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檢查是否建立催收製度,經常進行清理。各種應收款應當及時清算、催收並與對方進行對賬;對長期未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查明原因,看其有無利用長期掛賬來達到挪用公款的目的的情況。
對應收賬款進行審計的常用方法有:常規檢查。就是將應收賬款明細賬餘額與總分類賬餘額進行核對,將應收賬款的賬、表、單證相互核對,看其是否相符。逐戶檢查。就是按照應收賬款的明細賬戶逐戶查明應收賬款數額的大小,時間的長短,付款方式、客戶與被審計單位是否屬於正常的業務往來等。編製應收賬款賬齡計算表。就是通過編製應收賬款賬齡計算表,用來分析各種應收賬款的可收回金額,未收回賬款的原因,並據以檢驗呆賬備抵的合理性。發函詢證應收賬款。就是通過向被審計單位的債務單位或有關人員直接發函詢證有關應收賬款餘額,據以從外部取得應收賬款真實正確性的有力證據。
二、應付賬款的審計
應付賬款是指債務已經確立,應向債權人支付的各種款項的總稱。對應付賬款的審計,也主要是對應付賬款的合理性、合法合規性、可靠性及應付賬款處理的適當性的檢查。
(一)應付利息的審計
應付利息是指金融機構吸收的各項存款,按照權責發生製的原則,計提的當期應付未付利息。檢查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檢查應付利息預提的範圍是否正確。按照有關規定,凡1年期以上(含1年)的單位定期存款和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均應預提應付利息,在核算上,“應付利息”科目下分別設“單位定期存款利息戶”“定期儲蓄存款利息戶”。檢查時應注意有無應該預提而沒有預提,到期利息支付時直接從成本中列支的情況,因為這樣處理不符合配比原則,會造成損益的不真實,這是目前金融機構較為普遍存在的問題;有無擴大預提範圍,多提應付利息的問題;或雖已預提,但實際發生時又直接從成本中列支以調節當期損益的情況。
(2)檢查利息的計提方法是否正確。檢查時,首先應注意被審計單位是否按不同的定期存款種類、期限分別計提應付利息,有無將不同種類、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放在一起計提的情況;其次,檢查利率的使用是否正確,有無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的情況,如遇利率調整,更應注意利率的適用情況。
(二)應付工資的審計
應付工資是金融機構一定時期內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審計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工資計算和發放的檢查。首先,檢查工資總額的組成內容是否與國家規定的內容一致,有無漏計或多計工資項目;其次,檢查應付工資中各個項目的計算是否準確,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超標準發放工資等情況;最後,注意各種代扣款項計算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得當。
(2)工資費用分配的檢查。按照權責發生製的原則,在月內發生的全部工資,不論當月是否全部發放,都應通過應付工資科目核算,計入當期成本。檢查時應注意是否存在提前分配、推遲分配或重複分配的問題,是否存在以工資的分配來調節當期損益的情況。
(三)應付福利費的審計
應付福利費是金融機構按規定標準(現行職工福利費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4%計提)提取尚未支用的職工福利資金。主要用於支付職工醫藥費,醫務人員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托兒所、幼兒園的人員工資和集體福利設施支出,支付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檢查時應注意以下兩點:一是提取時其工資總額的構成內容是否合理正確,提取標準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擴大提取範圍和提高提取標準,多提福利費的情況;二是應付福利費的使用範圍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進行了審批,有無變相增加工資津貼等私分公款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