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其他(9)(3 / 3)

人事專員皮笑肉不笑的說:“本來就該你去。”

等Jess走了,她老人家慢悠悠地說了一句:“不帶這麼欺負人的,打狗還要看主人呢。”

我大默。

後來法律顧問那邊反饋,說這份英文合同翻譯得非常專業,幾乎沒什麼要改的,營銷中心的總監很高興,囑咐Jess把這個合同範本放到公司內網上,算是通用的英文範本,老板知道以後,在例會上表揚我說,以後負責國外客戶的同事可以多向我請教,尤其是合同談判,可以找我商量對策。

我趕緊說:“這個合同不是我做的,是我找同學幫忙的,我一個半罐子水,啥也不懂,可別給我亂派活兒。”

老板說:“就算不是你做的,你有這方麵的資源,開發出來,一樣是貢獻。”

Jess笑著說:“看來我有空也要去讀個MBA,拓展一下資源。”

老板說:“沒空也要去,DK上的就是周末班,一點也不耽誤工作,就看你舍不舍得犧牲。”

Jess有點尷尬,我雖然沒吱聲,心裏卻頗得意。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應該為所有員工購買五險,這對公司來說,是個挑戰,因為有幾個辦事處一直沒有去申請法人資格,在當地招聘的員工數量不多,全部加起也就是十來人,這些人的五險要怎麼解決一直是個問題,原本我是想掛靠當地的社保局或者派遣機構繳納,可是問了幾次,始終不得法,前前後後整了半年都沒整出個所以然來,最後我和公司商量,看能不能讓員工提出申請,把應該要替外地員工繳納的五險折合成現金發工資裏給他們算了,省得麻煩。老板說你自己看著辦,隻要別出亂子就行。

我於是給各個辦事處的負責人打電話,讓他們督促員工提交一份五險折現的申請,然後公司就將五險中應該由公司承擔的部分直接折現給他們。

這個做法實行了有半年多,Jess進公司以後,對此表示不讚同,就在公司例會提出來,說:“繳納五險是法律規定的強製義務,就算有員工的五險折現申請,我們也很難免責,理由是在勞資關係上,多數情況下,員工都會被認為是弱勢群體,五險折現申請可能是受公司脅迫寫的,不一定代表真實意願,法律效力要大打折扣。”

我說:“這個我也知道,但是除此以外,也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辦法。”Jess說:“不需要想辦法,按照外來員工標準,給他們在本地繳納五險就行了,這個很簡單。”

我說:“話是這麼說,但是沒有幾個外地員工生病了會來這邊看病的,光是車費就不知道要多少,在這邊替他們繳納的五險,原則上基本不會有用到的時候,除非就是他們辭職,按照社保局的規定可以將五險部分取現,可是比起為此要花費的差旅和人工,那點錢實在不算什麼。”

老板也說:“DK說的有道理,這個錢花了也是白花,不如折現他們還更高興,也少麻煩。”

Jess卻很堅持,說:“老板,你不能怕麻煩,很多事情就是因為怕麻煩生出來的,法律規定該怎麼做就要一板一眼照著做,這個方法看起來好像是對員工好,但是公司風險太大了,萬一遇到個把貪得無厭的,拿了錢又去勞動局投訴說沒交社保,那時候跑一趟當地勞動局的錢就不知道要花多少了,而且名聲還不好,再說了,外地員工的社保卡,他們自己不能用,親戚朋友可以用啊,你能保證所有外地員工在本地都沒有親戚朋友麼?”

老板問營銷總監(我們外地辦事處隻負責銷售,所以歸營銷總監管):“你怎麼看?”

營銷總監說:“我還是讚同DK的做法,主要是我問了幾個外地辦事處的負責人,他們員工什麼想法,大家都說願意拿現金,不要繳五險。”

Jess說:“他們有錢拿肯定高興,但是前一刻說得好好的,下一刻就變卦的事也不是沒有,公司現在有好幾個辦事處,如果那些外地員工聯合起來投訴,公司損失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我說:“我也有想過要掛靠在我們當地的客戶繳納外地員工五險,但是律師的意見是說,除非是有正式的協議,否則這種方式不能證明我們已經完成義務,但是要和我們簽正式協議,客戶又不太樂意,本來隻是幫忙,搞到最後反而變成人家的義務了。所以也是不了了之。”

Jess說:“對嘛,所以還是要公司繳才行。”

老板也煩了,說:“隨便吧,你們看著辦。”

因為Jess十分堅持,最後終歸還是取消了五險折現的做法,改為在本地繳納,作為補償措施,人事部推出另外一項配套服務,即是如果外地員工辭職,可以向人事部出具一份授權函,由人事部代替員工將五險取出來存進員工工資卡裏,因為要扣掉社保被統籌的部分,所以總體來說該筆金額會比折現拿到的金額要少,外地員工為此很發牢騷,私下和人事專員抱怨,說搞法務的人都是一根筋,完全不懂變通。

老板可能聽到一點風聲,把我找去問情況,讓我評價下。

我想了想說:“雖然有時候確實是不夠圓滑,但是,做法務的,太圓滑容易失去原則,我對她的工作能力還是肯定的,由她來把控法務部,可能同事的滿意度會比較低,但公司層麵的風險卻可以降低很多。”

老板說:“以前你做法務的時候,沒整出這麼大動靜,好像也沒出什麼問題啊。”

