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切斯特?巴納德:團隊協作的三個要素(1 / 1)

西方社會係統學派把有一定目的的群體關係或行為看成是一個人們在意見、力量、願望和思想等方麵廣泛協作的社會係統。這一學派的代表人物為美國管理學家切斯特?巴納德。

1938年,他發表的《經理的職能》一書,認為企業就是一個具有“社會係統”功能的組織。巴納德的社會係統理論吸收了法國社會學家佩爾多、德國管理學家韋伯、美國管理學家盧因、謝爾登及行為科學學派的思想精華,因此他的理論較之泰羅和法約爾等人有了較大的發展。泰羅集中注意於個人的作業效率,法約爾提出了管理整體概念並分析了經營管理原則、職能等,巴納德則分析了組織和管理中的各種因素及其性質,各種因素相互作用的方式等。以下是巴納德提出的協作具備的三個要素:

1.要有協作的意願,即協作者願意交出對自己行為的自我控製權,實現個人行動的非個人化。成員的協作意願強度是可變的。組織可采取物質和精神方麵的獎懲措施來獲取成員的協作意願。

2.要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目標要有吸引力,使成員意識到共同目標的實現有助於他們個人目標的實現,故願意協作,為之作出貢獻。

3.信息聯係。企業通過信息溝通上述兩個要素,協調為統一的動態生產經營過程。

要點:

協作就像是保持一輛汽車的平衡。取得這種平衡的關鍵,是協作組織內所有成員之間的溝通。協作要求的是整個團隊的協作精神以及團隊整體的目標和利益,沒有這些作為前提,任何一個團隊都無法達到這種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