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如何設計薪酬審批權限
這個案例本身不複雜,在開始敘述案例之前,先簡要說明該案例涉及的公司情況。這家公司約有100人,人力資源部有一位招聘專員,負責招聘和培訓;一位人事專員,負責入職離職各項事務性工作和薪酬核算;一位人事經理,負責人事事務工作。我是受聘去做短期的見習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開發。
這天我剛到公司,才坐下來,就聽見副總辦公室有幾個人在爭執。沒過幾分鍾副總就打來電話請我過去,說是有事商量。
我到了副總辦公室,發現公司的財務經理和人事經理正爭論得麵紅耳赤,仔細聽了幾分鍾後才了解了情況,原來因為後天是發薪日,人事經理將上月工資表做出來,要求副總簽字,副總則以自己分管的是業務線為由,表示不方便先簽,讓人事經理先找他的直屬上級、公司的總經理助理(分管人力資源)先簽。但是人事經理則說,下邊的人表現如何工資應該怎麼發,副總最清楚,應該副總簽字之後再找總經理助理簽,副總說我雖然清楚下邊人表現如何但是工資的事又不是我說了算,你要說工資有沒有算錯,財務部最清楚,那至少也應該財務部經理簽字之後才來討論我該不該簽的問題。於是財務部經理又被扯了進來,副總要求他先簽字,但是財務部經理說,他隻負責審核數據之間的勾稽關係是不是對,工資怎麼發放應該是讓人事經理自己核算完了交給業務副總或者總經理助理簽字,確認之後再拿來財務部簽字。人事經理則說,總經理助理哪有空去審查具體的金額問題,那應該是業務副總的事,如果業務副總不肯定,讓財務部先簽字然後業務副總再簽,都簽完了之後才能提交給總經理助理簽字。
我越聽越是驚奇,搞不懂怎麼會有這種情況發生,於是見縫插針的問了兩句,才知道原來的人力資源部隻有一個人,所以分管業務的副總順便管了人力資源部,後來人力資源部人數多起來,就把這個部門分出去,給了總經理助理管;但是總經理助理本身分管的是公司的品牌和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的事管得不多,於是分管副總雖然把人力資源部交接出去,但是當薪酬核算量比較大或者她覺得會有問題產生的時候,也會把工資表拿過來審核下,算是代替總經理助理行使職權;但她的工作確實很多,恰巧財務部的經理從前在別家公司做過一段時間薪酬核算,又深得老板信任,於是在分管副總分身乏術的時候,財務部經理也會代做一下薪酬的複核工作。多頭都有插手經曆的結果就變成了現在的人事經理堅持認定總經理助理應該是審核的倒數第二關的意見,而薪酬審核的第一關,不是財務部經理,就是分管副總。
三個人在副總辦公室爭的不可開交,中途副總問我:“DK,你在這方麵比較專業,你來說說看,誰應該先簽字?”我想也沒想的就說:“這個其實不難啊,總經理最後一個簽,你倒數第二個簽,其實你是可簽可不簽的,財務部經理隻管發工資的事,員工的工資明細原則上應該和他沒關係,實在要讓他審核數據,那就放你前邊簽嘛,總經理助理第一個簽,因為他對下屬的工作結果負責。”副總一拍大腿說:“對嘛,就是這樣嘛。”結果人事經理怒了,指著我說:“你知道總經理助理是做什麼的?他難道是來給你做工資審核的?”我說:“他就是啊,他既然分管人力資源部,又是你的直接上司,你做的工資表,理所當然應該他先審核啊。”人事經理就說:“我告訴你,你錯了!你大錯而特錯,他不是做這個的!你根本不了解情況!”
