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視角下的中東歐社會發展(後記)(2 / 3)

在這個方麵,中東歐國家錯綜複雜的宗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盡管程度上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受羅馬帝國、西羅馬及其後繼者侵擾或影響的西斯拉夫人,巴爾幹半島上西北的南斯拉夫人,原本受希臘文明影響的阿爾巴尼亞人和有著亞洲遊牧民族血統的馬紮爾人都接受了西派基督教(天主教)。受拜占庭帝國侵擾和影響的其他南部斯拉夫民族,羅馬尼亞人則接受了基督教東派(東正教)。奧斯曼帝國統治巴爾幹半島的幾百年間,阿爾巴尼亞人和一少部分南部斯拉夫人又改信了伊斯蘭教,成為穆斯林。其實,在接受基督教之前,這些民族或受希臘影響或受亞洲遊牧民族影響,信奉的主要是崇敬自然的多神教。大國征服的不隻是他們的家園,還有他們的靈魂。“宗教是人們組織社會生活的一種有力的粘合劑,但同時也是包容憎恨和矛盾的永久性資源。”因此,處於天主教、東正教和伊斯蘭教交彙處的中東歐地區成了幾大宗教力量此消彼長的場所,從而使這一地區民族間的關係更為複雜。

第二個是大國幹預和影響的路徑。與前者相聯係,到了近現代,中東歐國家的社會發展更是籠罩在大國的陰影之中。甚至可以這樣說,中東歐國家的“生”、“死”和“怎樣活著”等重大問題都得由大國決定的。對於這些,它們基本上隻能聽命和認命,而無力抗爭。

這裏所謂的國家,指的是近代歐洲民族國家。歐洲民族國家是在文藝複興以後開始形成的,曆時兩個多世紀。在西歐,原本封建製度發達但民族認同不強的國家隨著封建王權的確立、國際法準則的形成和民族文學文化的發展,逐漸確立了以國家為框架的民族認同。但在中東歐,由於曆史上的公國或王國的一體化程度不強以及長期受異族的統治和不同文明的影響,這裏的民族的政治發展並沒有像西歐那樣發生明顯的變化。不僅如此,就在許多西歐民族國家崛起為世界性大國的時候,中東歐和東南歐的各民族卻處於東西方大國的壓迫之下,為生存和獨立而苦苦掙紮,直到1878~1919年間才陸續建立起民族國家。中東歐民族國家的出現固然離不開各民族長期不懈的爭取獨立的鬥爭,但是,為它們開具“出生證”的卻是東西歐大國。

摩爾多瓦和瓦拉幾亞早在1861年底就聯合成為統一的羅馬尼亞並於1866年通過了相應的憲法。但是,歐洲各大國直到1878年7月才在《柏林條約》中正式承認,同時將比薩拉比亞劃歸俄國。保加利亞的“自治公國”地位也是《柏林條約》給予的,但在地域上隻包括保加利亞北部和索非亞地區。阿爾巴尼亞1912年從俄、法、英、意、德、奧等六國外長在倫敦召開會議上獲得了形式上的獨立,但實際控製者還是六大國。不僅如此,獨立後的阿爾巴尼亞的領土和人口都不及阿爾巴尼亞人所希望的一半。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1929年改稱南斯拉夫王國)、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等國的“出生證”則是被各大國“放在”了1919年的《凡爾賽條約》當中。《凡爾賽條約》的製定者根據自身的利益和需要規劃了中東歐各國的邊界,因而使這一地區以民族、宗教、領土、曆史為載體的文明更為複雜。歐洲各大國給中東歐國家開具的“出生證”都帶有種種限製條件的,拿著這些的“出生證”麵世的中東歐國家或者有“內傷”或者“肢體不全”的“殘疾國家”。比如,《特裏亞農條約》將匈牙利3/4的領土和2/3的人口割讓給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訥伊條約》將保加利亞的西部馬其頓地區分別割讓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羅馬尼亞和希臘。由此造成的民族分布上的“馬賽克”現象成為這些國家在相互關係上以及與大國的關係上難以愈合“創傷”。表麵上看,凡爾賽條約確立了中東歐各國的獨立主權地位並且劃定了它們的疆界。但實際上,在這些的背後又潛伏著無限的危機。在這裏,“很可能每五個人中就有一個是少數民族,其中一些人安於他們的境況,一些人從最初就吐露過他們的敵意,許多人在經曆多年令人沮喪的不平等待遇之後,終於滿懷怨恨”

