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其他(9)(2 / 3)

但是作為導致此次修訂勞動合同的關鍵原因,崗位調動條款的撰寫,我覺得是有問題的,Jess寫出來的條文是這樣的:公司有權根據員工能力、表現及工作需要,將員工調整到其他崗位或地區,並提前一周通知員工,員工對組織分配的和調整的工作必須服從。

我說:“這個條款看起來對公司是有利的,但是對員工來說,稍微霸道了一些,能不能放寬一點?我怕他們會反彈。”

Jess說:“你就是怕這個怕那個,所以公司這幫員工才這麼霸道,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完全不考慮管理層的感受,說什麼他們都當耳邊風。”

我登時就不吭聲了,她說這話其實是有原因的。

因為業務合同版本也是我出的,所以業務部門的同事簽合同的時候,如果客戶對合同條文做了修改,都習慣性的來找我,一般情況下我會將他們指到Jess那裏去,但有時候他們還是會倒回來再找我,原因很複雜,總的來說,Jess作風強硬,和她溝通客戶要求的時候,她的立足點常常不是如何促成簽單,而是如何確保公司沒有風險,所以很多時候會直接駁回客戶的要求,還不給理由,再有,她改的條款有時候會顯得太專業,業務部門的同事自己弄懂都要花不少時間,再要解釋給客戶聽,他們普遍都不會太有信心(這種心態可以理解,要我去向別人闡述一個我自己也似懂非懂的概念,我也會很心虛),所以同樣的問題問過Jess之後,又會跑回來問我。這個時候真是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不過,為公司利潤的緣故,最終肯定也都還是要說的,她因此心裏多少都有點意見,在部門內部說過好幾次。我也曾經試過想就公司內部的法務工作應該如何開展和她交流一下,但她不肯給我這個機會,每次都說有其他事,以後再說,慢慢的我就不再找她說這個話題了。

等項目總監來了,我們三個討論這項改動,他當然是很樂於見到這樣的條款,對我說:“就照這個做。”

我想了想,說:“那也行,不過,這次改動屬於新增條款,我們還是提交給工會那邊複核一下吧,工會流程上是這麼要求的。”

公司的工會是由營銷副總掛的工會主席,好幾個部門領導都是工會成員。

Jess說:“那也行,那你就送去給工會,讓他們審一下,沒有什麼大問題,以後就用這個版本了,還有,業務合同版本我也想順便修一修,裏邊有很多條款,完全不合理,風險很大。”

我說:“都行。”

這天下午我把新的勞動合同發給各個工會成員,言明了這是法務部最新修訂出來的版本,征求大家的意見。很快副總就給我打電話,就有關崗位調動的問題,問我條款到底合理不合理。

我躊躇了一會兒,才說:“這個條款是Jess改的,項目總監那邊很讚同,我個人是覺得有點霸道了,估計員工會反彈,但是她的意思是不用考慮這個。現在法務的事都是她在負責,好像我也不方便說太多。”

副總就說:“那你覺得要怎麼改才合理嘛,我知道項目部那邊人員調動頻繁,但是這個合同是全公司所有部門通用的,我們還得考慮其他同事的感受。”

我說:“要不你問下Jess看看?”

副總就有點不高興,說:“DK,你也學會推脫啦,這個事情你明明是有主意的,為什麼不說,大不了你把你的想法說出來,我就說這是工會的意見嘛。”

我說:“一般情況下,調崗有兩個前提,一是崗位工作相關,二是薪酬不會降低,實際上我們調崗基本也都是比著這個要求來做的。把這兩個前提條件加進調崗條款裏邊,公司看起來好像有點吃虧,但是執行起來會容易很多。”

副總就把意思反饋給了Jess,結果她給我打電話,說:“工會那邊的反饋意見出來了,我覺得有問題啊,我們有些降職調崗的,就比如現在要調客服部那位同事吧,不管是崗位還是薪酬都調低了,如果到時候他拿這個條款去仲裁委提起仲裁,說我們言而無信,我們不就被動了?”

我說:“是,確實有這樣的問題。”

Jess就說:“既然有這樣的問題,這個條款就不能改,你去和副總解釋一下,我相信他找我之前,肯定和你溝通過,你跟他熟,他應該會聽你的。”

於是我又成了傳話筒,把問題和副總說了一遍,副總說:“那你啥態度啊?”

