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原諒不完美,一切來得及(1 / 3)

小尹沒有騙我。當芳菲再回家時,小尹已做好一切思想準備,全麵攤開與她談。

小尹:“我知道他回來了,就是你現在的boss,我不怪你,我承諾過的。”

芳菲瞪大了眼睛,惶恐不安:“你怎麼了?你在說什麼呀?”

小尹苦笑:“我都知道了,沒事的,老實說你這樣太辛苦了。人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你我夫妻一場,你對我也不可能沒情沒義,所以你才會躲躲藏藏,所以你才會怕我受傷,對嗎?”

芳菲哭了,點頭:“嗯。”

小尹:“那麼至少我也感到安慰了,你放心,我不會成為你們的絆腳石,你和他商量一下,擬一份協議書給我簽字就好了。”

芳菲低下頭:“嗯。”

小尹:“隻不過……我最後還想跟你確認一件事……”

芳菲:“什麼?”

小尹:“我想知道,就連孩子……也不是我親生的,是嗎?”

芳菲一刻不停地哭,卻再也沒有回應他這最後一點關切。

當小尹主動向芳菲提出離婚時,無論芳菲更愛的那個人是誰,我猜她當時的內心都免不了百般掙紮。

說到底,婚姻之於每一個女人,原本是出於相互陪伴的需要,與男人基於公平原則簽下的一份隻有起始日卻無終止日的契約。正因缺少那終止日,才導致各式各樣的中途違約情況發生。而在現實中,女人花一生時間去履行一份契約的難度,與改變習慣、鼓起違約勇氣的難度相當。所以盡管這份契約在形式上永無盡頭,卻也會奇妙地促使女人在內心永遠保持著某種神秘且難以推算的平衡狀態。

歲月靜好,現世安穩,與中意的人相伴一生,是人生顯露在外的切麵,恬靜美好。但其他切麵,各人自知,有的在滴血,有的剛結痂,有的在燃燒。平衡也隻不過就是一個結果,刻意追求不來。一切終究都是結構性的,包括幸福、富有、成功與歸屬。

離婚手續辦得很順利,芳菲帶走了孩子,把兩人共同還貸的房子留給了小尹,並且相互約定,對所有人都隱瞞孩子的身世,包括雙方父母。芳菲把孩子暫時寄養在她父母家裏,隨後閃電般跟著陳德良去了蒙特利爾。

小尹不再是孩子的監護人,但按照協議約定,他有探視權。小尹之所以不想放棄這項權利,隻因從孩子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有他的陪伴,畢竟是有感情的。可與此同時,得知真相後的小尹也自知需要把握分寸,所以,一個月隻探視一次,每次隻相處半天。他認為這是恰如其分的。

就這樣,小尹持續了五年的婚姻結束了。是的,錯誤也該有終點,一樁懸案就如同達摩克利斯之劍懸頂,那是永無盡頭的折磨。可一旦咬牙斬斷,即便死在劍下,也算得上是一種解脫。

正如小尹自己所說:“有些可怕的東西,始終被蓋在臉皮下麵,不撕開那層臉皮,總也沒有勇氣去麵對,我想最終還是要由我來撕,芳菲的心太軟了。”

我不置可否,隻告訴他:“我真不敢說你做得究竟是對還是錯,但你也許忽略了另外一種可能性,即使芳菲的心再軟,她也總有需要麵對現實的那一天,哪怕與你無關,是迫於陳德良的壓力,她也終究會走到那個抉擇點上,到那時,誰又敢說她一定就會舍你而去呢?”

小尹搖頭,歎息,再搖頭:“那種可能性固然是有,但對芳菲太殘忍了,我太了解她了,她承受不了的,所以我才要提前反應,替她做出正確的選擇。”

我說:“了解她,愛她,代她判斷,替她選擇,你以為自己很偉大,但我隻想提醒你,無論芳菲最終做出哪一種選擇,或許都無關對錯,甚至不那麼重要,而更重要也更有價值的是,由她憑借自我意願去做出判斷與選擇,而不是你強加給她的,懂嗎?”

小尹:“啊?!冤枉啊!我哪有強加給她什麼?”

我:“沒有嗎?你主動捅破,並首先放棄,是你單方麵的決定,把她逼上了華山一條路,她的麵前隻剩下陳德良這一個選項,我想,這才是她當時最大的傷心,而不是你想象中那樣,有愧於你。”

小尹若有所思:“你講的也許有道理,但我當時也真想不出還有第二條路可走,唉,既然木已成舟,患得患失又有什麼用?”

見他已然想開,我便也釋然,跟他開起玩笑:“老實說,你小子也該知足了,撇開法律意義的婚姻,你可真真切切做了人家足足五年的小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