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後發製人的防守技巧(3)(1 / 3)

八、以謬對謬,反駁詭辯

有人說過,有辯論的地方就有詭辯的影子。此話不假,辯論中常有詭辯摻雜其中。詭辯者在理屈詞窮之時,往往引用名言對自己的觀點、論題進行證明,擺出自己與名人、與真理站在一起的架式,使對方措手不及。

如何在辯論中應對詭辯呢?對方的詭辯邏輯如果是錯誤的,那麼,不妨順著這個錯誤的邏輯,將錯就錯,就地取材,重新構設一個詭辯進行反駁。這就是所謂的以謬對謬的方法。

請看下麵的例子:某中學禁止學生在教室裏穿拖鞋。一天下午,高二(二)班有名的搗蛋鬼黃林同學又啪嗒啪嗒地穿著一雙拖鞋進了教室,班主任蘇老師發現後讓他從座位上站起來:“學校三令五申禁止穿拖鞋,你為何還要穿?”蘇老師皺著眉頭問。

“對不起,我沒穿拖鞋。”黃林大聲回答。

“那,你腳上穿的不是拖鞋?”蘇老師提高了嗓音。

“不是,是涼鞋。”黃林很堅定,還有意低頭望著自己腳上的鞋子。

同學們的目光都集中到黃林的鞋子上:鞋子原來是一雙普通塑料涼鞋,不過現在鞋後跟全被剪掉了,看上去與拖鞋沒有區別。

“鞋後跟全剪掉了,難道是涼鞋?”蘇老師惱火地問。

“當然是涼鞋!就像一個人的腿斷了,他還是人,不是狗!”黃林昂起了頭大聲反駁。

絕大多數同學都為蘇老師捏了一把汗,擔心他下不了台。蘇老師先是一愣,但很快鎮定下來。他雙眼盯著黃林,不緊不慢地說:

“話好像很中聽,不過,辯解是錯誤的。涼鞋之所以是涼鞋而不是拖鞋,最重要的在於涼鞋有鞋後跟,這就像一個人,如果他最重要的頭部都沒有,那他就不再是人了……”

黃林頓時像泄了氣的皮球。

在這裏,黃林的詭辯在邏輯推理上明顯是錯誤的,因為人斷了腿固然是人,但據此無法推出涼鞋斷了鞋後跟還是涼鞋。蘇老師洞察到這個錯誤的邏輯,立即把思路從人的腿部移到人的頭部,構設了一個同樣邏輯形式的詭辯,把涼鞋鞋後跟的功用提升到“像人的頭部一樣”重要,既然人的頭斷了就不再是人,那涼鞋斷了鞋後跟也就不再是涼鞋了。由於蘇老師這個詭辯後發製人,以謬製謬,所以最後黃林不得不低頭認錯。

當詭辯者的語言含糊不清、模棱兩可時,則可以通過對其語言進行判斷、分析、解釋,批駁他的荒謬觀點,闡明自己的觀點。

請看下麵的例子:李四和張三在辦公室裏辯論:

李四問:“金錢和道德,你選擇哪一個?”

張三不假思索地答:“當然選道德。難道你選金錢?”

李四說:“我是選擇金錢,因為我缺少金錢。你選擇道德,那是因為你缺少道德。”

張三聽了李四的言語,反駁說:“你的話隻講對了一半,十分的道德,我已有九分,還缺少一分,所以我要選道德;萬貫的家財,你已有九千貫,但你還缺少一千貫,所以你要選金錢。因此,準確地說,我選道德是因為我崇尚道德,你選金錢是因為你貪圖金錢。”

通過上例不難看出,張三重義,李四重利。然而,李四為了給張三臉上抹黑,通過一個以模糊語言為核心的詭辯來嘲諷張三。這個詭辯中關鍵的詞語“缺少”,在特定語境中是很模糊的,它即包含了“缺得很多、缺得不多、缺一點點”等等方麵的意思,張三的反駁針對“缺少”這一模糊的詞語,用形象的語言清晰地把它量化出來,否定了自己“缺德”、李四“缺錢”的荒謬論斷,最後用“崇尚”來褒揚自己對道德的追求,用“貪圖”來貶斥對方對金錢的貪得無厭,駁得淋漓盡致,可以說恰到好處。

當詭辯者的內容是矛盾的,就可以先指明矛盾所在,然後再點出問題的實質。

請看下麵的例子:有幾個地痞,經常偷雞摸狗,欺壓鄉裏,但當地派出所對這些人一直采取縱容態度,使他們的氣焰日益囂張。群眾忍無可忍,向鄉黨委書記反映了這一情況。書記找來派出所所長。

書記問:“那幾個地痞胡作非為,你這個所長知道不知道?”

所長答:“知道。”

書記問:“既然知道,那為什麼至今未對他們采取行動?”

所長答:“采取行動隻是個時間問題,這就像喂肥豬一樣,如果還沒等到豬肥就殺了,那怪可惜的,不合算。這些地痞就像豬一樣,現在還是瘦瘦的沒喂肥,處罰起來沒分量。所以這是個策略問題,群眾不理解,我們可以理解。”