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要用最少的詞來比較中國婚禮和西方婚禮,那麼中國婚禮是“熱鬧”,西方婚禮是“莊重”。
任何儀式,都是為了實現某種功能,而不同的婚禮儀式,要達到的功能也會不同。
中國的婚禮,功能是讓新娘融入新的家庭,成為新家庭的一員。這個所謂的新家庭,傳統上是一個極大的人群,包括男方的祖父母,也許還有曾祖父母、父母以及這些長輩的兄弟姐妹,還有男方的兄弟姐妹及他們的子女。
婚禮就是一個“見麵會”,是和大家庭中的所有人認識的時候,所以人不能不多,也就不能不熱鬧。而熱鬧,則象征這個大家庭人丁興旺,更是大家所喜歡的事情,因此婚禮也需要格外加強這個熱鬧。——有時候看起來簡直是一團亂。
而基督徒的婚禮,則是在上帝麵前的神聖結合,功能是讓雙方在互愛中體會上帝之愛,因此強調的是莊重。莊重是因為麵對的是上帝,是超越性的力量。越莊重,則雙方越會把婚姻關係看得重大。
婚禮的種種細節當然也都有其功能,比如中國傳統婚禮中,上轎時新娘要哭嫁,是儀式性地表示離開父母的悲哀,更是為了讓新娘明確地意識到自己角色的轉變,她已經不是家裏的女兒了,而是人家的媳婦。當然現在的新娘也許並不這樣做了,所以現在的已婚女性和娘家的聯係也保留得更多。但是現在的新娘要做另外一個儀式,就是在婚宴上給親友敬煙和敬酒,這個動作實際是一個表示尋求認可的象征性工作,對方接受了煙或者酒,就象征著接受了這個新娘融入這個大家庭了。
西方婚禮中,則是新娘的父親把女兒的手交到新郎手裏,象征著把女兒交給了他,而並沒有新娘尋求其他親友接納的過程。因為,這兩個人的婚姻,說到底並不關其他人的事。
中國婚禮中的“鬧洞房”,是最熱鬧吸引人的,也是最受詬病的。鬧洞房的各種行為,實際上就是傳統儀式所允許的性騷擾。在有些地方,這種性騷擾會達到非常惡劣的程度。不過,多數情況下鬧洞房者是有所收斂的。這種儀式有很古老的原因,但是更簡單的原因是,讓未婚而性壓抑的男子有一個釋放的機會,從此之後就再也不能對這個女性有輕薄的行為了。這樣,這個女性才可以和家中的男子安全地相處。
說到底,中國的婚姻儀式反映出婚姻和整個家庭的關係密切。
反之,這樣的婚禮也可以加強家庭對婚姻的影響力,所以,中國人結婚,至少要受到雙方父母的認可,也至少會受到雙方父母意見的比較大的影響。傳統的中國婚禮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可見“高堂”也就是父母的認可對一個婚姻的重要性。高堂對婚姻認可與否,決定著整個婚姻的存亡,比婚姻當事人的態度更為重要。這是儒家思想影響的結果,孝的原則決定了婚姻雙方都必須服從父母。
二
中國婚姻不是男女雙方的關係,而是家庭中的事情。婚姻的目的,也並非個人的幸福等,而是為家庭實現目標。家庭需要繁育,所以婚姻的第一目標就是為家庭繁育後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也就是這個原因。夫妻生孩子不僅是為自己,更是為家庭,你如果不育,你的父母就沒有辦法抱孫子,而更重要百倍的是你家的“香火”就沒有辦法傳下去,這使得你所有各代的祖先的魂靈都得不到祭祀,是非常可怕的一個事情。這一個目標在婚禮中也清晰地體現著,比如,新房的床上要放“棗”和“栗子”,代表“早立子”等。
家庭中地位高的是長輩,所以照顧男方的父母,也理所當然是一個妻子的中心任務,如果她做不好這一點,男方家庭也有充分的理由休妻。如果婆媳不和,即使主要責任在婆婆一方,按照中國傳統,受到責備的也是兒媳婦。“不能讓婆婆高興”,也是做妻子的失職的表現,可以成為丈夫休妻的充分的理由。
我們知道,儒家非常重視家庭。儒家的家庭是社會的微縮版,家庭中的父母對子女關係,就是社會中統治階層對下層的關係;同樣,家庭中夫妻之間的關係,更是全社會中男女關係的範本。從中國婚禮的特點中,我們看到婚姻是女性被另外一個家庭接受的過程。這就說明,中國婚姻所建立的關係即夫妻關係,是為使女性歸屬於丈夫所在的家庭。兩千多年來的儒家傳統(當然不都是孔子的正統儒家思想,有些是董仲舒所扭曲後的儒家思想),從總體上看,家庭中女性的地位是更低的。所謂“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說法,使女性一生都籠罩在男性的權利之下。(當然,實際上第三條“夫死從子”和孝的原則有一定衝突,所以實際執行不是很嚴格。)家庭中的女性地位低也體現在許多微小的風俗中,比如有些地方(特別是農村),直到今天,男人吃飯女性是不能上桌的。擴大的整個社會,女性地位也是更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