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代企業製度的內涵

現代企業製度是指適應社會大生產和現代市場經濟的企業製度。是在16世紀末、17世紀初誕生的西歐特許貿易公司的基礎上,經過幾百年的發展逐漸形成的一種企業製度體係,在市場經濟國家,它的結構是由單個業主製、合夥製、合作製和公司製所組成的。關於現代企業製度的概念,迄今有三種學說:“現有企業說”“公司說”及“股份有限公司說”。持“公司說”者認為,公司製度就是現代企業製度,它克服了傳統企業規模小、投資者與企業財產不分,投資者承擔無限的風險責任等缺陷顧功耘、李波:“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大轉變及其戰略”,載《法學》1995年第10期。。傳統企業的缺陷極大地限製了經濟開發能力、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管理的進步和經濟效益的提升。公司的出現,能迅速集中資金,廣泛調動投資者的積極性,把無限的風險變為有限的責任,同時建立權責明確的管理機構,進行有效管理,公司的設立製度、資本製度、股東有限責任製度、企業法人財產製度、董事會製度、監督製度以及公積金分配製度、破產製度等,經長期演進,無不反映著人類的智慧。持“股份有限公司說”者認為,現代企業製度就是指以企業法人財產權為基礎,以法人治理結構為核心,以有限責任製度為特征的股份有限公司製度。隻有股份有限公司方能體現企業的“高、精、尖”這一現代特征。吳敬璉:《大中型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製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3頁。“現有企業說”則認為,現代企業製度在我國現存體製下存在著雙重性,一是現代企業法律形態,二是傳統企業法律形態,前者以企業的責任形式為主構成的企業法律體係包括承擔有限責任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承擔無限責任的非法人企業,這種企業法律形態是適應市場經濟的運行機製而誕生的。後者是以企業的所有製屬性為依據構成的企業法律體係,包括國有、集體、私營以及混合所有製的各類企業,是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曆史產物,即屬正在規範和構建中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作者認為,上述三種學說都存在著局限性。“公司說”與“股份有限公司說”雖有一定合理性,但混淆了現代企業與現代企業製度,況且以高、精、尖的企業製度給現代企業製度定位稍嫌狹窄,畢竟公司不是全部現代企業製度的組織形式。再者,一個國家要形成一定的企業生態,必須以若幹大企業為骨幹,以眾多的中小型企業為基礎,形成一個企業共生體,才能造就現代的專業化、標準化和社會化大生產,這種企業共生體,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礎。以美國為例,其擁有的1600萬家企業中,其中獨立經營的小企業占70%,合作經營的中小型企業占10%。大公司僅占20%,但20%的大公司卻生產全部工業加工產品總量的80%。因此,現代企業製度的組織形式應是多樣化的,主要是公司,還應當有獨資、合夥等其他形式。持“現有企業說”者則將新舊兩種企業製度等同,在我國舊體製正逐漸向新體製轉型的背景下,這種學說容易保護舊的計劃經濟的企業製度,不利於現代企業製度在我國的建立。

作者認為,“現代企業製度”一詞有廣狹二義,廣義上既包括現代公司製度,也包括現代獨資企業製度、現代合夥企業製度和現代合作企業製度;狹義上則僅指現代公司企業製度,尤其是股份公司製度。如果說企業製度的效率確實存在充分必要條件的話,那就是充分而公平的競爭。一個經濟中如果存在所描述的這種競爭,在可以自由選擇所有製形式和其他製度形式的條件下,任何一種存在的企業製度都是有效率的,都是符合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的。私有製並不必然是企業成功的條件,如印度和中南美洲,其企業基礎自然是私有製或私人產權製度,但效率低下、尋租成風;在中國的農村企業中,大量的鄉村集體企業在經營績效上勝於私人企業;國際上,實行國有製的新加坡航空公司、美國膠合板行業中的集體所有製企業、西班牙巴斯克地區的工人自治合作企業和德國工人參與式企業等,都說明“在一個經濟中同時存在的各種所有製形式都應該是有效率的。而且,由於各個經營主體所能利用的外部條件不同,各個企業的所有製形式在具體安排上也必然千差萬別。”林毅夫、李周:“企業改革的核心是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載《中國經濟研究》2000年1月。

二、現代企業製度的基本特征

對於現代企業製度的特征,學者眾說不一,形成了“三特征說”“四特征說”“十一特征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