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信仰是龍的眼睛(1 / 2)

陳曉旭突然放棄千萬資產,皈依佛門,但是不久後,就因病去世。

在她皈依的時候,就有人說她是因為得了癌症,所以才皈依佛門,以求不死。等她還是死了之後,就有人質疑,“她這樣虔誠為什麼還是死了”。我還在網絡上看到一個僧人出來解釋。好像應該解釋一下似的,好像佛沒有給陳曉旭保住命,信佛就不必要似的。這樣一種態度不是信仰,倒像和佛談條件做買賣。

很多研究中國文化的人,都注意到中國人沒有“很認真”的宗教信仰。“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中國人往往隻在有事情需要的時候,才想到去求神或者拜佛。而對求哪個神或者拜哪個佛或者菩薩,中國人也不是根據自己的信仰來決定,而是根據實用的效果來決定。哪個靈驗,拜了有用,就拜哪個。拜佛有效果,就拜佛;拜黃鼠狼有效果,就拜黃鼠狼。而且為了保證不白白祭拜而沒有得到效果,還采用了賒賬的方法。先把自己要求的事情說給佛或者神,如果後來所求的事情實現了,就掏出錢來“重修廟宇、再塑金身”;如果沒有實現,那就對不起各位神佛了,我可不能白白掏錢。

真要找原因,這個特點和儒家有關。儒家從來不愛談鬼神,從孔子開始就“不語怪力亂神”,不愛扯那些天上地下的閑事,關心的是我們的日常生活。儒家影響下,中國人的性格比較“注重實際”和“現實”,而不大關注離現實更遠的事情。

注重實際和現實的性格有其長處,但是也有其不足,一個重大的不足,就是使中國人更難超越現實的利害。記得有一次,有幸和當代史學大家吳思先生見麵,談到他的開創性作品《潛規則》,我對他的思想十分佩服,但是也隱隱覺得其中有個我不能同意的地方。回來後再思考,發現問題在哪裏了。我理解吳思先生的意思是,多數人都是從利害計算出發的。也就是,潛規則的存在,決定了那些腐敗行為成本低而收益多,而試圖打破帶來腐敗行為的潛規則,成本極高而收益很低,這也就決定了理性的、關注自身、利害的人多數時候寧願遵從潛規則。隻有在下層百姓實在是不堪忍受時,當生命可能不保時,“命價”極低時,反抗才是“合算的買賣”。吳思先生也提出了,少許特別的人,比如海瑞可能不會按照“實際合算與否”而是按照“正義與否”來決定自己的行為。但是吳先生似乎覺得,少量這樣的人的行為,不足以改變這個社會的發展規律。中國的潛規則以及腐敗能夠存在,背後有一個原因是,中國人計算個人和小團體的私利太多,而計算利害太多,恰恰從長遠看帶來了很壞的後果。所有人的短時的自利行為,導致了長期對所有人都有害的結果。

我認為,打破這樣一個僵局的出路,就是信仰。如果足夠多的人有共同信仰,那就會有足夠多的人不按照“利害計算”去行動,而是按照“善惡信仰”去行動。這樣,就可能在潛規則的死循環中打開一個缺口,而帶來新的出路。

有信仰的時候,中國人也一樣可以不計個人得失。比如漢代農民起義,張角借助的是道教之太平道。這種道教教義駁雜不純,雖然也攙雜了道家思想,不如說其中巫和醫的成分更多一些,在思想深度上比較膚淺。但在張角這類強人的引領下,它卻有震動全國的勢力。同樣,元末有白蓮教、彌勒教,這些民間宗教來源於佛教。如白蓮教淵源於佛教淨土宗的彌陀淨土法門。但是在通俗化的過程中,其做法已經偏離了正統佛教,所以被僧侶稱為“事魔邪黨”。但是,也正是因為其教義通俗易懂,有能夠滿足大眾信仰的需要,所以流布極為廣泛,而信徒為了信仰,也願意付出和犧牲。因此,教主劉福通才能夠借此起事,發動農民起義。晚近的天平天國、義和團、紅燈照等團體,無不是借助信仰的力量加以組織。當然,先秦的墨家組織的核心,也是信仰,對兼愛以及兼愛背後的天意和鬼神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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