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
丁輕有時會以為她已經忘記了自己曾是怎樣的女子。
但每一次,舊事回魂,那個長發如海藻的少女形象,便再次浮現在她的身上,它從未離開丁輕。
它隻是向內遷徙。
[壹]
彼時丁輕隻得一十九歲。
鎖骨嶙峋。且有垂垂頸項。
好穿黑。黑T恤,黑色工裝褲,戴大墨鏡,遮去半張麵孔。那個樣子,似是發支槍給她,便可去參加紅色高棉的。
但對於溫良姿來說,丁輕有另一個形象。
第一次見到丁輕,她記得十分清楚,是在一個雪後的清晨。
自後視鏡內溫良姿看到,有女孩騎著單車自長街盡處衝過來,至公寓樓下,似有什麼事很趕,急急甩脫車便朝門內跑。
她一路踏雪而去。足踝耀眼蒼白。
她赤腳穿雙人字拖。
待這女孩再急匆匆下得樓來,溫良姿便離開她的紅色蓮花,走向她,說
——我是溫良姿。我想請你替我拍一組平麵廣告。
丁輕停了腳步,將手中拿著的一冊書揣進大衣口袋裏,抬眼看她。
第一眼見到溫良姿,丁輕便知,這是會在黑暗的房間裏獨自吸煙的女子。
她幾乎能夠看到這女子是如何在寂寞裏點燃一支煙,然後好像撈住救命稻草地,吸完它。
這女子有一張被煙草摧毀過的麵孔,老的,但不是不美的。
沒有任何猶豫地丁輕便決定跟她走。
穿著一雙人字拖。
倒是溫良姿尚懂得問她
——單車不用上鎖麼?
丁輕望她一眼,語氣輕俏似在嘲笑良姿幼稚
——嗬,你以為上了鎖便不會丟?
兩人都莞爾,不再說話。
後視鏡中,溫良姿見有水仙少年自公寓樓出來,仍是一貫的怠惰姿態,站在街道中央,張望。
嗬,讓這每一回都叫她溫良姿等候的少年見鬼去吧。
所有叫女士等候的男人都應該去見鬼,不管他是十八歲還是八十歲。
我們一個也不原諒。
[貳]
英籍華人攝影師溫良姿在大學城某公寓樓下發掘了丁輕,但沒能捧紅她,隻間或替她接到一些散單。
丁輕隻受小眾喜愛。這在意料之中
——
她太疏遠,對鏡頭,對鏡頭外的觀者。
她太太太不夠魅惑,事實上,她根本不想吸引它們來愛她。
模特大忌。
但她同她成為朋友。已是莫大收獲。
若要趕工,有時丁輕便睡在良姿處,夜間同她一道蜷在沙發上看電影,大多是粵語舊片。
——嗬,你這樣熱衷粵語片。
丁輕忍不住感慨。
——是。有老情懷在裏麵。男女主角若擁吻必要千裏迢迢跑去海灘,夕陽拖他共她兩道細瘦影子,長風自海外來,拂起她的長發他的衣角,看,多浪漫。
丁輕大笑。但由是她亦知良姿的生命中是有一點傷懷在的。
大凡女子刻薄,三分諷刺人,剩七分通通是自嘲。
不是跌了跤過來的,到不了這境界。
並且,她亦就此認識莊焰,溫良姿的助手。
這人平常好戴頂手工毛線套頭帽子,帽沿直拉到眼睛上。穿一雙靴,卡其褲腳掖進靴筒,像個牛仔。
是時尚中人不錯,但因他氣質中自有一段不羈在裏麵,你便不覺是他雕琢。全身的張揚隻往內收,有衣錦夜行感覺。
拍攝時為求效率,換衣方式往往簡約到極。
好在丁輕性情淡薄,從來怎樣都可以。為著有莊焰這異性在場,便背過身子除衫,三兩下又披掛上另一套行頭。
真的不要以為模特這一行有多麼香豔,說穿了亦不過是一條清白肉身。誰人沒有?多稀罕?
