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心智模式如何影響我們的認知(2)(1 / 3)

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一種普遍性的違章行為叫“習慣性違章”,所謂習慣性違章,是指那些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傳統和工作習慣,違反安全工作規程的行為。例如:《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第137條規定:“禁止在運行中人工清理皮帶滾筒上的粘煤或對設備進行其他清理工作。”但是,某發電廠煤控製室的工人從上世紀70年代建廠起,就采用鍬刮的做法清理皮帶滾筒上的粘煤,這種違章行為屢屢出現,一直未能禁絕,後來終於釀成一起連人帶鍬卷入下皮帶與滾筒之間碾壓致死的惡性事故,這時人們才認識到舊的習慣性做法的危害性。在調查分析這起事故時,煤控室的3名新工人都承認自己以前也用鍬刮過滾筒上的粘煤,隻是沒引起事故,僥幸過關。他們還反映:“老工人都是這麼幹的,我們是從老工人那裏學來的。”而老工人卻說:“我們的師傅也是這麼幹的,但他們動作利索未出事。”由此可以看出,習慣性違章是一種長期沿襲下來的違章行為,它實質上是一種違反安全生產工作客觀規律的盲目的行為方式,或沒有認識,或隨心所欲,但都習以為常,習慣成自然。這是一種長期傳下來的違章行為,不是在一代人身上偶爾出現,而是幾代人身上反複發生,經常出現的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的三大特征是具有普遍性、反複性、頑固性。

舊技能的幹擾是形成習慣性違章的重要原因,從新中國建國之初到現在,我國工業發展很快,新的生產工具和工作方式不斷地更新。然而有些工人習慣了以前的做法,總覺得新做法不如以前的做法得心應手。因為這些老做法經過長期的勞作已操作自如,從信息輸入、判斷到輸出的全過程已滲透入腦以達四肢,因而要掌握新的操作方法和工藝流程,就必須排除老做法和老流程的幹擾,而在這新舊交替過程中,很容易使人離開新的軌道而步入舊轍,即導致習慣性違章行為。麻痹大意、僥幸心理、自以為是、求快圖省事等是支配習慣性違章行為的思想因素。

第三,隻是從自我的角度思考。

我們在思考問題時往往局限於自身,僅僅從自我的角度來考量,按照自我的標準來裁定,而不能設身處地的從別人的立場和角度,從整個環境要求來進行全麵深入的思考。

某天夜裏,一位盲人堅決拒絕了朋友一家人請他留宿的好意,執意要回家。他說:“這條路我不知走過多少回了,熟得很!”

朋友勸道:“可是現在天黑了,不比白天啊!”

“白天、黑夜對我們盲人來說都是一樣麼。你放心,這條路有多少溝溝坎坎,我熟得很。再說,晚上走路沒有來來往往的人和可怕的車,對我們盲人來說更有利,放心吧!”

朋友一家人沒辦法,隻好遞給他一個手電筒說:“拿著吧,說不定路上用得著!”

對於朋友一家的好意,盲人實在難以推辭,隻好接過手電筒一個人上路。

在一團漆黑的路上,他關掉了手電筒開關,心裏還笑話著朋友一家人,怎麼這麼粗心,要知道,手電筒對一個走夜路的盲人來說,根本一點用都沒有!

盲人正在想著,不料迎麵走來一位十分莽撞的漢子,一頭撞到盲人身上,兩人同時掉進臭水溝裏。莽漢從溝裏爬出來,生氣地罵道:“你瞎啦,也不打個光亮!”

“我瞎你也瞎了嗎?”盲人冷得直打哆嗦,同時也把手電筒打開了。

莽漢罵罵咧咧:“伸手不見五指,有手電也不打,神經病!”

盲人全身濕透,回到家已冷得說不出話來了。

這位盲人思考問題時局限於自身,認為盲人打手電沒有意義,因為就一般情況講,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無論有光亮還是沒光亮,對盲人來說都是一樣的,都無所謂。可是他忽略了另一個重要的事實,那就是在黑夜中行走的正常人是能夠看得見光亮的,盲人打手電,目的不是給自己照亮道路,而是讓正常的人能夠看到打手電的自己,也就是說盲人打手電筒的意義不是為了照亮,而是為了自保,路人看到有光亮自然就不會與他走頂,撞上他,這對盲人來說不正是自保嗎?盲人之所以在黑夜中不打手電,說到底是局限於自我,是局限思考在腦海中作怪的結果。因此,無論我們健康與否,我們都應該吸取盲人的這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