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羅伯特?豪斯:領導的六種職能(1 / 1)

羅伯特?豪斯是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組織行為學教授,1960年獲俄亥俄州立大學哲學博士學位,還是底特律大學的理學學士和工商管理學碩士,曾先後執教於伯納德?巴魯克學院、密執安大學和俄亥俄州立大學,1965至1968年任麥金瑟管理學研究基金會的執行理事,是一位從事工業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發展的專家。出版過五部著作,其中他與人合作的《管理過程及組織行為》備受歡迎,被許多院校采用為教科書。豪斯還是管理科學院和美國心理學會的研究員,《管理科學院評論》、《加拿大行為科學》及《組織行為學教學交流》等刊物的編委會成員。豪斯把企業領導人的具體職能歸結為以下六個方麵:

1.認識到或喚起職工對成果的需要和期待。

2.對完成工作目標的職工增加報償,兌現許諾。

3.通過教育、訓練和指導,不斷提高職工的業務能力,使他們能更加勝任愉快地達到工作目標以獲取報償。

4.幫助職工提高對期待的目標和達到目標的途徑的認識。

5.排除職工前進道路上的種種障礙。

6.增加獲得個人滿足感的機會,這種滿足感應當以工作成效為前提和基礎。

要點:

領導的能力和魅力與下屬對他的認可程度成正比。下屬對領導方式的接受程度取決於下屬對這種領導方式的理解和認識,而下屬的特質對他們的認識水平具有重要的影響。不同的人對問題的認識不同,作出的反應也不同。有些下屬習慣於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情都看成同個人的行為有關,這種人屬內向型;有些下屬則把這類事情習慣地看成純屬運氣或機遇,這種人屬外向型。內向型的人更適合於參與型的領導方式;而外向型的人更適合於指示型的領導方式。至於有些下屬對個人能力估計很高,這種人很難接受指示型的領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