所有這些不僅影響了中東歐地區的文明認同,也影響了這裏的國家與東西方大國文明的認同。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中東歐的這些國家有的追隨德意,有的緊跟英法,也有的試圖在德意、英法和蘇聯之間搞平衡。然而,它們後來的命運幾乎是殊途同歸。捷克斯洛伐克1939年3月被德國肢解,阿爾巴尼亞1939年4月被意大利占領,波蘭同年9月被德國和蘇聯第四次瓜分,南斯拉夫1941年4月被德意占領。匈牙利在戰爭期間傾全國之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德國,可當它在嚴重失敗麵前略有動搖的時候,1944年3月就被德軍占領。羅馬尼亞為了保住在凡爾賽條約從鄰國獲得的領土,20~30年代先是試圖在東西方大國間搞平衡,後在麵臨東西方大國傷害的現實麵前與德意結盟。然而,德國為了平衡匈牙利和保加利亞,1940年8月迫使羅馬尼亞接受維也納仲裁,將領土和人口的三分之一1940年先後劃歸蘇聯、匈牙利和保加利亞。保加利亞為了實現領土收複和擴張在戰爭中與德國為伍,但進退都不像匈牙利那樣盡力。最終,德國雖然沒有拿它開刀,卻把它變成了德國法西斯的殉葬品。

二戰之後,中東歐國家全部被西歐大國及其承載的文明所拋棄,被置於蘇聯的控製和影響之下。在冷戰歲月中,幾乎所有國家都以不同的方式進行過抗爭,或者希望保留自身文明的某些特征,如建立具有本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或者希望回歸西歐文明的某些方麵,如建設具有人道麵貌的社會主義,這些就是中東歐國家的改革。但是,它們都是以“喜劇”開始,以“悲劇”結束。當蘇聯對中東歐國家的這種保留自己文明和回歸西歐文明進行血腥鎮壓的時候,西歐國家始終是袖手旁觀,沒有說半個不字。在冷戰期間,由於西歐和東歐大國在雅爾塔達成的協議,朝向東方還是皈依西方,中東歐國家自己根本不可能有別的選擇。

三、東西方文明與中東歐社會發展的多樣性

從整體上看,中東歐國家的社會發展的文明取向一會兒西一會兒東。但需要指出的是,由於所受的文明輻射的強度和大國影響的程度不一樣,中東歐國家在自身文明留存度、其他文明的浸染度等方麵還是有著很大的差距,對東西歐文明的向心力或離心力也有不小的區別。因此,在“集體飄移”的共同表象之下,中東歐的不同國家在不同階段的社會發展或明或暗都顯現著多樣性。中東歐國家社會發展的這種多樣性在很大程度上映襯著不同文明既提供的動力和設置的障礙,而這些在冷戰後表現得特別明顯。

冷戰結束之後,中東歐國家的社會發展步入到再一次集體步入西歐文明軌道。這也就是通常所謂的社會轉型,即從蘇聯模式的社會主義製度向西歐政黨政治和市場經濟的轉變。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這些國家離過去的東歐漸行漸遠,而離今天的西歐越來越近。由於內部和外部多重因素的製約和影響,這些國家在社會發展模式和發展水平上的“位移”及其結果都存在著程度不同的差別。

從政治方麵看,政黨政治是這些國家社會轉型的起點,它意味著放棄原來的共產黨一黨統治下的議行合一的模式,改行多黨議會民主製。然而,由於國情不同,尤其是民族分離主義影響的強弱不同,這些國家的政治轉軌的模式和過程卻不盡相同。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斯洛文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和阿爾巴尼亞等國屬於自由民主模式。在這些國家中,活躍在政壇上的政治力量是利益集團,它們主要通過意識形態的區別和政治經濟轉型的策略來贏得選民。這些國家政治發展的主要標誌是民眾的政治選擇由情感轉向理性,政黨政治已經形成並且在逐步完善。南聯盟(塞爾維亞、黑山)、克羅地亞、波黑和馬其頓等前南地區國家的政治轉型是民族分離模式。這些國家雖然也都確立了三權分立原則,形成了左、中左、中右、右等各派政黨相互分野的政黨格局,社會主義政黨也都是在西方式的政治框架內沉浮。但是,由於民族問題比較複雜,這些國家不僅民主化進程相對緩慢,而且民族分離主義勢力比較強。由於塞爾維亞與黑山2006年和平分手,南聯盟已不存在。科索沃2007年從塞爾維亞分離出去,已成了即成事實。另外,巴爾幹的其他一些國家雖然沒有明顯的分裂主義事實,但對國家不認同的標識還是非常明顯的。比如,在馬其頓,有的阿族人聚居區掛著阿爾巴尼亞的國族;而在波黑,有的塞族聚居區掛著塞爾維亞的國旗。總之,在這種類型的國家中,民族主義超載了其他各種“主義”,成為主要的政治思潮。各政黨的主張不論是自由主義,或是民主主義,還是民主社會主義,幾乎都無一例外地都被民族主義所包裹著。

