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3 / 3)

一星期後,警察又來了。這一次,他們帶來了搜查令,把慕容經緯在棕櫚湖公寓的套房和經緯電腦的總裁辦公室翻了個底兒朝天,聽說還查封了他個人在銀行裏的戶頭及公司的全部賬目。據當時目睹的人說,參加搜査的還有聯邦調查局的人員,而且觀其做派,並不像是在調查一起失蹤案。

於夢菲哭哭啼啼地替自己收拾了幾件細軟,搬回了娘家。於秉軒的車鋪車行也關閉了幾日。自從於夢菲嫁給了慕容經緯,於秉軒便利用他在商會的關係,讓經緯電腦給越南街上一些尚未實現電腦化經營及辦公的商家裝上了有中文文字處理功能的計算機係統,還與商會聯了網,而且定時定期維修保養,更新換代。據於秉軒講,僅此一項,就占了經緯電腦全年總收入的將近三分之一。也有人說,正因為此,慕容經緯才答應娶了於夢菲。

不幾日,又有新的消息傳出來,說慕容經緯原來是涉嫌了國內一樁貪汙受賄案,所以就其性質而言,已經不再是失蹤,而是畏罪潛逃了。一時間謠言四起,眾說紛紜。有人講這案子是從國際刑警總部轉過來的,也有人稱是由中美執法機構之間的一個什麼聯席小組會議主持著。有人猜慕容經緯可能躲進了舊金山的唐人街一個黑幫把持著的去處,又有人傳他其實是攜了一名南美裔的情婦去了墨西哥。於秉軒終於按捨不住,某日竟當眾大罵慕容經緯騙了他的女兒和他們全家。

比較正式的說法自然是來自《弗萊斯華報》了。那一期的報紙上講,慕容經緯注冊的這家電腦公司不過是個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為各官兒們設立海外賬戶,將來路不明的贓款轉移過來,以掩眾人之耳目。說據國內已經査實的情況,有的行賄者根本就是直接把錢打過“這邊”來,而用不著將賄賂送到某官兒的辦公室或府上,墓容經緯收到後隻需向“那邊”知會一聲兒,“那邊”就該蓋章的蓋章,該批文的批文。如此這般地操作運行,真可謂天衣無縫,滴水不漏,殊不知也有天網恢恢,在劫難逃。

黎梅梅早已無心上班了,她每日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絲毫不敢錯過半點與慕容經緯有關的大道或小道消息。又一期的《弗萊斯華報》上講,據可靠的消息來源稱,審計部門已經稽核了慕容經緯本人及公司的賬戶,其總額與國內所查對的貪汙受賄款數字基本相符。不久,又有從國內傳過來的消息說,贓款已大部分追回。黎梅梅聞言如釋重負,心想但願這能將他的罪孽減去一分兩分。

黎梅梅不是不曾想過,卻始終沒有將慕容經緯留給她的信上繳警方。一則一開始有些拿不定主意,而且就在她這麼猶豫著的時候,真相已漸次大白,那封信對破案的價值也日見降低,黎梅梅於是安慰自己說,這其實都是些警方已經掌握的情況,交不交都無所謂了。當然她真正的私心是在信的後半段,那些她認為隻應屬下她和慕容經緯之間的文字。再說,這也是慕容經緯很長時間以來寫給她的唯一的一封信,恐怕也是最後一封信了。

黎梅梅最關心的是,警方是否查找到了慕容經緯的下落行蹤。她知道警署的探子們一直在弗萊斯的華人中明察暗訪,於夢菲及其家人,還有經緯電腦的一些員工們已經被傳去了警署不止一次,警方也曾派人到外市外州找過經緯電腦的客戶和供應商們。

終於有一天,據說是警署的熱線收到一個舉報電話,稱有人在加拿大的溫哥華看見了慕容經緯。舉報人講得繪聲繪色,說當時慕容經緯正在該市華埠附近一個購物中心的地攤兒上買一件手繪T恤衫。慕容經緯改變了發型,蓄了胡子,又戴了一副眼鏡, 當然應該是平光眼鏡了。隻是在他查看丁恤衫上的手繪花紋時摘下了眼鏡,剛好被一位路人撞見。

弗萊斯警方並沒有格外重視這條信息,不過例行公事地和加拿大方麵取得了聯係,請求協助調查。但黎梅梅卻信得真真兒的。她記得有一次慕容經緯跟她聊起過,說加拿大已經廢除了死刑,所以很少批準向別國引渡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犯。當時他隻這麼一說,她也隻這麼一聽。現在想來,慕容經緯其實早就在為自己安排著退路,否則他為什麼特別強調住地的保安條件?又為什麼置林沁的再三勸說於不顧,執意不肯買房子?

黎梅梅從壁櫥頂上取出行李箱,幵始將自己的衣物、電腦、隨身用品等一件一件地揀進去,就像她每年一度去紐約一樣。又打電話到旅行社,訂下了次日飛往溫哥華的機票。費奇那邊不會有什麼問題,把鑰匙送過去時隻需告訴他自己要出一趟遠差。

等一切準備就緒,黎梅梅才驚異地發現,自己竟一念之間,作出了一個如此重大的決定。是不是有些倉促,有些欠考慮?是不是有些頭腦發熱,不顧後果?答案都不是那麼清楚。隻有一點是清楚的:她一定要找到他,一定會找到他。

然後……然後……?

然後就陪著他一起回中國投案伏法。如果他被判了刑,她就天天探監。如果他被處決,她就替他收屍。

當然,還要回來接上科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