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這詩一看上去就好像要自殺似的,令人很害怕。好就好在這自殺上,因為歌德的《少年維特的煩惱》,維特不是自殺了嗎?這正好就和維特完全一樣。
不但如此,馬伯樂真的半夜半夜地坐著,他想這有什麼辦法呢!失戀就是失戀了。
“既失了的就不能再得。”
“既去了的就不能夠再來。”
“人生本是如此的。”
“大風之中飄落葉,小雨之中泥土鬆。”
“冬天來了,天氣就冷了。”
“時間過去了,就不能再回來了。”
“十二個月是一年,一年有四季。一切都是命定的,又有什麼辦法呢!”
馬伯樂到王家去了幾次,連王小姐的影子都沒有看到。因此他越被拒絕的厲害,他就越覺得王小姐高貴。不但王小姐一個人是有高貴的情操的,就連王小姐的父母,他也覺得比從前有價值了;若是沒有高貴的父母,怎麼能產生高貴的女兒呢?不但王家的人,就連那麻子臉花匠兼看門倌,他也覺得比從前似乎文明了許多。每當他出來進去時,那花匠都是點頭稱是,好像外國人家裏的洋BOY一樣。
馬伯樂再在王家裏出入,就有些不自然了,就連王家的花園,他也通體地感到比從前不知莊嚴了多少倍。
王家忽然全都高貴起來了。但這麼快,究竟是不可能的,於是他隻能承認他自己是瞎子。不是瞎子是什麼?眼前擺著一塊鑽石,竟當玻璃看了。
馬伯樂雖被拒絕了,但走出王家大門的時候,總是用含著眼淚的眼睛,回過頭去戀戀不舍地望一望建築得那麼幹淨整齊的小院。
因此他往往帶著一種又甜蜜、又悲哀的感覺回到家去。
後來他也不存心一定要見王小姐了,他覺得一見到,反而把這種關係破壞了呢。倒不如常常能圍著這王家的花園轉一圈,倒能培養出高貴的情緒來。
但是王小姐不久就訂婚了,而且要出嫁了。
在出嫁的前兩天,來了一張請帖,是用王小姐父母的名義而發出來的。
馬伯樂想也沒想到,她會這麼快就出嫁的。出嫁也不要緊,但是不能這麼快,哪有這麼快的道理。
又加上那請帖上那生疏的男人的名字,非常庸俗,叫作什麼“李長春”。
什麼長春不長春的,馬伯樂隨手就把那請帖撕掉了,詳細的結婚日子還沒有看清。太太打算要去參加王小姐的婚禮,就把那些碎片拾了起來,企圖拚湊起來再看一遍,不料剛拾起來,又被馬伯樂給打散了。
馬伯樂說:“若是高貴的出身還能叫這名字——長春,我看可別短命。”
從此馬伯樂不再作詩,又開始吃起“未必居”的包子來了。
“久違了,包子。”當他拿起一個包子來,他含著眼淚向自己說。同時想:為什麼有了王小姐就忘記了包子?
一邊想著,一邊就把包子吃下去了。包子在他嘴裏被咬著,越來越小,而相反馬伯樂的眼睛越來越大,因為那眼睛充滿了眼淚,像兩股小泉水似的。假若他的眼睛稍稍一縮小,眼淚立刻就要流出來的。男子大丈夫能夠隨便就流淚嗎?隻好設法把眼睛盡量睜大。
一連串吃了八個包子之後,才覺得對於這包子總不算是無情,總算是對得起它。於是放下不吃了。到床上去睡一覺。馬伯樂這一覺睡得格外清爽,醒來之後,一心要打日本去。因為大街上正走著軍隊,唱著抗戰歌曲,唱得實在好聽。
馬伯樂跑到街口去一看,說:“這麼熱鬧,哪能不打日本去!”
第 九 章
江漢關前邊過著成千成萬的軍隊,各個唱著抗戰歌曲,一夜夜地過,一清早一清早地過。廣西軍,廣東軍,湖南,湖北,各處的軍隊,都常常來往在黃鶴樓和江漢關之間。
不管老幼瘦胖,都肩著槍,唱著歌,眼睛望著前方,英勇地負著守衛祖國的責任。看了這景象,民眾們都各個莊嚴靜穆,切切實實地感到我偉大的中華民族滅亡不了。
但很少數的,也有些個不長進的民眾,看了十冬臘月那些廣西軍穿著單褲,凍得個個打抖的時候,說:
“喲!還穿著單褲,我們穿著棉褲還冷呢。”
說這話的多半是婦人女子,至於男人,沒有說的。馬伯樂一回頭就看見一個賣麻花的,他提著小筐,白了頭發,是個六十多歲的老頭說的。
馬伯樂這回可上了火了:
“女人們說這話,你男子大丈夫,也說得出口來?”
馬伯樂一伸手就把老頭的盛著麻花的筐子給捉住了。捉住之後,還在抖著,似乎要把那筐裏的東西給傾倒馬路上去。看熱鬧的人,立刻就圍上來一大群。馬伯樂本來打算饒了他就算了,因為那老頭嚇得渾身發抖,那灰白色的、好像大病初愈的那不健康的眼睛,含滿了眼淚。
馬伯樂雖然心裏氣憤,會有如此不長進的老頭生在中華民國;但基於人道這一點上,他那麼大年紀放了他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