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辯論的邏輯技巧(5)(1 / 2)

孔子是子貢的教師,孔子是怎樣的聖人子貢當然不會不知道,他之所以說“不知道”,是想通過這種方法加深齊景公對自己老師的印象。所以,當齊景公勃然大怒時,子貢就巧用類比的方法,用戴天而不知天之高、踐地而不知地之厚、飲於江海而不知江海之深來類比就學於孔子而不知孔子是怎樣的聖人,這樣,既盛讚了孔子的偉大,又對自己剛才的“不知道”做出了圓滿的解釋。

類比論證的方法是一種神奇的辯論方法,要想運用這種方法來論證自己觀點,同時又能達到反駁對手的目的,怎樣選擇具體的、形象的事物來進行類比則是關鍵之所在。

20世紀30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由於貨真價實、買賣公平,生意十分興隆,於是引起英國商人威爾斯的嫉妒。這位狡猾的英國商人蓄意敲詐,就到茂隆皮箱行訂購了3000隻皮箱,價值港幣20萬元,合同寫明1個月交貨,過期不交或不按質按量交貨,由賣方賠償損失費的50%。到了交貨日期,茂隆皮箱行的經理馮燦如數交貨。但是,威爾斯卻說:“皮箱裏有木料,就不是皮箱,合同上寫明的是皮箱。”因此,向法庭提出控訴,要求按合同賠償損失。

就在威爾斯在法庭上信口雌黃、氣焰十分囂張時,馮燦的辯護律師羅文錦從律師席上站起來,從口袋裏拿出金懷表,高聲問法官:

“請問,這是什麼表?”

法官答道:“這是英國倫敦出口的金表。可是,這與本案有何關係呢?”

羅文錦高舉金懷表,對法庭上所有的人說:“有關係。這是金表,但是請問,這塊金表除表麵是鍍金的以外,內部的機器都是金製的嗎?”

“當然不是。”旁聽者同聲議論。

羅文錦便道:“那麼,人們為何又叫它金表呢?由此可見,茂隆皮箱行的案件,不過是原告無理取鬧、存心敲詐罷了!”

由於羅文錦的出色辯護,原告在眾目睽睽之下,理屈詞窮。法庭最後則隻好以威爾斯誣告罪,罰款5000元結案。

羅律師在法庭辯論取勝使用的也是類比論證法,他將金表與皮箱進行類比。他的推理過程是,金表表麵鍍金而內部不是黃金可以叫做金表,而皮箱外部是皮革但內部支撐有木料,當然也可以叫做皮箱。由於他巧妙地使用了類比論證,在輕鬆、瀟灑之中一舉扭轉辯論局勢,大獲全勝。

還有,在論述抗日戰爭勝利的果實應該屬誰時,毛澤東同誌也運用類比推理的方法。

抗戰勝利的果實應該屬誰?這是很明白的。比如一棵桃樹,樹上結了桃子,這桃子就是勝利果實。蔣介石蹲在山上一擔水也不挑,現在他卻把手伸得老長老長地要摘桃子。他說,此桃子的所有權屬於我蔣介石,我是地主,你們是農奴,我不準你們摘。我們在報上駁了他。我們說,你沒有挑過水,所以沒有摘桃子的權利。我們解放區的人民天天澆水,最有權利摘的應該是我們。同誌們,抗戰勝利是人民流血犧牲得來的,抗戰的勝利應當是人民的勝利,抗戰的果實應當歸給人民。至於蔣介石呢,他消極抗戰、積極反共,是人民抗戰的絆腳石,現在這塊絆腳石卻要出來壟斷勝利果實,要使抗戰勝利後的中國仍然回到抗戰前的老樣子,不許有絲毫的改變。這樣就發生了鬥爭。同誌們,這是一場很嚴重的鬥爭。

這段論述中,包含了兩個互相聯係的類比推理。第一個類比推理的推論的具體過程是:桃樹以及樹上的桃子這對象,具有由栽桃人栽的並用水澆出來的屬性,同時,還具有應該由栽桃人和挑水人來摘這個屬性。而抗戰的勝利果實具有由解放區人民流血犧牲換來的這個屬性,而這個屬性與桃樹上的桃子具有由栽樹人栽種、挑水等辛勤勞動換來的這些屬性類似。於是,就可以根據桃子具有應該由栽桃人、挑水人來摘這個屬性而推知,抗戰勝利的果實也具有應當歸給人民的屬性。

第二個類比推理的具體過程是:桃樹上的桃子不具有沒人栽的屬性,也不具有沒人澆水的屬性,也不具有應該由不栽樹、不挑水的人來摘的屬性;而抗戰的勝利果實不具有不通過流血犧牲而得來的屬性。而這一點與桃樹上的桃子不具有沒人栽、沒人澆水的屬性類似。於是,就可以根據桃子不具有應該由不栽樹、不挑水的人來摘的屬性而推知:抗戰勝利的果實不具有應當由消極抗戰、積極反共的抗戰絆腳石———蔣介石壟斷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