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克托?弗魯姆,1919年出生於加拿大,是著名的心理學家和行為科學家。早年畢業於加拿大麥吉爾大學,先後獲學士及碩士學位;後就讀於美國密執安大學,獲博士學位。畢業後曾在賓夕法尼亞大學和卡內基一梅隆大學執教,並長期擔任耶魯大學管理科學“約翰?塞爾”講座教授兼心理學教授,主要著作有:《工作與激勵》《、組織動力》《、管理決策新論》等。弗魯姆認為,領導風格(即決策方式或領導方式)劃分為三類五種:獨裁專製型兩種,協商型兩種,群體決策型一種。而有效的領導者應根據不同的環境來選擇最為合適的領導風格,利用從專製獨裁到群體決策的一係列領導方式。以下便是三類領導的五種風格:
一、獨裁專製型
1.領導者運用手頭現有的資料自行解決問題,作出決策。
2.領導者向下級取得必要的資料,然後自行決定解決問題的方法。向下級索要資料時,可以說明情況,也可以不說明。在決策過程中,下級隻向領導提供必要的資料,而不提供或評價解決問題的方案。
二、協商型
3.以個別接觸的方式讓有關下級了解問題,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然後由領導者作出決策。決策可以反映下級意見,也可以不反映。
4.讓下級集體了解問題,並聽取集體的意見和建議,然後由領導者作出決策。決策可以反映下屬意見,也可以不反映。
三、群體決策型
5.讓下級集體了解問題,並且與領導者共同提出和評價可供選擇的決策方案,努力就決策方案的選擇取得一致。討論過程中領導者僅作為組織者而不用自己的思想去影響群體,並願意接受和落實任何一個集體支持的方案。
要點:
要想確定一種最為合適的領導風格,需要以決策者有正確的經驗為基礎。經驗根據越完整,正確選定領導風格或決策方式的把握就越大,選擇的有效性也越高。采取高參與程度的群體決策方式,較之其他決策方式,需要花費更多的人力和時間。
但是,較之其他的決策方式,能獲得更高的決策可接受性,而且決策也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不過,認為群體型決策總是比獨裁專斷型決策更有效的論斷未免過於天真;反過來,獨裁專斷型決策也並不總是比群體型決策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