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2章 做人做事有心機(10)(1 / 1)

第十節 你有權“自立”,莫讓別人替你作決定

無“心機”的人最常犯的過錯,便是缺乏自我意識,自己不能為自己做主,從而喪失取得成功的最佳時機。

《任逍遙》這首歌裏有句歌詞:“隨風飄飄天地任逍遙”,但我們如果在社會上生存也想來個“隨風飄飄”,一切由別人做主,那這個人的人生就會“傷心太平洋”。

在生活中,我們總會碰到這樣的狀況,你的本意是“不”,但你還是“是”,你總是被某個他人所左右。這時,你就需要提高你的自我意識!當你麵臨“是—不”狀態,你的內心應該遵循:我有權不被他人所左右,即不被我的老板、不被我的顧客,也不被我的伴侶、我的親戚、我最好的朋友所左右。

針對被控製的積極的對抗觀念是你有權自主——這是你參與健康的人際關係的基本先決條件。這個自信的權力被總結為五點:

(1)情感自主

你有權自己判斷自己的感覺。根據自己的感覺來判斷事物。

(2)興趣自主

你有權不必為你的愛好辯解。例如一個女售貨員對你說:“為什麼你不喜歡這件大衣?”你說:“我不喜歡這個款式。”售貨員說:“這款式現在很流行。我們的所有顧客都喜歡它。”這時你不應該參與進一步的討論。一旦你開始為你的興趣提出理由,或者進行辯解,你就削弱了你的自我價值,並且使別人擺布你成為可能。

(3)判斷自主

如果你去解決別人的問題,你就有權去判斷問題,堅持你自己的意見。否則,你們的關係就失去了平衡,並且別人就可以繼續擺布你直至痛苦的邊緣。隻有當判斷被相互權衡,相互諒解,才能給出令人滿意的解決辦法。

(4)行為自主

你有權犯錯。沒有人是完美無缺的。如果你學會了自信,那麼你就能夠允許犯錯誤、道歉,並且與他人一起製訂解決方案。你不應該反複責備你自己的錯誤和強迫自己接受懲罰。

(5)決定自主

你有權做出不合邏輯的決定。比如你的婚姻伴侶說:“你應該放棄在社區委員會裏的工作。”你說:“不,它對我很重要。”伴侶說:“我這樣想當然隻是為你好。你對此太過於興奮和激動。”盡管是擺布你,但你伴侶陳述的理由是有道理的和合乎邏輯的。你應該堅持你的“不”,並且引導談話轉向你們不同的需求:你陳述感情上的理由,你的伴侶陳述邏輯上的理由,兩個人都有理由。在這個基礎上你們應該相互諒解。

成大事者做事時不會讓別人替自己作決定,他們因此更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