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指營業員既賣貨又收款的一種交易方式。解放前做買賣基本上都用的是這個辦法。它的好處是,對顧客比較方便。顧客買好貨後,營業員即可進行包紮,顧客把貨款交給營業員,交易就算完結。所以,從方便顧客購買,提高售貨效率出發,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方式,還是應該提倡的。銀錢當麵點清,並非互不信任,而是互相負責。因為銀錢臨時收付,一不記帳,二不經第三者見證,而且銀錢並不像別的商品,無論營業員交給顧客或顧客交給了營業員,其形態都不會起變化,銀錢可增可減,可多可少,如果經了第三者之手,或者當時不清點,過後再清點;一旦出了問題,很難查清。看來,在收款方式這個問題上,一些商店還大有改進的必要,要有一種既方便群眾購買,又有利於商店內部管理的兩全其美的更科學的辦法。但是,作為商業營業單位,總的應以方便顧客為前提。
三百七十、口是風 筆是蹤好記性不如爛帳薄
口說無憑,不能立證,所以說“口是風”;而用筆寫出來,就留下了蹤跡,所以說“筆是蹤”。在經商活動中,來往交易、帳項,都應簽定合同,立約為據,以便日後查找,或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據。至於交接款項和收付財物,更應隨時結清,並開給條據或登記立帳,以免將來遺忘說不清楚。再好的記性總不如寫在帳本上牢靠。因為一個人的記憶力總是有限度的,帳務一多,時間一長總容易忘卻,特別是貨款往來,要求嚴格。不允許有半點差錯,記個大概是不行的。記在帳本上,時間再長,總會有據可查,帳務再繁,總不會被忘掉。記賬,對於經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必要的帳簿記錄,可以反映出一個企業購銷、存、賺的全麵情況,為總結經營成果,進一步開展業務,指導工作,提供可靠的資料。如果沒有必要的賬簿記錄,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就完全失去了依據,而陷於盲目混亂的狀態。
三百七十一、糊塗帳好查 違心帳難清人清帳不混 就怕昧良心
所謂“違心帳”,大體有兩種情況:一是自食其言,失信於人,有意賴帳的,二是掩蓋真相,弄虛作假,存心騙人的。商業人員絕大多數是好同誌,但是也有害群之馬,他們為了個人私利,往往置商業職業道德於不顧,違法亂紀,以身試法,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為了杜絕以上問題,必須加強對商業人員的思想教育,特別是法製教育,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製度。人常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在經濟往來中,凡需簽訂合同的,必須立約公證,取得法律保護;需要抵押、擔保的,要辦好抵押、擔保手續,不能搞“君子協定”;凡國家政策不允許的業務活動,不要私下通融辦理。一個人如果思想作風正派,在經濟問題上清清白白,“兩袖清風,一塵不染”,那麼,他在與別人的經濟來往或帳項、資金管理中,就不會發生說不清的問題,即便發生某些差錯也容易查找。怕就怕存心不良,有意把帳搞混,以便混水摸魚,從中營私舞弊,進行違法活動。當然,這種情況也並非查不出來,但這要比查那些因工作失誤出現的問題複雜得多。商業工作者,一定要樹立正派的思想作風,清正廉潔,忠於職守。
三百七十二、兄弟雖親 財帛要分親兄弟勤算帳 好朋友帳莫忘
兄弟之間由於血緣關係,互相應該是親密的,然而就“財帛”的所有權來說,卻是有區別的,即便歸雙方共有,在使用上也會有所不同。“財帛”不分的情況,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同時,從企業經營管理來看,無論是兄弟還是別的什麼關係,大家都是企業的一員,“財帛”分開既有利於企業進行核算,也有利於調動每個人的勞動積極性,比混在一起吃大鍋飯好得多。無論是兄弟、朋友、還是其他什麼人,相互間的經濟手續以算清楚為好。如果是借錢,就應該有借有還;如果是合夥經營,事先應協商好處理盈虧的具體辦法,盈了,誰該分多少就分多少,賠了,誰該承擔多少損失,就承擔多少。這樣做,在兄弟、朋友間看起來似乎有點小氣,顯得生分,但公平合理,大家心中都明白。否則,日久天長會因此互相猜疑,有傷和氣,到那時再算帳就有些為時已晚。當然,這都不是絕對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至於兄弟、朋友間有困難時相互支援,互贈禮物,自然應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