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拿著金幣走了。采珠人不僅失去了數年辛勞的結晶,原先早已想好的龐大計劃和後半生的安逸生活全部泡湯了,而且眼下就麵臨著生計沒有著落,他絕望地在路上徘徊。
兩天之後,他遇見了一位老人。老人問他沮喪失神的原因,采珠人就一股腦兒地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老人。老人聽後說:“沒關係,我有一個辦法可以把你的錢要回來。你去找法官,並對他說,你決定走,並想把兩個大孩子也帶走,可是孩子的母親不答應,因此請他判決。”
采珠人來見法官,把老人的話重複了一遍。法官派人傳來了那個女人,並判決兩個大孩子讓爸爸帶走。女人自然堅決反對,可法官的判決隻能執行,於是女人慌了手腳,因為她不能說出這個男人不是孩子的爸爸。
采珠人一手牽著一個孩子離開了法官,兩個孩子拚命想掙脫都無濟於事。女人眼巴巴地看著孩子被帶走,急忙想應付的辦法:法官的判決是不能收回的,看來隻能拿出錢來才能救回孩子。她趕忙追上采珠人,對他說:“親愛的,把孩子還給我,你帶孩子不但對你無用,反而得費心去照料他們,又要安排他們的生活,這會給你增加負擔呢。”
“沒有關係,誰讓我是孩子的爸爸呢?再說我如果實在照料不了他們,過些日子我就把他們送給別人。”采珠人說。
“別……別……千萬別那樣,我把這些金幣全部還給你,請你把孩子還給我吧。”
最後,采珠人拿回了金幣,那女人也把兩個孩子領了回去。采珠人之所以能如願以償,主要是那個老人會奇思妙想,他抓住了那個寡婦製造的假夫妻、假父子關係的“錯”,然後就利用這個“錯”來對付那女人,以錯對錯,果然製服了那女人。
第二,使用這一方法時必須注意巧妙性。在對方得意之時給對方一擊,而這一擊是對方無法料到的,這樣對對方的打擊是致命的。
有一天,一個割草娃在路邊草叢裏拾到一個青布錢袋,內裝82枚銅錢,便拿回家去交給母親。母親教育他:“別人的東西不能要。丟錢的人現在該有多著急啊!我們要替他想想,得趕快送還給那丟錢的人。”
割草娃在路邊等了半天,見一個人東瞅西瞧地走過來。割草娃問來人找啥,那人答道:“錢袋掉了。”割草娃舉起錢袋說:“這是你的錢袋吧?我在這兒等你大半天了。”那人一見錢袋,忙接過一看,一數錢,82枚一個不少,連一聲謝都沒有說,轉身就走了。
原來那丟錢的人叫二賴子,是個賭棍,那天贏了82個銅錢,回家時不小心把錢袋丟了。二賴子拿著錢袋走了不遠,心想:這割草娃真憨,拾到錢都不要!我不如再訛他幾個錢花花。於是他走回去,找到割草娃說:“我這錢袋裏裝的是100個銅錢,現在怎麼隻剩下82個了?”割草娃說:“我拾到的就是82個!”兩個人爭吵著來到城裏評理。
他們走到大街上,正好碰到州官來遊玩,就爭著上前,跪下申說理由。州官早聽說二賴子品行不端,問明了雙方情況,心中已明白了八九分。州官派人去問割草娃的母親,兩人說的前後經過一樣,就斷定割草娃是個老實人,決定處罰二賴子。可這二賴子也不是好對付的,他編得頭頭是道呢。因為證據不充分,州官一時沒想出好法子。
這時,有一個聰明人走過這裏,給州官出了一個主意,輕輕巧巧地處罰了二賴子,使二賴子哭笑不得,後悔萬分。
聰明人對州官說:“這案子好辦得很,人家拾的是82個錢,二賴子掉的是100個錢,這說明錢袋不是他的。”州官一聽有道理,就說:“對,對,這錢袋暫給割草娃,去另等失主,等不來失主,本官斷給割草娃自用。二賴子另去尋找錢袋,不準胡賴。”二賴子一聽,忙說:“這青布錢袋明明是我的呀!”那聰明人拍了拍自己的青布錢袋說:“我這裏也有個青布錢袋。青布錢袋多著呢!”二賴子幹張著嘴沒啥好說,隻得垂頭喪氣地走了。他不敢承認自己是誣告人家的,因為誣告是犯法的。
這聰明人使用的也是將錯就錯法。使用得十分巧妙,叫二賴子無話可說,這反戈一擊,力量是十分大的。
疑點追蹤法
(一)
清朝末年,浙江有張三和周生兩個商人,他倆是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他倆商量好到湖北江陵去做一趟生意。兩人雇了一條船,同船主約定好第二天清早開船。
翌日,天剛亮,張三的妻子張王氏就起來給張三做好飯,收拾好行李。張三吃了早飯,帶著行李,走出家門。
張三先到船上,因為天色尚早,就和衣在船上睡了。船主鄭為利,知道張三身上帶了不少錢財,起了歹心,他瞅瞅四周,灰蒙蒙,靜靜悄悄,沒有人走動,沒有船隻來往,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把船劃到僻靜的地方,將張三淹死,然後又回到原處假裝熟睡。
周生來到船上,等了好一會兒,仍不見張三的影子,就同船主鄭為利一起去他家催促。
鄭為利顯出很熱情的樣子,到了張三家門前,敲了敲門,喊道:“三娘子,三娘子。”
張王氏忙出來開門,一看是船主和周生,問他們有什麼事。
鄭為利說:“三娘子,三郎為什麼這麼長時間還不來,等著他開船呢!”
