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羅伯特?豪斯:領導的四種行為(1 / 1)

羅伯特?豪斯,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組織行為學教授,獲俄亥俄州立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底特律大學理學學士和工商管理學碩士,曾先後執教於伯納德?巴魯克學院、密執安大學和俄亥俄州立大學。路徑――目標理論是羅伯特?豪斯開發的一種領導權變模型。這一理論認為,領導者的工作是幫助下屬達到他們的目標,並提出必要的指導和支持以確保各自的目標與群體或組織的總體目標相一致。從這一理論出發,領導的行為主要可以分為四種:

1.指導型

指導型領導者讓下屬知道期望他們的是什麼,以及完成工作的時間安排,並對如何完成任務給予具體的指導。

2.支持型

支持型領導十分友善,並表現出對下屬需求的關懷。

3.參與型

參與型領導與下屬共同磋商,並在決策之前充分考慮他們的建議。

4.成就型

成就型領導設定富有挑戰性的目標,並期望下屬實現自己的最佳水平。

要點:

領導者是靈活的,同一個領導者可以根據不同的情境條件表現出任何一種領導風格。當任務不明或壓力過大時,指導型領導能導致更高的績效;當下屬執行結構化任務時,支持型領導可導致員工的高績效和滿意度;當領導者彌補了員工或工作環境方麵的不足時,則會對員工的績效和滿意度起到積極作用。

但是,當任務本身十分明確或員工有能力和經驗處理它們而無需幹預時,如果領導者還花時間解釋這些任務,下屬就會把這種指導型行為視為多餘甚至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