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審計質量是審計職業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審計主體的行為決定了審計質量的好壞。規範審計主體行為的職業規範體係有四大組成部分,即:獨立審計準則、審計質量控製準則、審計職業道德準則和審計後續教育準則。
一、獨立審計準則
獨立審計準則是審計人員執業規範的核心部分,是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是審計人員工作質量的衡量標準。獨立審計準則由以下三個層次組成:
第一層次:獨立審計基本準則。獨立審計基本準則是獨立審計準則的總綱,是對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執業行為的基本規範,是製定獨立審計具體準則、實務公告和執業規範指南的基本依據。
第二層次:獨立審計具體準則和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獨立審計具體準則是依據獨立審計基本準則製定的,是對審計人員執行各項獨立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的具體規範。獨立審計實務公告也是依據獨立審計基本準則製定的,是對審計人員執行各項特殊行業、特殊目的、特殊性質的審計業務的具體規範。
第三層次:執業規範指南。執業規範指南是依據第一、二層次準則製定的,是對獨立審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實務公告的解釋和補充說明,為審計人員執行各項審計業務提供可操作的指導性意見。
從權威性來講,第一、二層次的準則屬於法定要求,隻要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對外出具審計報告,就都要遵照執行,第三層次的準則不具有強製性。
二、審計質量控製準則
審計質量控製準則是為保證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力求符合審計準則要求針對事務所作出的一係列具體規定。主要包括兩個層次的質量控製政策與程序:
第一層次:審計人員審計的全麵質量控製。為規範審計人員審計質量控製,保證執業質量,《中國審計質量控製基本準則》規定,凡在中國境內執業的審計人員,均應采用職業道德原則、專業勝任能力、工作委派、指導和監督、業務承接和監控質量控製政策規定,並據此合理製定和有效實施相應的全麵質量控製程序。
第二層次:審計項目的質量控製。審計人員在執行單個委托項目的審計時,應按規定的委派工作、指導、監督、核查和複核程序要求進行質量控製。
三、職業道德準則
任何一門專業職業,為使其從業人員擔負起應有的責任,都強調專業人員的自律性職業道德並依靠相關的職業道德守則來約束。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是指審計人員的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我國1997年1月頒布和實施的《審計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以七章三十二條的篇幅就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做了比較係統的規範,主要內容有: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專業勝任能力與技術規範;對客戶的責任;對同行的責任及其他責任等。為配合職業道德準則的貫徹實施,加強審計人員的誠信建設,我國又發布了《職業道德規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違反以上規定種種“不當”行為的處理辦法。
四、職業後續教育準則
審計人員的素質決定了執業的質量。為了審計職業的生存和發展,必須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水平,後續教育正是提高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水平的重要手段。凡國際上審計職業發達的國家,無不重視審計人員的職業後續教育,並製定相應的職業後續教育準則加以規範。我國財政部1997年1月1日批準執行《職業後續教育基本準則》,該準則對職業後續教育的目標、內容、考核等均作了盡可能明確的規定。
【主要概念】
金融審計審計目標金融審計對象會計責任審計責任審計風險獨立審計準則審計質量控製準則審計職業道德準則。
【複習思考題】
1.什麼是金融審計?其特點是什麼?
2.金融審計的對象是什麼?
3.在金融全麵審計時,對審計風險的評價應考慮哪幾方麵?
4.審計人員在審計中如何避免法律責任?
5.簡述金融審計與金融監管機構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