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資金就像人之與水,須臾不能離開。人沒有水喝會死,企業沒有資金會倒閉。人逢大旱之年,視水如命,“打井”或“引泉”是求水之法。“打井”是立足於內,“引泉”則求助於外。中小企業當資金匱乏之時,內源融資猶如“打井”,外源融資則恰似“引泉”。金融危機的衝擊,使中小企業長期存在的融資難題更是雪上加霜,盡管政府一再采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抗旱”,但對於久旱盼甘霖的中小企業來說,仍然是杯水車薪。
中小企業融資之難,已是“盡人皆知”。有關研究數據顯示,80%的中小企業缺乏資金,30%的中小企業資金十分緊張,都處於“饑渴”狀態。
中小企業融資存在以下“三難”。
第一,“引泉”難——銀行貸款難
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期望從銀行得到源源不斷的“清泉”,但中小企業實際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占6%。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幹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資產抵押及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按貸款信用擔保現行規定辦理貸款的實際戶數與金額,與中小企業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持審慎態度情有可原,銀行不願意“引泉”到中小企業自有其緣由。在銀行人的眼裏,中小企業存在著太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麵。
1.中小企業存在過高的經營風險。大多數中小企業經營時間短,規模較小,自有資本偏少,自身薄弱的積累不能滿足其擴大再生產的需要。抵禦風險的能力很差,加之經營的不確定性,倒閉率很高,銀行不敢輕易向其放貸。
2.中小企業財務製度不健全,運作不規範,造成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使銀行難以控製信貸風險。部分中小企業由於客觀和人為因素沒有建立完整的財務製度,會計核算不健全,缺乏足夠的得到財務審計部門承認的財務報表,銀行對這些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發展前景等情況難以了解和掌控,故不敢輕易提供信貸支持。
3.中小企業的社會信用偏低。中小企業信用包括個人信用普遍偏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存續期短,不少地方逃廢債很嚴重,嚴重製約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熱情。
4.中小企業缺少足夠的抵押資產,尋求擔保非常困難,大多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至於新型中小企業,有較高的失敗率,但成功的創業卻能帶來較高的創業收益。銀行信貸融資承擔了融資風險而不能分享企業成功帶來的高收益,導致銀行風險與收益不對稱,降低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此外,國家的政策環境等因素也製約著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
1.我國尚未出台針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融資體製。中小企業貸款“多、小、急、差”的特點大大增加銀行的業務量和經營成本。
2.為了整頓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國家關閉了一批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基層小金融機構,如關閉農村合作基金,將信用社逐步納入合作銀行,堵住了漏洞也堵死了通路。國家沒有建立起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導致中小企業貸款無門。在直接融資方麵,缺乏針對中小企業成長階段的股權融資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