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的,你隻是一個笨拙的孩子。你一定能守護好你的一切,沒事的。來,我會教你如何與別人相處的,這很簡單。”
清沂擦擦眼睛,很不好意思地從格林太太懷裏掙出來,臉都紅了:“嗯,剛才您抱著我的時候,我想起了媽媽。”
“是嗎?你媽媽是個怎麼樣的人。”
“算是個很溫柔、不會生氣的人吧。”清沂笑笑。
“你看,這不就是第一步了嗎?”格林太太狡黠地衝他眨眨眼睛。“交朋友,首先要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名字,然後是自己家裏的某些情況。這樣對方就對你有了初步的了解,也能在腦海裏形成一個印象——對於你的印象。”
清沂點點頭:“這樣也很簡單啊。”
“交朋友從來就不是一件難事。同樣的,你也需要去了解別人,關心別人,這樣對方才感覺你是重視他的。如果交朋友後不聞不問,那和陌生人有什麼區別呢?”
“我覺得探聽別人的私事不好……”
格林太太聳聳肩:“張,你確定你不是一個做了整容手術的老頭子?為什麼思想比我還守舊呢?嗬嗬,朋友之間是可以分享一些私事的,說不定不需要你探聽,對方就會主動告訴你呢?”
“不會吧?”
“人總是有傾訴欲望的,他們傾訴喜悅、痛苦、悲傷、困惑……一切的一切都會傾訴。”
清沂啼笑皆非:“那我豈不是成了被告解的神父?我還要代上帝寬恕對方嗎?”
“朋友和神父之間有什麼兩樣嗎?都是用來分享、發泄情感的對象嘛。張,我的意思是:你隻要學會傾聽,那麼就能擁有朋友。”
“這麼簡單?”清沂狐疑道。
“就比如我和你吧。來,坐沙發上,等等我。”說罷,格林太太就轉身進了房間,神秘兮兮的。
清沂坐著也是沒事,便和也躺在沙發上的“芭比”玩了一下,差點沒被抓傷手指。暗暗訓了這貓幾句,清沂又保持正襟危坐的模樣。哼,法蘭吉可比你乖多了!
格林太太拿了一本厚厚的本子出來。她坐在清沂身邊,戴上老花鏡,輕輕打開本子,竟是一本相冊。
清沂不由動容。
第一頁的照片是有些年頭的雙人合影,相片上是一個皮膚光滑白皙、眼睛蔚藍的女郎,以及一個精神抖擻、頭發打著摩絲的男人。兩人的手挽在一起,笑得是那麼開心,就像是這一生再也不會拍第二張合影似的。
“這就是我和湯姆啊。我記得,這張照片大概有三十年了吧。”輕輕摩挲著相片上男人的臉,格林太太語氣輕緩,不知是對清沂說話還是在自言自語。
清沂無言以對。這種曆經滄桑的情感,是他稍微理解、但又無法領悟的。
翻過一頁,格林太太指著站在坦克邊上、抱著頭盔的士兵:“你看,他多帥?雖然他隔了很多年才告訴我,當時他隻是一個普通的士兵,不是開坦克的。但這又有什麼關係呢?男人啊,就是這樣好麵子的生物。”
清沂不由一笑。
“還有這張,這張你一定要看,是我和湯姆結婚當天的照片。最左邊那個,看到沒有?那個穿黑西裝的、把臉扭過去的老男人,他是湯姆的爸爸,是個自命不凡的冒牌紳士,名下擁有幾間小公司。他一向反對我和湯姆的婚事,還曾在我第一次去湯姆家的時候用獵槍指著我,想趕我出去呢。”
“不是吧?那後來怎麼辦?”
“後來?嗬嗬,你真是個可愛的孩子,後來我當然和湯姆結婚了嘛!”
“哦,也對啊……嗬嗬,您接著說。”
“他為此和父親狠狠地吵了一架,這也讓我很感動呢。孩子,在這個國家能為愛情放棄資產的男人並不多見。對了,還有這張照片,這是湯姆做爸爸的時候。他……”
夜很深了,月兒高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