我十分尷尬的笑了,飛快地龜縮到牆角裝花瓶。
然後財務經理就說:“副總簽字還是應該,但是總經理助理應該第一個簽,他要先審核工資對不對。”人事經理就說:“他哪能審核,副總對業務對公司都最熟悉,又了解底下的人,她應該最先簽。”副總就氣得笑出來了說:“我熟悉底下的人,我就什麼都要幹啊?那這樣我拿你來幹什麼啊?”人事經理也跳起來了說:“你要是對我個人不滿你就明說,但是不要不配合工作!”財務部經理說:“XX(人事經理)你說話要客觀,沒有道理你幹了蠢事讓副總來給你擦屁股。”人事經理跳起三丈高,一拍桌子說:“XX(財務經理)我幹了什麼蠢事?你說!你說!”
大家越說都越是激動,到最後副總辦公室成了菜市場。我站在旁邊,忍了又忍才沒笑出來,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從來不知道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薪酬審批權限,會帶來這麼催淚的“笑”果。
最後副總也火了,騰的站起來說:“走!我們去找總經理說去!”
財務部經理和人事經理二話不說就跟著她去找總經理了,看那意思,應該都覺得自己有道理。
過了一個小時,三人從總經理辦公室出來,然後總經理把我叫了進去,無可奈何的說:“DK,事情的經過你應該都了解了,你看這個事情怎麼辦?”
我開始想,這件事要怎麼才能解決。
憑良心說,我是覺得,副總和財務經理,對於工資審核流程來說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人事專員把工資表做出來之後,交給人事經理審核,審核完了直接交給直屬上級總經理助理,總助簽字完了交給總經理簽字,之後就可以提交財務發工資了。
在我看來,薪酬發放是屬於人力資源的事,實在沒有必要牽扯到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人頭一多,到時候追究責任都很麻煩。
但是我的腦筋還再轉,如果貿然把這個想法說出來,考慮到我來公司才兩星期,總經理多半會覺得我不了解情況,這隻是從頭腦和經驗中出發來處理他公司的實際問題。難免對我的專業能力,會持懷疑態度,這樣一來我這見習經理的位子,可就坐不牢靠了。
於是我說:“總經理,有兩個問題,首先,你對工資表的審批權限和級別設計,有什麼看法?”
總經理說話也很圓潤:“我的看法就是,怎麼辦不會出錯就怎麼辦。”
我說:“那好,第二個問題我就不問了。這樣,我現在去逐個的調查一下,人事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部經理以及業務副總對審批權限和級別設計都有什麼想法,調查完了,我們再來合計,看什麼樣的流程體係最合適。”
這件事就這麼定下來。到了下午,我抽了快要下班的時間,去找人事經理了解情況。
人事經理因為我上午漏她的氣,對我頗沒有什麼好臉色,但是架不住我老人家身段兒軟,善於做誠懇地溝通,所以工作還是開展的比較順利的。人事經理的回複是這樣的,分管業務的副總、總經理助理、總經理都要有審批權;但業務副總要先審核,因為我們目前有80多號人的項目部是劃在業務部那邊的,他們的工資是工資表的大頭,這些總經理助理又不管,當然是分管副總自己審,她自己的人她最清楚。她審過覺得沒有問題了,再給總經理助理看。
我說:“也就是說,你覺得這種方式可以少出錯?”
她說:“那當然。”
我轉頭再找業務副總,將人事經理的意思向她解釋了一下,業務副總就說了:“我雖然分管業務,底下有80多號人,但是我又沒有定工資的權力,每回業務部門人員要調薪,那都是要寫報告去總經理助理和總經理申請,最後也是他們人事部通知我們項目部,我們拿到的消息都是二道貨了,沒有道理要讓二道消息去審核原始信息吧,邏輯上就不通。再說了,退一步說,就算找我複核工資,我又不是活電腦,哪裏記得住那麼多的人員名字,我不還是要一個一個核算,這個和他們自己做的事情是一樣的,他們容易出錯,我就不出錯啦?我又不是電腦。所以找我複核工資表實在沒有必要。如果說是為了避免少出錯,那我可以告訴你,全部出錯的可能性不大,有個把錯我也看不出的,你說這事兒把我整進去有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