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幸福之愛與不幸之愛(1 / 3)

學會愛自己,就是尊重自己的感覺,並懂得如何認真對待它,此外,它也關係到去愛其他人。

老人闔目而坐,沉默一陣,空氣是重疊的寧靜,不久,他睜開眼睛慢慢說:“學會愛自己,就是尊重自己的感覺,並懂得如何認真對待它,此外,它也關係到去愛其他人。”

“我很愛妻子和孩子,但更多時候卻在傷害他們。這能算愛嗎?愛到底是什麼?”

“愛這個詞有很多含義。我說的愛,是為對方幸福而努力的意願。”

“我願意為妻兒的幸福努力。”我接過老人的話。

老人臉上露出一絲遺憾:“愛也分為幸福之愛和不幸之愛。舉個例子,比如,家長出於希望孩子幸福的考慮,強迫他學習,但是,孩子不喜歡學習,他隻想玩兒,這種情況你認為怎麼樣?”

我想了想,答道:“大多數家長都會對孩子說,‘為了將來,你現在必須努力學習。’但孩子的想法不同,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一定很不開心,當然,這樣的童年談不上幸福。”

“再舉一個例子。有個男孩兒迷戀一位姑娘,他堅信隻有自己才能讓她獲得幸福。於是他向對方求婚,但姑娘因為不喜歡他,婉言謝絕。男孩兒並未因此放棄,他固執地相信,為了她幸福,和自己結婚是最好的選擇。於是他對女孩苦苦地糾纏不放……”

我沒等老人說完,便得出結論:“這種行為,對女孩兒無異於災難。”

“這兩個例子,父母希望孩子幸福,男孩兒希望女孩兒幸福。但是,父母也好,男孩兒也好,都沒有考慮到尊重對方,而偏執於自己的一廂情願,他們的行為也出於控製對方,讓對方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然而事與願違,對方往往不會按照他們的想法行事,非但如此,甚至拒絕接受他們。

這就是依存於對方的愛,也可以稱為執著的愛。這種愛不算幸福之愛。幸福之愛,是以對方幸福為出發點行動的愛,也是尊重對方感受的愛。隻有尊重對方的感受,才會放棄控製對方的欲望。”

老人接著又說:“你是否有想改變妻子的想法?”

“我一直在努力改變她的想法。比如,‘為什麼情緒會那麼低落?’‘為什麼考慮問題的方式那麼悲觀?’”

“她接受你的方式嗎?”

“並不情願,我們常常為這個發生爭執。”

“沒有人喜歡改變自己,人們需要的是理解和尊重。”

“但是,從成功法則的角度講,她那種消極悲觀的態度並不可取。即使我的方式不對,也很難承認她對或對她表示理解。”

“不需要你讚成。你們在不同的環境中長大,擁有不同的價值觀。不可能希望她和你擁有相同的想法。重要的是,尊重對方不同於自己看問題的方式和態度,尊重對方的想法。”

“但是……”,我停頓一下,“隻要看到她,我就忍不住想改變她。

這……是您說的執著的愛嗎?”

“執著的愛是摻雜了恐懼和愛的混合體。雖然你在心裏希望對方幸福,但不願意相信對方,害怕失去,會讓你產生強迫感,擔心自己不能繼續控製對方。你應該下決心,試著相信妻子,慢慢地那種執著的想法就學會愛自己,就是尊重自己的感覺,並懂得如何認真對待它,此外,它也關係到去愛其他人。

會減弱。因為你的妻子也是一個與宇宙相通的偉大存在,如果你不相信這一點,其實就是你不相信宇宙賦予你生存的機會。”

我不相信妻子?不相信賦予我生命機會的宇宙?怎麼可能?

“好的,今後我學著用第一個真相重新看待她。”

老人深深地點了點頭。說:“那樣,你才會尊重妻子的感受,這個理論同樣適用你的孩子。尊重對方的感受,等於尊重對方的存在,即尊重對方的Being。因為尊重,才能使對方的自我肯定得到滿足。這就是幸福之愛,也是讓你自身成長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