但無論怎麼說,經過20來年的發展,不管哪種模式轉軌的國家,都建立起了多黨議會民主製,因而也顯現出某些共同的政治特征。第一,以共產主義、社會主義為目標的政治理想主義基本不複存在,而以擠壓對手、上台執政為目標的政治現實主義盛行。意識形態色彩極濃的政治宣傳在民眾中基本上沒有了市場,相互競爭的各個政黨都在用最實惠政策來吸引選民。第二,對某一個黨及其政黨領袖的歌功頌德的現象基本上不複存在。執政黨、國家和政府領導人做得好是應該的,做得不好則倍受非議,就要下台。至少在形式上,他們的上台和下台都是各國民眾選擇的結果,而民眾將選票交替地投給左翼和右翼的主要根據就是看誰更能滿足他們的現實利益和訴求。第三,管理層麵的政治依然是少數精英的遊戲,普通民眾有限的政治參與主要體現在形式的民主層麵上。

不過,與政黨政治成熟的西歐比較起來,中東歐的政黨政治仍顯得不很完善、不很成熟。比如,各種類型政黨的分化組合依舊頻仍,即使像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這些回歸歐洲比較快的國家迄今為止也沒有定型的政黨格局。另外,在政黨的平衡度、政治的穩定度等方麵,中東歐各國也有比較大的差別。雖然擺脫了過去那種情緒、情感主導政治的局麵,但是,由於政黨分化和重組比較頻繁,這些國家的政黨格局差不多都還沒有最終定型。中東歐國家政黨政治的不夠成熟還表現在國家政策的連續性不夠,許多國家是一個政黨一朝政,對這些國家的內政外交的消極影響也相當大。各個政黨競選獲勝上台執政後,更多地是關心本黨或本集團的利益,而非從全社會著眼,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國家整體的和持續的發展。

從經濟方麵看,中東歐國家雖然以私有製為基礎的市場經濟都已經確立起來,但發展和完善的程度並不相同,在此基礎之上呈現出的經濟發展狀況也不一樣。透過城市麵貌、基礎設施、交通工具、物價與民眾生活狀況、開放程度以及對比國際權威機構發布的某些經濟發展指標,中東歐國家的經濟發展的差別還是非常明顯的。如果用2009年的人均GDP來劃線的話,斯洛文尼亞和捷克最發達,前者為27300美元,後者為20858美元。處於第二階梯的國家是斯洛伐克、克羅地亞、匈牙利和波蘭,人均GDP分別為17600、15975、15542和11141美元。【總體上看,這些國家老城、老房屋、老街道保存得都很完好、完整,新城、新樓房、新馬路修建得都比較整齊、漂亮和寬闊;公共交通設施比較完善,檔次也較高;窗口行業設施比較完備,服務也非常周到;現代化氣息比較濃厚,人們的開放度也比較高。當然,這些都是相對於中東歐其他國家而言的,或與西歐相比較,它們還是明顯落後。處於第三個階梯的有羅馬尼亞、塞爾維亞、保加利亞和黑山,它們的人均GDP分別為9555、6781、6636和5332美元。在這些國家裏,無論是首都還是中小城市基礎設施都比較陳舊和落後,現代化氣息比較淡。但是,這些國家的開放度都不低,其中,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已是歐盟的成員國。經濟發展程度相對最低的是波黑、馬其頓和阿爾巴尼亞,人均GDP分別為4888、4765和3458美元。比較起來,這三個國家的基礎設施更為陳舊和落後。波黑的八成經濟設施和一半多的住房毀於1992~1995年戰火,除了農業、交通運輸、旅遊業之外幾乎沒有任何工業。馬其頓和阿爾巴尼亞的馬路多半坑凹不平,路上跑的小汽車絕大部分是二手甚至三手的舊車,到處都是沒有建完的“爛尾樓房”。馬其頓的經濟支柱是旅遊業和農業,阿爾巴尼亞則有少量的石油和建材工業。當然,人均GDP並不能完全反映中東歐國家的經濟發展狀況。在這些國家中,相當多的人在海外打工,每年會將大量資金彙回或帶回國。這部分錢不計在GDP,而算GNP。例如,比如,阿爾馬尼亞360多萬人口中有100萬在意大利、希臘、德國、法國及西歐的其他國家打工,每年帶回或彙回阿爾巴尼亞的資金在十億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