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蔚自己拿門卡開了門進來,撅著嘴氣呼呼地走過來坐到路致遠對麵,路致遠麵帶驚訝地問:“你什麼時候出去的?我都沒注意,以為你還在裏麵呢。”
“你打電話的時候我出去的。”雲蔚把錢夾扔到沙發上,“太可恨了,他們肯定是不打算給我了。”
“誰啊?不給你什麼?”
“冠馳唄,我現在沒心思跟他們理論補償金之類的,但一月份我認認真真幹了半個多月的活,那些天的工資總應該給我吧,這都幾號了,我剛才去下麵的ATM一查,還是沒有!”雲蔚氣憤難平。
“大概多少錢?”路致遠頭也不抬地問。
“沒多少,也就夠你住三兩天酒店的。”雲蔚越想越生氣,“關鍵不在於錢多少,而是他們怎麼能這樣做事,不合理更不合法!”
“沒關係,他們將來會幾十倍、上百倍地補償給你,等冠馳的案子結了,用他們的賠償金給你發bonus。”路致遠一邊回郵件一邊安慰道。
“不行,一碼是一碼,他們該賠的得賠,該給我的工資一分也不能少。”雲蔚拿出自己原先的手機查了一陣,煩悶地說,“真是的,以前怎麼沒存過他的手機呢?”
“誰?”
“鈕經理,冠馳人事部的,我想問問他,可是沒存他的號碼。”
“隋星的你總存了吧?讓她幫你找找那個人的號碼不就行了。”
“我不想和她們聯係,尤其不想是為了這種事情。”雲蔚歎口氣,“算了,明天白天打他辦公室電話吧。”路致遠停下手上的工作,看著雲蔚這副無助的樣子有些心疼,便問:“你真想現在打給他?”
雲蔚沮喪地說:“想有什麼用。”
路致遠在電腦裏邊找邊說:“我這兒倒有一份冠馳總部人員的通訊錄,應該有你說的這個人。”雲蔚一下子跳起來:“對呀,你那麼神通廣大,我怎麼就沒想到?”路致遠已經把椅子讓給她,她坐上去興奮地在表格裏仔細查找。
路致遠走到吧台倒了杯水喝,他忽然意識到什麼,臉色驟然變了,猛地轉身衝回來就想把屏幕扣上,嘴上說:“我替你查吧,我的電腦你用不慣。”
雲蔚被嚇了一大跳,納悶道:“可通訊錄是冠馳的呀,當然我比你熟。”路致遠不多解釋,已經把電腦抱在手裏,正要坐到沙發上就聽雲蔚喝道:“路致遠,你有事瞞著我!不許動那個文件,把電腦給我拿回來,我要查!”
路致遠顯然還想負隅頑抗,但也清楚這次斷難蒙混過去,他尷尬地站了一會兒,最後還是慢慢走過來把電腦放在寫字台上,心存僥幸地說:“你想多了,我確實就是想幫你個忙。”雲蔚不理他,把屏幕打開來重新查看那份通訊錄,不過現在她找的不再是鈕經理的名字,而是要查出這裏麵究竟有什麼東西讓路致遠如此緊張、如此狼狽。時間一點點過去,她查了已經不止一遍,卻毫無頭緒,怎麼看這都是一份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公司內部通訊錄。她不禁猜測這會不會又是路致遠的惡作劇,打算偷偷抬眼觀察一下路致遠,心想如果看到他在那裏壞笑就說明自己又上當了。雲蔚迅速地向對麵瞟一眼,馬上知道這個文件一定不尋常,因為路致遠比剛才更緊張地看著她,還從未見過他如此反常。
定下心來,不查出端倪決不罷休,這樣想著雲蔚就再一次從頭開始,她發現在法務部的名單上打頭的是奚經理,而不是後來的溫連容,這讓雲蔚隱隱覺察到什麼,她又到文件夾裏查了下這份通訊錄的最後修改日期,是去年的八月份,思路好像又清晰了幾分,她抬起頭看著路致遠,腦子裏努力把一些細節聯係在一起,眼睛忽然一亮,質問道:“路致遠,這個通訊錄你是什麼時候拿到的?”
“前不久,原來跟冠馳案子的小葛走後我把他手裏的這個文件存了一份,純粹是備用的。”路致遠顯得很老實、很配合,也很無辜。
“不對,小葛就是當初打錯電話的那個人吧,他本想打給你結果錯打給我了,如果他當時就有這份通訊錄,我又是在冠馳法務部負責電磁輻射這個案子的人,他怎麼可能不注意到我的號碼?”
“那時候他可能還沒拿到這份通訊錄吧?”
“不可能,你們既然能進入冠馳的服務器找到這份文件,不可能不用最新版的,而冠馳的通訊錄是每個月更新一次,所以你們拿到這份通訊錄的時間不會晚於去年的九月份,否則就應該是更新後的,通訊錄上不會再有奚經理的名字,法務部經理已經換成了溫連容!”
“小葛那家夥做事向來毛躁得很,誰知道他怎麼回事。”
雲蔚不理睬路致遠的狡辯,又問:“你到底是什麼時候知道我是冠馳的人的?”
“去年十一月吧,咱們在兒童醫院撞上的時候,哦,應該還早幾天,我在李主任那裏看到你的名片。”
“你撒謊!你第一次和我見麵的時候就知道我是誰!我還不了解你嗎?!你怎麼可能平白無故有閑心去見一個大學生,隻因為她的手機號和你差一位?”雲蔚回想起過去的每一次見麵,回想起自己如何自作聰明地偽裝、如何竭盡全力地表演,發現自己就像個拙劣的小醜,被人家當猴耍的時候還自以為得計,她又想到自己千辛萬苦為冠馳打探到的東西其實都是路致遠在利用她操縱整個進程,便感覺自尊心已被踐踏得粉碎。她委屈,覺得受到了莫大的羞辱,而把所有的羞辱和痛苦帶給她的不是別人,卻正是她已經想要一起過日日夜夜的路致遠。想到這裏雲蔚的眼淚再也忍不住了,揚手指著路致遠啜泣道,“你一開始就……就……知道我是誰,你故意裝……裝不知道,你這個大……大騙子,你一直都在利……利用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