我說:“要不就照Jess說的辦吧。”

副總又說:“那不行,這個法務經理我算是看出來了,拿個雞毛當令箭,很多同事跟我反應她不好溝通,什麼事都上綱上線的,我不喜歡,不實用。你給我出一個實用的解決方法,我剛剛和工會其他幾個人也聊過了,大家都說這個條款太過了,用起來壓力很大,要求修訂。”

我想了想,說:“要不這樣,調崗的前提還是限製為之前那兩個,但是另外多加一個補充,就說員工主動申請調崗的除外,以後如果有降職調崗的,就讓員工寫調崗申請書吧,算是他們要求的。這個從法律角度來說估計也有瑕疵,但是我們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很少,一年也用不到兩回,真要遇到的時候再做個案處理,發現對方可能不靠譜的就直接解聘了,免得糾紛。”

副總說:“這個不錯,那你著手設計一個調崗申請書吧。”

我趕緊說:“這個還是讓Jess做吧,她做出來我執行就行了,她是科班出身,她更專業。”

副總說:“其他的我不肯定,這個東西我還真不認為她會做得更專業,不過也尊重你的意思。”

之後,Jess按照副總的意思,改了條款,發來給我,我也十分客氣,保證以後的合同都照這個版本來簽,完了之後她對我說:“DK,我發現公司內部的法務和我以前做的法務差別很大,你什麼時候有空,替我寫一個工作指南怎麼樣?你在這方麵有經驗,我相信你的工作指南肯定能幫到我。”

我苦著臉說:“能不能你抽個時間來找我,我把法務方麵的工作給你係統做個交流就行了?”

寫工作指南太繁瑣,我實在是不喜歡寫。

她正色說:“還是書麵給我吧,對我幫助會更大,如果隻是口頭和我講,我記不住那麼多。而且我希望你可以結合公司的案例來給我寫,尤其是業務那邊,客戶通常會在哪些條款上有哪些要求,我們要怎麼應付,你肯定有很多心得體驗,希望你能夠分享給我,我知道現在很多法務工作實際上還是你在做,占了你很多時間,把我帶出來之後,你就可以騰出手來做更專業的事了,你覺得呢?”

我還能咋覺得呢,我肯定是按照她的要求,花了半個月時間,給她做了一份詳細的工作指南。

事後我和朋友說起這回事,朋友說:“人家要求確實合理,不過你也明顯吃虧,按理說這個東西應該是你帶著她來做,她自己總結才對的,結果變成了你總結好了上貢給她。”

我氣哼哼地說:“我以後再也不跟她玩了,凡是她的活兒我都不插手,凡是跟法務有關的事我都不幹,減少跟她正麵接觸的機會,我每次看見她進我部門就高度緊張。”

朋友打了個哈哈,說:“人家估計心裏也是這麼想的呢。”

我默。

公司有一些國外的客戶,通常情況下,我們會和對方簽署由對方提供的英文合同,直到某一天,一位荷蘭客戶說,希望由我方來提供合同範本,他們審核沒有問題就直接簽了。跟這個單的同事向法務部求助,希望法務部能將現在的銷售合同翻譯成英文,本來這是沒我什麼事的,壞就壞在營銷總監當時提了一句,說:“DK大學畢業的時候在外貿公司當過跟單,她的外語不錯,可以讓她幫忙。”Jess就說:“不如直接讓她做了算了,我的英語不強,閱讀理解還行,寫作很差,她把初稿翻譯出來,我來修訂。”

我一聽趕緊說:“我也不行的,很多年沒有用過。”

這時項目總監來漏我的氣,說:“你去年考碩士的時候,明明花了很多時間補外語,還跟我炫耀過好幾次,說你的作文得滿分的。”

我這個時候隻恨時光不能倒流,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一定用一根豬鬃那麼粗的縫衣針,縫住我那到處吹噓的大嘴巴。考試作文和法律英語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啊,我試著跟他們解釋這一點,但是大家都說,雖然你的法律英語不強,但是基礎怎麼都比我們好吧,所以這個事情,非你不可了。

我眼睜睜的看著Jess歡喜的走了,生平第n次詛咒命運,同樣的遊戲玩了n次都不覺得厭倦。

很快Jess就把她敲定的銷售合同中文版發給我了,我領了這個苦差事,簡直說不出有多麼憂愁,但是沒辦法,活兒也要幹啊,幸好同學當中有不少在外貿公司工作的,見過的英文合同多,我讓他們幫忙,欠了一堆人情,花了一星期的時間,總算是把活兒幹完了。

周一的時候我拿了合同去給Jess看,她說:“雖然動作慢一點,不過呢,總算是做出來了,行,我先看看,有問題我再找你溝通。”

我心想管你那麼多,有問題你自己解決去,我這是友情讚助,可不包君滿意。

下午的時候她果然來人事部找我,對我說,合同總體來說還行,但是有幾個地方,我覺得翻譯得不夠精確,你看能不能再改改?

我說:“老實說這個合同範本不是我做的,我也是求同學幫忙,人家肯搭手就不錯了,還要人家來回改,實在有點說不過去啊,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英文其實蠻好的,他是投行律師,要不讓他看看啥意見?”

Jess說:“那你跟他聯係一下,讓他替你改改。”

我有點生氣,她這話說的實在讓我不喜歡,合同又不是我的,怎麼會是替我改呢。

這時我部門的人事專員說了:“經理,這個事情讓我們經理去做不好吧,合同本來就是你在管啊,以前你改了合同不都是直接發給法律顧問看的嘛,有啥問題也是直接跟他溝通,沒問過我們經理意見啊,怎麼今天要我們經理去找法律顧問說合同的事啊,她不專業啊,不能讓她出去丟臉啊。”

Jess有點不高興,不過還是說:“行,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