什麼什麼主義的,不須先生指教”。這當然中外相同的道理,不必重新解釋了。可惜的是:獨有那吃人的“主義”,雖然借用了好久,然而還是不能夠“成大名”,嗚呼!
至於可惡可怪的蕭,——他的偉大,卻沒有因為這些人“受著難堪”,就縮小了些。所以像中國曆代的離經叛道的文人似的,活該被皇帝判決“抄沒家財”。
《蕭伯納在上海》。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二月十七日《申報·自由談》。)對於戰爭的祈禱
——讀書心得熱河的戰爭開始了。
三月一日——上海戰爭的結束的“紀念日”,也快到了。“民族英雄”的肖像一次又一次的印刷著,出賣著;而小兵們的血,傷痕,熱烈的心,還要被人糟蹋多少時候?回憶裏的炮聲和幾千裏外的炮聲,都使得我們帶著無可如何的苦笑,去翻開一本無聊的,但是,倒也很有幾句“警句”的閑書。這警句是:
“喂,排長,我們到底上那裏去喲?”——其中的一個問。
“走吧。我也不曉得。”
“丟那媽,死光就算了,走什麼!”
“不要吵,服從命令!”
“丟那媽的命令!”
然而丟那媽歸丟那媽,命令還是命令,走也當然還是走。四點鍾的時候,中山路複歸於沉寂,風和葉兒沙沙的響,月亮躲在青灰色的雲海裏,睡著,依舊不管人類的事。
這樣,十九路軍就向西退去。
(黃震遐:《大上海的毀滅》。)
什麼時候“丟那媽”和“命令”不是這樣各歸各,那就得救了。
不然呢?還有“警句”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十九路軍打,是告訴我們說,除掉空說以外,還有些事好做!
十九路軍勝利,隻能增加我們苟且,偷安與驕傲的迷夢!
十九路軍死,是警告我們活得可憐,無趣!
十九路軍失敗,才告訴我們非努力,還是做奴隸的好!
(見同書。)
這是警告我們,非革命,則一切戰爭,命裏注定的必然要失敗。現在,主戰是人人都會的了——這是一二八的十九路軍的經驗:打是一定要打的,然而切不可打勝,而打死也不好,不多不少剛剛適宜的辦法是失敗。“民族英雄”對於戰爭的祈禱是這樣的。而戰爭又的確是他們在指揮著,這指揮權是不肯讓給別人的。戰爭,禁得起主持的人預定著打敗仗的計畫麼?好像戲台上的花臉和白臉打仗,誰輸誰贏是早就在後台約定了的。嗚呼,我們的“民族英雄”!
二月二十五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何家幹。)從諷刺到幽默
諷刺家,是危險的。
假使他所諷刺的是不識字者,被殺戮者,被囚禁者,被壓迫者罷,那很好,正可給讀他文章的所謂有教育的智識者嘻嘻一笑,更覺得自己的勇敢和高明。然而現今的諷刺家之所以為諷刺家,卻正在諷刺這一流所謂有教育的智識者社會。
因為所諷刺的是這一流社會,其中的各分子便各各覺得好像刺著了自己,就一個個的暗暗的迎出來,又用了他們的諷刺,想來刺死這諷刺者。
最先是說他冷嘲,漸漸的又七嘴八舌的說他謾罵,俏皮話,刻毒,可惡,學匪,紹興師爺,等等,等等。然而諷刺社會的諷刺,卻往往仍然會“悠久得驚人”的,即使捧出了做過和尚的洋人或專辦了小報來打擊,也還是沒有效,這怎不氣死人也麼哥呢!
樞紐是在這裏:他所諷刺的是社會,社會不變,這諷刺就跟著存在,而你所刺的是他個人,他的諷刺倘存在,你的諷刺就落空了。
所以,要打倒這樣的可惡的諷刺家,隻好來改變社會。
然而社會諷刺家究竟是危險的,尤其是在有些“文學家”明明暗暗的成了“王之爪牙”的時代。人們誰高興做“文字獄”中的主角呢,但倘不死絕,肚子裏總還有半口悶氣,要借著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來。笑笑既不至於得罪別人,現在的法律上也尚無國民必須哭喪著臉的規定,並非“非法”,蓋可斷言的。
我想:這便是去年以來,文字上流行了“幽默”的原因,但其中單是“為笑笑而笑笑”的自然也不少。
然而這情形恐怕是過不長久的,“幽默”既非國產,中國人也不是長於“幽默”的人民,而現在又實在是難以幽默的時候。於是雖幽默也就免不了改變樣子了,非傾於對社會的諷刺,即墮入傳統的“說笑話”和“討便宜”。
三月二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三月七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何家幹。)從幽默到正經
“幽默”一傾於諷刺,失了它的本領且不說,最可怕的是有些人又要來“諷刺”,來陷害了,倘若墮於“說笑話”,則壽命是可以較為長遠,流年也大致順利的,但愈墮愈近於國貨,終將成為洋式徐文長。當提倡國貨聲中,廣告上已有中國的“自造舶來品”,便是一個證據。
而況我實在恐怕法律上不久也就要有規定國民必須哭喪著臉的明文了。笑笑,原也不能算“非法”的。但不幸東省淪陷,舉國騷然,愛國之士竭力搜索失地的原因,結果發見了其一是在青年的愛玩樂,學跳舞。當北海上正在嘻嘻哈哈的溜冰的時候,一個大炸彈拋下來,雖然沒有傷人,冰卻已經炸了一個大窟窿,不能溜之大吉了。
又不幸而榆關失守,熱河吃緊了,有名的文人學士,也就更加吃緊起來,做挽歌的也有,做戰歌的也有,講文德的也有,罵人固然可惡,俏皮也不文明,要大家做正經文章,裝正經臉孔,以補“不抵抗主義”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