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律師的兒子(2 / 3)

從這裏我們看出,卡爾·馬克思從小就有著旺盛的精力、豐富的想象力和堅毅的性格。

卡爾·馬克思的這些性格特點使他的父母格外喜歡他。在父母的眼裏,卡爾·馬克思的天資比家中其餘孩子的天資都高出一籌。所以父母把繼承他們的社會地位、光宗耀祖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卡爾·馬克思的身上了。

卡爾·馬克思的“輝煌的天賦”首先在他父親的心目中喚起了美好的希望。但是,他父親暗中又懷著憂懼的心情注視著孩子,似乎發現有一個魔影,在引誘著他的卡爾走與自己願望相反的道路。父親對兒子性格中的那種像大理石一樣堅硬的東西深為不安,因為這種性格和他自己的柔和秉性是格格不入的。而母親呢,對兒子的內心向往就更不能理解了,因此她總是抱怨不已。

誠然,馬克思的母親是一位勤勞的婦女,對自己的丈夫和孩子關懷備至,整天家務纏身,甚至終生也沒有能夠抽出一點業餘時間來學會正確地講德國話。她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隻希望孩子們特別是馬克思能成人做事,能獲得個人的遠大前途,將來能過上體麵的資產階級的闊人生活。因此她常常以講求實際的小資產階級眼光來觀察兒子的行動,一點也不能理解兒子的崇高誌向。當她開始發現馬克思沒有按照她所希望的方向去努力,反而正在從資產階級社會中擺脫出來的時候,她是何等的傷心,抱怨兒子辜負了她的期望,也糟踐了自己的出色才能,葬送了自己的光明前程。到了晚年,她還傷心而又惋惜地說,如果卡爾·馬克思能夠給自己弄到一大筆資本,而不是寫出一大部論資本的書,那該有多好啊!

卡爾·馬克思的父親與他母親的想法卻不一樣。母親是想讓兒子以自己的聰明才智弄到大筆資本,能過上體麵的資產階級生活;而父親卻想讓卡爾·馬克思發揮出自己的超群天資,希望他能夠沿著自己走過的道路,成為他本人在年輕時所力圖達到的那種理想人物:一個大法官,大法學家,備受人們尊敬的富有理性和博愛精神的律師。因為父親在家庭中起著主導作用,所以還是由父親的意見決定了馬克思中學畢業後的前途。1835年10月,馬克思離開了故鄉,到波恩大學去攻讀法學。

父親為了讓馬克思能夠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對他在波恩大學的學習生活進行了嚴格的遙控。在學習上,父親要求馬克思用主要精力去鑽研法學。馬克思除了遵從父親的規定,學習固定的法學課程以外,又憑著自己的愛好,選修了一些有關文學方麵的課程。馬克思這時特別喜歡詩歌,所以他以更大的興趣去聽文學和美學的課。起初,馬克思的勁頭很大,決心既不辜負父親的希望,也不放棄自己的愛好,打算同時去聽9門課程。馬克思把這些打算寫信告訴了父親。父親回信表示擔心他的接受能力,怕他過分勞累而損害身體。根據父親的意見,馬克思最後選了6門課程,並且很用心地去聽課,果然不出父親所料,由於用功過度,馬克思在1836年初就病倒了。

由於得病的緣故,馬克思起初那種令人讚許的學習勁頭很快減弱了。在1836年夏季開始的學期裏,馬克思隻選了4門課,並且在聽課時也不那麼用心了,這時他常和其他一些來自特利爾城的學生,到學校附近的“白馬飯店”去消磨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