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學生違法亂紀預防探討1(3 / 3)

建班風:創造良好環境班集體是學生的學習、生活基本單位,樹立良好的班風,培養班級集體主義觀念,是激發學生自我意識和向上求知的環境因素。班集體是否健康,有無凝聚力,直接影響學生的學風、品德和個性發展。必須根據學生的心理特點和班集體建設的客觀規律,建立合理的管理目標,開展豐富多彩的集體活動,創設讓每一個學生都能發揮特長、都能有所提高的機會等等,從而增強班集體的內聚力,使學生產生對集體的關心,對學習的興趣,對進步的渴望,對不良行為的排斥。

重協調:力求整體效益積極爭取社會、家庭的積極力量的支持和配合,是減少社會不良因素影響,增強學校內部教育力量的一個重要途徑。司法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影劇院、文化館等娛樂單位,要協助學校貫徹行為規範教育,注意學生在公共場所的活動,批評和阻止不良行為,幫助學校開展法律講座、展覽等法製教育活動。公安部門應協助搞好校園內的治安和校園周圍的治安,以減輕社會不法分子對學生的不良影響。學校必須與學生家長經常性地聯係,積極主動取得家長的配合支持,共同協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學生品德素質的具體方法。必須詳細了解家庭對學生的影響,對不管型、溺愛型、粗暴型等不良傾向的家庭關係,就要同時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消除家庭給學生的不良影響。

消除青少年犯罪的“隱性”因素

預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項艱巨的係統工程。目前我國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狀況說明,防範工作尚存在許多問題亟待解決。如何切實有效地做好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防患於未然?筆者認為,從分析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出發,探討消除青少年犯罪的隱性因素,是有效地降低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措施。

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林林總總,主要有三個方麵的因素造成:

社會文化生活出現的“誤區”,誘導思想意誌薄弱的青年反社會所謂社會文化生活產生的誤區,是指那些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所倡導的占主導性的文化相背離的畸型文化觀象。如中國傳統文化糟粕和西方腐朽文化都鼓吹“金錢至上”、“享樂第一”、“縱欲主義”等處世哲學。這勢必影響初涉人生、世界觀尚未定型的青少年,特別是那些思想意識落後的青少年,左右他們的行為取向,最終墮入犯罪歧途。

生理發育和心理素質的發展出現了“斷層區”,造成青少年心靈扭曲、變異目前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心理素質的發展跟不上生理發育成熟的速度,出現生理發育早熟,心理發育遲熟,兩者不同步發展。由於物質生活豐富,這一代青少年的生理發育普遍早熟又由於現在已進入信息時代,當代青少年接受著如潮水般湧來的各種信息,處於青春躁動期的青少年,心理素質普遍脆弱,倫理道德意識尚未形成。於是那些精神空虛的青少年往往在社會灰暗心理和低下道德情操的影響下,做出了過激反叛的行為。

法律出現的“盲區”,觸發膽大妄為的青少年偏離社會規範在我國眾多的執法之典中,可以看到,迄今為止尚缺一部與刑法接軌的懲治青少年犯罪的法規,沒有專門的法規可以運作,這與當前青少年犯罪年齡提前、手段超前的情況是不相適應的。而且我國刑法雖然在第14、15條中對14歲以上、16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製定製裁條款,但刑法從總體來看對青少年犯罪仍以教育為主,所以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尤其是14歲以下的少年犯的量刑,實際上出現了“空檔”。法律之劍雖然鋒利,但懸到小孩們頭上卻是“仁慈有餘”。對青少年犯罪以教育為主,重罪輕罰,重罪輕判,促使一些膽大妄為的青少年蔑視社會規範,誤認為犯法無法可依,無法可究,公然踐踏法律,以致跌入犯罪深淵。

消除青少年犯罪“隱性”因素的主要途徑

發揮社會防範青少年犯罪的主渠道功能青少年犯罪和所處的社會環境息息相關,由社會環境中存在的不良因素構成的負麵環境氛圍;是青少年犯罪增多的社會根源。社會文化生活中的非從眾的畸形文化,大眾傳媒中夾帶的精神垃圾已成為青少年犯罪的直接誘源。從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家庭小環境對青少年影響的程度、廣度看,大環境的影響是占主導性的因素。因此,要有效地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消除社會環境中誘發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幅射源,必須發揮全社會的群防作用,調動社會遏製青少年犯罪的主渠道功能。概言之,應該全麵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大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發展。可以從社會環境中存在的問題為突破口,在消除精神垃圾源上下功夫,嚴厲打擊精神垃圾的製造者、傳播者,堵塞精神垃圾的傳播渠道,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環境給青少年帶來的放射性傷害,掃除誘惑青少年犯罪的社會隱患。

強化學校防範青少年犯罪的主陣地功能學校作為社會規範文化的代表,對青少年社會公德的養成、倫理道德的塑造、人生價值觀的形成,具有極大的引導性。要發揮學校在防範青少年犯罪工作中起主陣地作用,關鍵是要調整學校小環境思想教育的運行機製,改變當前學校在法律教育上的滯後觀象。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教育防青少年犯罪的通知》正式出台後,國家教委已經把青少年法製教育正式納入學校教育體係,但是,據了解,目前許多學校都沒有把法製課教育落到實處,重智力教育輕道德法製教育的現象在各級各類學校都有表現。因此,學校應該克服“一手硬、一手軟”的思想,抓好校園內的法製教育,在解決青少年犯罪年齡,手段的超前性和法律教育滯後性這一矛盾上下功夫。把社會法律道德規範灌輸到青少年頭腦中,著力培養青少年的知法奉法精神,把法律法規變成青少年行為的參照標準。為青少年的行為起選擇、矯正作用,為青少年的健康心理行為超導向作用。

調動家庭教育的調節功能從教育順序說,青少年所受影響首先來自家庭,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可見,家庭教育的良性運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有力階梯。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說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基礎性條件。據有關資料稱,目前青少年中最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的以“懲罰型”、“嬌寵型”、“分裂解體型”家庭出來的子女為冠。由此可見,不良的家庭教育容易觸使青少年偏離健康成長的軌道。要消除家庭中誘使青少年犯法的“因子”,關鍵是家庭教育要得當。父母作為對子女長期有影響的人,在家庭教育上必須做好三個方麵的工作:一是抓好子女的心理的自律能力。這一代青少年,多為獨生子女,物質條件優越,生理出現早熟,心理上卻遲熟,家庭要對青少年在心理成熟前表露出來的一些偏激、反叛的心理活動起化解監督作用,提醒子女不要走極端。二是要避免“極端”教育的傷害。既不放縱嬌慣也不拳腳相加,盡可能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三是要減少家庭裂變的危害。家庭的解體,父母婚姻的裂變,要盡量減少對子女的傷害,要妥善解決離異後子女的安置問題。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預防對策

我國青少年犯罪的日漸突出、嚴重,並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引起各界人士的普遍關注。青少年時期是人生比較特殊的階段,有人稱此階段為“問題年齡”、“反抗權威時期”,一方麵他們已從混沌無知開始了初步的對自我對社會的認知;另一方麵又因為他們在心理上還不成熟,使得他們往往傾向於與自己的立場、需要等相一致的讚同性信息,而不懂得進行客觀的判斷,作出比較正確的選擇,我國目前隨著改革開放,經濟的飛速發展,市場機製的確立,整個社會出現青少年犯罪率上升並且性質趨於惡劣的情形。本文對此將著力於經濟的發展對社會環境進而對青少年的影響加以分析,並力求找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