就是這一係列穿穿脫脫當中,莊焰留意到丁輕左肩胛骨上的傷疤。
一指寬,貼合骨翼徐徐伸展,至顛峰,曲折一下,便消失。
莊焰大奇
——這是什麼?
——失足摔傷,大手術接駁骨頭。
——為何不去掉這疤痕?
——嗬,幹什麼要去掉它。多好的紋身,別人想要還要不來。
莊焰搖頭
——丁輕,你是這樣古怪的女孩子。
——是。不古怪便不會認識溫良姿,不會認識你。
真的。這世上足足六十億人,誰叫人過目不忘,誰又是一時無兩。怎麼剛剛好就看在眼裏了?
所以說“認識”這回事,看似順理成章,實則是相當離奇的。
[叁]
莊焰第一次去到丁輕公寓,他記得十分清楚,是在一個滿城亂雪的午後。
那一天的雪下得歇斯底裏,全無章法,叫人心中驚悸。
偏偏路旁尚有英格蘭血玫瑰要與季候鬥狠,自這白茫茫當中顫巍巍開出花來,無端竟予他哀豔的情緒。
他認準了門牌,才發現電鈴也沒有,隻好手敲。
門很快便打開,丁輕滿手肥皂沫,帶著洗衣粉清潔的香氣,站在他麵前。
房間中猶自傳來Norah
Jones慵懶倦怠的情歌。
——怎麼,你沒生病?
一支小廠牌需拍平麵廣告,良姿電話丁輕時得知她生了病。
但因事情實在趕得急,這才叫莊焰送衣裳過來給她試身。
丁輕的嘴角便彎一彎,像是個笑容的樣子,說
——嗬,偷得浮生半日閑。
——你這個態度對待工作,終生便也隻是個不入流的模特。
莊焰一氣說完,才自悔話說得重了,正呆站在那裏等丁輕發作。
誰知她卻不在乎,將半縷額發吹到一邊她說
——嗬,誰要入流了?
然後她向著莊焰伸出胳膊,又說,來,替我卷一卷袖子。
轉一個身便接著去洗她那兩盆衣服。
人生這回事呢,真正是無欲則剛。
要得到多少,必定需你以同等的付出去換。
誰是生下來便鮮衣怒馬?誰沒有過蓬頭垢麵的時候?
對名聲二字看得淡些,便不至於為它搏命,自然保持住尊嚴。因誰也作踐不到你。
[肆]
因歡喜丁輕這一點透徹,之後莊焰便常常去她公寓。
去時亦會得挑一張Norah
Jones新專輯給她。
她接過去,揚起眉毛高興半日。
溫良姿有時亦一道去,帶著香檳跟魚子醬。
三個人一時端肅一時放浪地論一回人間事,這個冬天竟然那麼快也就過去。
雪將融時,毫無懸念地,丁輕同莊焰在一起了。
在莊焰有生之年,他都記得丁輕的身體。它清勁一如夜生的植物。
皮膚有黯黯光澤,如暗色的綢。
令到他忍不住趨前,以手掌擦碰。這皮膚便發出沙沙聲,嗬,它十分寂寞。
丁輕在他的手中微微顫抖,但沒有躲開。
有時她也毫無征兆地問
——莊焰,會不會有一天你突然離開我?
——不,不會。怎麼會?
——可是為什麼每一次同你講再見,我都覺得是訣別?
丁輕亦學會害怕失去。
但愛這個字,她是始終沒有講出來的。
多年後丁輕偶爾會想,若彼時的莊焰不是這樣英俊,自己會不會愛上他。
嗬,或者仍會愛上,但不至於那麼執迷不悔吧。
的確,莊焰有細薄嘴唇,又有寡情麵孔,是近乎清教徒的美,甚至你可以說它是禁欲主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