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宇宙曾經比一個電子還小。那麼,它出沒在多個時間、多個場合,就必然是一件非常稀鬆平常的事情了。我看見你納悶了,宇宙創生前沒有時間?是的,這個問題很嚴重也很深奧。我們既不能說宇宙起始那個點出沒於多個時間,但要注意,我們也不能說宇宙那個點就隻好“定格”在那個時間“零點”,它要執行量子起伏啊對不對!為此,聰明的霍金專門建立“虛時間”概念,道理就通了,至少,他的方程式等式兩邊就平衡了。
歸結一下,科學家們普遍認為,當我們將量子理論應用於宇宙時,我們被迫承認宇宙有同時存在於很多狀態的可能性。琢磨一下吧,這可真是驚人假說。我們這個宇宙,也許就是因為被宇宙之外的誰,或者剛從誰家下水道鑽出來的老鼠,漫不經心地瞄了一眼,我們的宇宙它就從此逃過波函數坍縮之劫。至於沒被瞄上的那些宇宙,你懂的,好些個就癟了、化了、死掉了。
就是說,量子效應既然允許我們這個宇宙出現,量子效應就一定會允許其他宇宙出現。
第四個解釋是,誰若不信,誰來解釋。
TOE科學家認為,隻要我們承認有可能創造一個宇宙,我們就打開了有可能創造無限多個平行宇宙的大門。我們沒有更多選擇。——你信量子理論麼?信。那你必須相信多元宇宙。本來,誰主張、誰舉證,這才叫講道理。有意思的是,多元宇宙理論如此自然和順理成章,以至於否定這個理論反而需要大費周章。它竟然讓反對者舉證。
馬克斯·泰格馬克說過,默認平行宇宙的存在模型是最簡單且最優雅的模型。如果一個人要否決這些多重宇宙的存在,他需要在實驗上拿出證據,並且要去證明幾樣東西:空間是有限的、波函數崩潰是真的、本體上的不對稱是正確的。而這些科學難題,從目前看基本上是累死也完不成的任務。“也許我們將逐漸習慣我們宇宙的離奇之處,並最終發現這種離奇正是它魅力的一部分。”
■小結
亞裏士多德時代(公元前300年)。宇宙是由50多個層層嵌套的水晶球麵組成,地球在中心。此後一千多年,大家都這麼看。
哥白尼時代(1542年)。地球不是世界中心,太陽才是。為這個,哥白尼得罪了很多人。
開普勒時代(1609年)。天上的星星活動有可知規律,它們遵循行星運行三大定律。開普勒為此被譽為“天空立法者”。
伽利略時代(1610年)。銀河原來是由無數遙遠的恒星組成的。伽利略靠的是望遠鏡而不是思辨,因此他被譽為“現代科學之父”。
牛頓時代(1687年)。萬有引力!證明宇宙萬物的運動遵循相同的數學規律。
愛因斯坦時代(1915年)。相對論!人類放眼整個宇宙。時空竟然可以扭曲伸縮。
XXX時代(1900年至今)。量子理論和超弦理論!代表人物是一大批。宇宙中心論動搖。多元宇宙群雄並起,數學物理天下大亂。
§§第7章夢幻穿越
“聽,隔壁就是一個宇宙地獄:去吧!”
這也是卡明斯說的。
我們想到隔壁去。
周遊多元宇宙,一場激動人心的旅行。想想看,背包客立誌走遍全天下(呃,天上的天上,天外的天外),牆上貼一幅多元宇宙地圖,到一個宇宙,插一麵小旗!
但是,我們要考慮一個現實問題:我們能走多遠,或者說能跑多快?到現在我們連太陽係都沒有走出去過,而太陽不過是我們這個宇宙一粒微不足道的沙子。以人類現在能夠製造的速度,別說造訪多元宇宙,要近距離拜訪旁邊一粒沙子,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漫漫長路。即便我們搭乘“旅行者1號”飛船,以狙擊步槍子彈17倍以上的速度狂飆,要到半人馬座的比鄰星還需7.4萬年。
更令人沮喪的是,相對論在這個宇宙的每一處地方都豎起醒目的告示牌:限速,30萬千米/秒!
沒人抄罰單,是物理定律不允許。本宇宙最快的東西是光,速度極限就是這個。——咦,為啥這麼絕對?幾乎所有初次聽說此事的人都不服氣,網絡論壇上爭論急了還要罵人。人們普遍有一種堅定的信念:一切皆有可能,科學家們一定是自負狹隘,思想不夠解放。所以許多科幻都拒絕接受以光速為宇宙速度的極限,所有飛船都要裝配比核能驅動還強大的引擎,堅持進行超光速飛行,要不然,星際旅行的故事沒辦法展開。
我也不服。依我聽明白的科學意見,原因是光子的靜止質量為零。想想看吧,它零負擔飛行,你怎麼跟它比!非要想超過光速,就意味著質量不能高於零——呃,那是什麼東西?
我真正不服氣的是,質量為零就為零罷,為何還要堅持以每秒30萬千米的速度、並且總是以這個速度飛行呢?光子有沒有慢慢散步甚至停下來歇一歇的時候?據說,光速恒定,是一項硬邦邦的“宇宙常數”,就像“人是鐵、飯是鋼”那樣,相當於不證自明的公理。
概略地說,宇宙在大爆炸創生之初,萬物的基本粒子還沒有形成質量時,就是以光速飛行。它們後來減慢了速度,僅僅是因為各種粒子相互作用、相互粘連,形成了質量。而光子從來不與任何粒子發生牽扯作用,所以它沒有理由改變自己最初的飛行速度。
換個角度再深刻地看,如果我們把每秒30萬千米視作靜止,就可以反過去考察,為什麼宇宙時空、萬事萬物都是以每秒負的30萬千米的速度進行運動?嗯,這才是真正需要提出解釋理由的事情。
我相信科學家一定懂得更多深層次的原因,但我確實沒有找到任何科學家直截了當說清楚這個事情,或者我從來沒有聽懂過。再纏問,他們就要鄙視我笨了。也許這就是“科普TOE三大古怪定律”之“不可說定律”的又一個例子。對於宇宙以光速為極限速度的問題,迄今為止,最具體、最到位的解釋,還是美國電影導演伍迪·艾倫說的:
比光速移動得更快不可能,當然這樣也不可取,因為你的帽子老是會被吹掉。
既然如此,接受這個限速吧。那麼,我們應當清醒地明白,對於遊曆大宇宙的雄心壯誌來說,如果我們的飛船在升級引擎和改進燃料方麵動腦筋,純粹就是白費勁。要知道,就算達到光速了,想要穿過銀河係還需10萬年,我們終其一生,又能跑多遠?
必須抄捷徑——穿越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