“他早就離開家了,怎麼還沒上船呢?”張王氏有些心慌,像是問鄭為利,又像是自己在推測,“能出什麼事呢?”
“這我不知道,不知道。”鄭為利囁嚅著。周生十分詫異,他與張王氏分頭尋找了三天,毫無張三的蹤影。
周生怕連累到自己,便寫了個呈子,稟報縣衙。縣官把周生、鄭為利和張王氏傳到縣衙。經過幾次審問,毫無結果。縣官一會兒懷疑周生與張王氏私通,共謀害死了張三;一會兒又懷疑鄭為利謀財害命。可又始終找不到證據,最後,隻好糊裏糊塗地把他們推出縣衙。這個案子雖然牽扯到一條人命,也隻好不了了之。
後來,來了一位姓楊的新縣官,據說很會判斷疑難案件。張王氏找到周生,懇求他再寫一份呈子,把張三失蹤那天周生如何後到船上,又如何與船主一起去張三家的詳細情況複述了一遍,報到縣衙。楊縣官看過後,著手審理此案。
他翻閱案卷,苦苦思考,竟找到了作案人留下的蛛絲馬跡。他興奮得一拳擊在自己的手心裏,自言自語地說:“對,一語道破,破綻就在這裏!”原來他分析了船主鄭為利去張三家時說的話,他喊“三娘子,三娘子”,可見他早知道屋裏沒有張三。待把鄭為利押來一審,鄭為利果然認罪了。
楊縣官之所以能根據一句話就能斷定鄭為利有罪,是因為他抓住了“三娘子”三個字裏的疑點,並由此追溯分析了案件的起始經過。像這樣發現一個疑點並由這個疑點擴展開去分析問題的來龍去脈的動腦思考方法叫做疑點追蹤法。
(二)
在進行疑點追蹤法時,應當注意的是:
第一,發現疑點,不能輕易放過。
程戡在處州(今浙江麗水)做官時,當地老百姓中有兩家人私仇很深。一天,一家的幾個兒子對他們的母親說:“母親年老多病,恐怕不會活很久了,請求用您的死來報家仇。”於是他們把母親殺死,把屍首放到仇人家的門口,然後到官府告仇人殺母。對於這件事,仇人一時無法辯白。程戡表示懷疑,而他手下的官員都說沒什麼可懷疑的。程戡對他們說:“殺了人卻把屍首放在自己家門口,這不令人懷疑嗎?”他就自己審理這個案子,終於弄清了內幕詳情,那幾個兒子不得不認罪伏法。
程戡破案,關鍵就在於他發現了疑點(殺了人卻把屍首放在自己家門口)而不放過,並緊緊抓住了,追查下去,案情才水落石出的。
第二,疑點的提出應該合情合理。合理是提出疑點的根據和理由。
山東單縣有個農民在田裏幹活兒,他的妻子給他送飯,他吃飯後竟死了。公公以此認為是媳婦故意害死了自己的兒子,就到官府告發了她。媳婦經不起鞭打的痛苦而屈招了。從此,當地天旱久不下雨。許襄毅當時到山東做官,聽說單縣久旱不雨,就親自到單縣,對獄中的囚犯普遍進行了複審。當查到那個媳婦的案子時,他說:“夫婦終身廝守,這是一般人最好的願望。用毒藥殺人,是各種計謀中最隱秘的,哪有自己去地裏送飯而自己在飯裏下毒的人呢?”他詢問那媳婦當時送的什麼飯食,走過哪條路。媳婦說:“送的是魚湯米飯,路上經過一片荊條林,沒有什麼異常的。”許襄毅就照那媳婦說的,買魚做飯,然後把荊花放在魚湯米飯中,試著喂給豬狗吃,結果豬狗吃了沒有不死的。這一來,那媳婦的冤情大白了。
因為有冤情,所以老天久旱不雨,當然是迷信的說法。但他提出疑點的理由卻是十分充分的,是合情合理的,所以破此案就容易了。
第三,提出疑點,不論它理由多麼充足,但畢竟還是疑點,因此,必須在思考過程中考慮怎樣才能找到充分的證據。
古時,一個叫齊也強的農民在山間小路上走著,當他走到三岔路口時,覺得口渴得很。這時,正巧從後麵趕上來一個小和尚,齊也強看見和尚腰間掛著個水葫蘆,便懇求要點水喝。
和尚心地善良,忙從腰間摘下水葫蘆遞過去,齊也強喝完水,把水葫蘆還給和尚。和尚剛要趕路,卻被齊也強攔住:“小師傅,你去哪裏?”
和尚答道:“我出家三年,官府剛剛發給我‘度牒’,我是到江寧縣化緣去。”
聽了和尚的話,齊也強頓時萌生出一個惡毒的念頭。他想,農民種地太苦,不如出家也當個和尚,殺掉這個和尚,自己冒名頂替,幹脆也去化緣。想到這裏,齊也強趁小和尚不備,將他砍死後拿走和尚的“度牒”,求人剃個光頭冒充起和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