我笑著說:“那是我們運氣好,以後可說不準了,今年接了這麼多項目,人員越來越複雜,有個嚴格的法務不是壞事,人心不足蛇吞象嘛。”

年底的時候,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一個項目,該公司的一位工程師在項目上發生意外,眼睛被樹枝劃傷,住院治療了很長一段時間,這期間合作公司老板溜號,原公司又沒有給他買保險,所有費用都要自己承擔,工程師遂向我們索賠,這件事是我處理的,我告訴這位工程師,因為我們不是和他個人合作,因此他不算是我公司員工,按理不應該由我們承擔醫療費。工程師遂向法院起訴,將他所在的公司(也就是我們的合作單位)和我們都給告了,訴訟請求是要求我們承擔他所有的醫療費用。

項目總監知道之後很著急,因為他和這位工程師相熟,知道他家裏情況不太好,所以私心裏希望公司可以象征性的賠償一點,但是老板不同意,教育項目總監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任何人隻要家裏困難公司都要資助,股東會跳起來的。凡事要講道理,該給的才給,不該給的一分都不給。

不久法院讓我們去拿傳票,準備答辯材料,我就把公司跟合作單位的合作協議原件複印了一份,加上合作單位給我們提供的有關該位工程師的簡介和介紹信,以及從項目部同事那裏收集到的一些能夠證明該位工程師是合作單位員工的材料整理了一份,送去法院。之後等法院排期開庭。

我本來以為開庭的時間應該很快,也準備好了出庭,哪知道法院那邊也不知道是為什麼,一拖再拖,居然過了八九個月之後,才通知我們開庭時間,讓我們安排人手去應訴,這時Jess已經到了公司,我把和案子有關的所有材料都交給她,把事情的經過詳細說過一遍,就算是正式把工作交接給她了。

臨到開庭前的一天,Jess給我打電話,對我說:“DK,這個案子看起來公司是不會輸的,但是,對方也實在是有點可憐,工資本來就低,家裏也困難,醫療費雖然不高,也有兩萬多,為了這個官司的事,人也沒怎麼上班,公司要是能給點人道主義援助就好了。”

我說:“估計是難了,之前項目總監和我說過,他也跟老板提過,但是老板不同意,其實那位工程師沒走對路子,他和項目總監關係不錯的,如果他當初不走訴訟這條路,改讓項目總監找公司來求求情啥的,我估計老板答應的可能性還高點,老板特別不喜歡動不動就訴訟的人。”

Jess半天沒吭聲,過了一會兒才說:“原來老板是這種脾氣。”

我忍不住笑出來,說:“你不知道麼?老板每次提到和訴訟有關的東西,不管和公司有沒有關係,你注意他的用詞,他都說這個叫做惹了官非。他最忌諱的就是惹官非。”

Jess說:“我以前聽到過,但是沒注意。”

我說:“其實不僅老板,公司其他同事也是,理科生背景,對法務不敏感,有些術語用得太專業,或者條文改得太抽象,他們理解起來有困難,跟客戶解釋就更困難了,因此對法務部產生抵觸情緒,也可以理解,換了你也會這樣。”

Jess說:“是,我發現了,你每次跟他們講道理的時候,話都很簡單,但是說出來大家都懂。我以前有一段時間很看不起你,覺得你這個人太軟弱,沒有法律人應該有的骨頭,現在才發現,你做事還是有一套的,讓老板信賴,同事對你的評價也不差。”

我一頭黑線,這個到底算是誇獎我呢,還是諷刺我呢?

這件事之後,Jess對我友善了一些,不過我知道,她的友善並非是因為讚同我的為人,隻是在某種程度上開始認可我做事的風格。後來我們一起合作,組織了一個法務培訓,課件由兩人共同編寫,我負責和人力行政有關的部分,Jess負責和業務有關的部分,這次培訓做得還算成功,等到我生日,她送我一條珍珠項鏈,說是從人事專員那裏知道我很喜歡珍珠,所以投其所好,讓我啼笑皆非。

我寫完這個文檔,拿去給她看,她看完之後,皺著眉頭對我說:“雖然寫的基本都是事實,但是你把我描述得太菜了。”

我忍不住回了她一句:“首先我沒有想過要把你寫菜,正如你所說的,我寫的是事實;其次,如果文檔讓你覺得自己很菜,那是因為你本來就很菜,這一點你很清楚,你所有和企業法務有關的知識和技能,都是在本公司積累起來的,實際上,如果不是因為法律顧問極力向老板推薦,如果你按照正常的招聘流程投簡曆來麵試,以你的經驗和背景,我可能都不會讓你進入二麵,更不要說一來就做法務經理了。”

Jess頗為不服氣,說:“你對我有偏見,因為我的專業能力比你強。”

誰說不是呢。我說:“有專業能力不代表能把事情做好。”這也是實話。Jess說:“行吧,這一次打成平手,不過,你這個文檔非得這麼寫嘛?你不覺得你是在記流水帳麼,一點可讀性都沒有,你完全可以寫點其他更有意思的東西嘛。”我微笑、點頭、轉身、趾高氣昂的走了。等我回部門,那位銷魂的人事專員,笑眯眯的打量我,說:“公雞公雞真美麗,大紅冠子花外衣,油亮脖子金黃腳,要數漂亮你第一。”我呆了呆,當場笑出了仇恨的熱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