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中小企業發展的“做大”與“做強”(1 / 1)

中小企業的生存,離不開發展戰略。“發展是硬道理”,持續競爭優勢的發揮需要與發展戰略相匹配。中小企業的成長需要企業發展戰略的支撐。企業戰略意圖表明了企業未來的前進方向、企業的業務定位、計劃發展的能力。從目前來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重戰術、輕戰略”,依賴經驗進行決策的思維定式,導致中小企業出現了不可逾越的斷層。

中小企業的成長發展,始終擺脫不了“做大”和“做強”這兩個概念。“做大”與“做強”幾乎是所有企業追求的目標,也幾乎成為中小企業經營者的口頭禪。其實,很多人並沒有搞清楚“做大”和“做強”是兩個概念的區別,認為隻要企業經營規模大,企業商品銷售額多,企業贏利能力高,這樣企業就做大了,也意味著做強了。實際並不是這樣,企業“大”不一定就“強”。

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一個例子。三鹿集團曾經很大,是一個集奶牛飼養、乳品加工、科研開發為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年銷售收入達120億元,在中國500強中赫赫有名,穩坐全國奶粉業第一把交椅,就是這個“做大”的奶業“巨人”,由於產能擴張後管理不到位,使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流毒全國,一夜之間企業垮了。三鹿集團的案例說明:“大”與“強”是相對的,“大”與“強”並不完全是正相關。

關於“做大”與“做強”,要從以下三個方麵去認識。

第一,“做大”與“做強”的實質

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的資本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知識作為一種積極的因素融入資本,知識資本對於知識經濟時代的企業來說極為重要。

“做大”,實質就是盡最大可能增加企業的實物、貨幣等傳統資本,擴建廠房,增添機器設備,增加流動資金,擴大生產規模。“做強”,實質就是盡最大可能增加企業的知識資本,增強企業的創新能力,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最大限度地擴大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最大限度地增加企業的經濟收益。因此,“做大”與“做強”是兩個雖有聯係卻有明顯區別的不同概念。“做大”的企業不一定能“做強”;而“做強”的企業必定會逐步“做大”。

第二,“做大”與“做強”的不同特點

“做大”就是企業的傳統資本多,企業規模大,企業有“五多”:擁有的實物資產多,廠房多,機器多,員工人數多,銷售總額多。尤其是銷售總額,要達到相當規模。如躋身世界500強的企業,2005年度的銷售總額最低限額是137.3億美元以上。列在前麵的“四多”比較容易做到,隻要企業自有或籌借到足夠的貨幣資本就行,蓋廠房、買機器、進原料、招員工是很容易完成的,唯有最後的“一多”即銷售總額多,要靠企業實實在在的功夫,要具有相當的核心競爭力,這與企業是否“做強”有直接的關聯。

“做強”是要求企業具有雄厚的知識資本,具有“五強”:企業的創新能力強,產品開發能力強,市場營銷能力強,抵禦風險能力強,綜合贏利能力強。人們往往隻注意英特爾公司躋身世界500強的規模巨大的一麵,而忽視英特爾公司創新、開發、營銷等真正“做強”的一麵。

第三,“做大”與“做強”的辯證關係

企業是“做強——做大”,還是“做大——做強”?這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不容回避的戰略選擇。

“做大”的企業不一定“做強”,隻有“做強”的企業才能“做大”;“做強”是根本,“做大”是結果;隻求“做大”,忽視“做強”,企業發展難長久,先求“強”,在強的基礎上“做”大,企業的發展更穩定持久。

實踐中人們往往把“做強”與“做大”的邏輯關係弄顛倒了,錯誤地認為企業“做大”了自然就“做強”了。企業一旦做出一點規模,便急不可耐地進行規模上的擴張。或進行收購,或涉足新領域,千方百計地將企業“做大”。其結果往往因缺乏資金,缺乏相應的技術能力、管理能力和競爭能力而受挫,甚至失敗破產,企業倒閉。

無論“世界500強”還是“中國500強”,考核的都是年度銷售額。名曰“強”,實際上看到的是“大”。這就容易給人以錯覺,不“做大”就無法榮登“500強”的寶座。其實,當我們想到要躋身“500強”時,萬萬不可把“500強”誤認為是“500大”。要把“做大、做強”從排序上改為“做強、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