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種子?哪些植物種子屬於《種子法》規定的農作物種子?購買種子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依據《種子法》的規定,種子是指農作物和林木的種植材料或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實和根、莖、苗、芽、葉等。
《種子法》規定的農作物種子範圍指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國務院農業部確定的油菜、馬鈴薯為主要農作物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各自分別確定的其他一至兩種農作物的種子。
購買種子應該注意要到國家允許的、正規的、信譽良好的種子公司去購買,在購買時還要注意商家是否具有正規的營業手續,包括該商家是否有種子管理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種子合格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另外還要查看所購買的品種是否具有品種審定書、品種保護授權書。因為這些授權的品種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質量保證安全係數比較大。在購買過程中,還要對包裝袋上的注冊商標、防偽標誌、生產廠家、品種名稱等相應的標識進行仔細的查看,確認沒有問題後再進行購買,不可輕信商家的誇大宣傳,或因為貪圖便宜而購買非法銷售的假種、劣種。
在購種後,還要注意向所購買種子的銷售部門索要正規的發票,並當場寫明購種子的具體內容,如購種時間、購種名稱、購買數量,並加蓋經銷部門的公章。另外還要注意查看種子說明書、種子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技術指標。這些發票和種子使用說明書都要保存好,如果以後在播種和收獲時發現種子有質量問題,這些都將是進行索賠的主要證據。另外,播種前還要留出一小部分種子,以便在發現種子質量存在問題時進行種子質量鑒定時使用。如果所購買的種子確屬假、劣種子,給消費者造成了損失,最好能夠及時使用相機或者其他拍攝工具對受損情況進行證據拍攝,然後立即通過工商、消費者協會、法院等有關部門,請求對假劣種子以及受損情況進行鑒定,把握足夠的證據後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介紹
河北某村農民王某在小麥播種期間到鎮上買小麥種子時,發現有人擺地攤銷售一種優質小麥良種,而且售賣的價格比鎮上良種站售賣的同型號種子便宜了近1/4.王某看到有不少人在購買,於是上前和賣主商談,一番討價還價後王某購得該小麥種子150公斤。回家後,王某將購來的種子播種在地裏,可是等到了收獲的季節,王某卻發現自己種植的小麥發生了空稈、穗少等情況,導致收入嚴重受損。此時,王某才意識到自己購買了假種子,但由於既無憑據,又找不到當時的賣主,隻好自認倒黴。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購買假種子受害案件。受害人王某由於貪圖便宜,且本身又不具備分辨種子質量優劣的知識,從而上當受騙,耽誤了一年的收成。我國法律對售賣假種子坑農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本案中擺地攤非法銷售假種的責任人一旦被發現,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種子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的,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吊銷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也可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懲處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所以,廣大的農民朋友在購買種子時,要到國家指定的、信譽良好的種子售賣點、種子公司進行購買,在購買時要注意商家是否具有正規的營業手續,切不可輕信商家的宣傳,或貪圖便宜購買劣質種子,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